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关闭
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

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

1星价 ¥31.1 (7.4折)
2星价¥31.1 定价¥42.0
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158067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03
  • 页数:399
  • 出版时间:2009-09-01
  • 条形码:9787301158067 ; 978-7-301-15806-7

内容简介

司法方法是一种法律方法,是法律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与体现。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司法方法的运用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下中国法治的实践中,司法方法应当基于特定的基本理念和意识形态,才能发挥这种作用。法律和社会中充满各种冲突,例如事实与规范、法意与民意的冲突等,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方法(包括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利益衡量等),可以协调与整合这些冲突,从而使得社会重新恢复到和谐状态。本书通过法学的规范分析以及司法方法的运用,为和谐社会的建构作出努力。

目录

**章 导论:和谐理念下的法治、法学与司法方法
一、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法律与法治
二、和谐法治理念下的法学研究
三、司法方法论的概念及其理论问题
第二章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理念
一、法治理念
二、司法理念
三、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章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意识形态
一、和谐社会中的法律思维
二、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
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意识形态
四、司法意识形态的运用
第四章 司法方法体系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司法方法及其宏观体系
二、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方法的需求
三、司法方法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意义
第五章 文义与目的的协调:和谐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一、文义解释的缺陷与局限
二、目的解释在司法过程中的运行方式
三、基于和谐考量的司法决策
四、法律解释结果的多样性及其选择标准
第六章 事实与规范的贯通:和谐理念下的法律论证方法
一、事实与规范二分的法学传统
二、对事实与规范二分观念的批判
三、当代司法方法论的理论基础:事实与规范的互动观念
四、和谐理念下三段论推理的重构
五、超越事实与规范的二分:在开放的体系中进行论证
六、论题学思维方法
七、新修辞学的方法论意义
第七章 价值和利益的换算:追求和谐的衡量方法
一、利益衡量纵论
二、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三、利益衡量的操作
第八章 法意与民意的整合:社会和谐的思想前提
一、法意与民意的冲突原因
二、民意与司法独立的紧张
三、民意进入司法的制度安排
四、和谐理念下司法对民意的回应
五、法律方法论是弥合法意与民意冲突的主要手段
第九章 法律内部的冲突与调整:促成社会和谐的条件
一、法律冲突的性质
二、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
三、寻求法律系统的和谐
结语
展开全部

节选

《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通过法学的规范分析以及司法方法的运用,为和谐社会的建构作出努力。司法方法是一种法律方法,是法律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与体现。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司法方法的运用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下中国法治的实践中,司法方法应当基于特定的基本理念和意识形态,才能发挥这种作用。法律和社会中充满各种冲突,例如事实与规范、法意与民意的冲突等,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方法(包括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利益衡量等),可以协调与整合这些冲突,从而使得社会重新恢复到和谐状态。

作者简介

陈金钊,男,1963年生,山东莘县人,法学博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山东大学关键岗位教授,山东省法理学专业泰山学者梯队骨干成员,法理学专业法律方法论方向博士生导师。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杂志上发表文章150余篇,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曾获中国十大青午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现任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所所长、山东省“法律方法论”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等。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