×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8年第1期总第13期)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8年第1期总第13期)

1星价 ¥23.0 (7.2折)
2星价¥23.0 定价¥32.0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142936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
  • 页数:275 页
  • 出版时间:2008-09-01
  • 条形码:9787301142936 ; 978-7-301-14293-6

本书特色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8年第1期)(总第13期)》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主题研讨:法律论证理论
[德] 罗伯特·阿列克西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德] 罗伯特·阿列克西 作为理性商谈的法律论证
[德] 乌尔弗里德·诺伊曼 法律方法论与法律论证理论
张青波 以裁判后果论证裁判——读《法律适用中的后果取向》
黄伟文 司法过程中的技术与立场——以彭宇案为分析对象
杨 贝 合理的法律决定何以可能——衡平论证理论的初步设想

法哲学
刘叶深 论法律的概念分析——普遍法理学方法论研究
[美] 弗雷德里克·绍尔 规定的三个维度
法社会学
白中林 韦伯法律社会学中的理想类型
徐光东 破产法的经济分析

综述
[英] 蒂莫西·恩迪科特 法律与语言
本辑作者名录
引证体例
展开全部

节选

本论丛为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专业性出版物。自二○○六年起,论丛每年两期,兼采中、英、德三种文字,于每年六月三十曰和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版。诚挚地期待海內外学者惠赐稿件。稿件无体裁和字数限制。来稿请采用电子文本,并附文字打印本。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由中国政法大学郑永流教授创办于1998年。刊物以思考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根本属性为旨趣,并衍生出哲学层面与社会层面两个基本维度:以形而上之哲学传统烛照法学作为社会观念的超验品格,以形而下之社会实证落实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实践理性,以求在精深的哲思与具体的实践之中沟通规范与事实的鸿沟,*终为法学的中国问题与中国语境的开展、运用与解答提供智性支持。刊物在经费紧张等一系列不利外部环境下坚持办刊根本,并一开始就得到了法学界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学者朋友的鼎立支持,八年来,刊物努力发掘、并自觉进入了若干国际前沿的学术传统,并得到了国际一流学者,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协会前主席阿列克西、现任主席诺伊曼等学者的赐稿,在国际法学界亦产生了一定影响。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