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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讲义
读者评分
4.8分

明史讲义

1星价 ¥20.9 (7.2折)
2星价¥20.9 定价¥29.0
商品评论(40条)
ztw***(二星用户)

明史入门必备。纸张的质感很好,翻起来很有感觉

2023-07-19 23:49:48
0 0
ztw***(三星用户)

很喜欢明朝历史!

2023-03-20 19: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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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807613237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39
  • 出版时间:2010-01-01
  • 条形码:9787807613237 ; 978-7-80761-323-7

本书特色

《明史讲义》:凡中国所谓正史,必作史者得当时君主所特许行世。……在清代修成《明史》时,有国已将及百年,开馆亦逾六十载,承平日久,经历三世。着手之始,即网罗全国知名之士,多起之于遗逸之中,而官修之外,又未尝不兼重私家之专业,如是久久而后告成,亦可谓刻意求精矣。既成之后,当清世为史学者,又皆以尊重朝廷之故,专就《明史》中优点而表扬之,观《四库提要》所云,可以概见。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明史体例;开国;靖难;夺门;议礼;万历之荒怠;开崇两朝乱亡之炯鉴等。

目录

**编 总论
 **章 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
 第二章 明史体例 附明代系统表
第二编 各论
 **章 开国
  **节 太祖起事之前提 附群雄系统表说
  第二节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
  第三节 明开国以后之制度
  第四节 洪武年中诸大事
 第二章 靖难
  **节 建文朝事之得失
  第二节 靖难兵起之事实
  第三节 靖难后杀戮之惨
  第四节 靖难以后明运之隆替
  第五节 靖难两疑案之论定
  第六节 仁宣两朝大事略述
  第七节 明代讲学之始
 第三章 夺门
  **节 正统初政
  第二节 土木之变
  第三节 景泰即位后之守御
  第四节 景泰在位日之功过
  第五节 夺 门
  第六节 成化朝政局
  第七节 弘治朝政局
  第八节 英宪孝三朝之学术
 第四章 议礼
  **节 武宗之失道
  第二节 议礼
  第三节 议礼前后之影响
  第四节 隆庆朝政治
  第五节 正嘉隆三朝之学术
 第五章 万历之荒怠
  **节 冲幼之期
  第二节 醉梦之期
  第三节 决裂之期
  第四节 光宗一月之附赘
 第六章 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
  **节 天启初门户之害
  第二节 天启朝之奄祸
  第三节 崇祯致亡之症结
  第四节 专辨正袁崇焕之诬枉
  第五节 崇祯朝之用人
  第六节 李自成张献忠及建州兵事
 第七章 南明之颠沛
  **节 弘光朝事
  第二节 隆武朝事 附绍武建号
  第三节 永历朝事
  第四节 鲁监国事
后记
展开全部

节选

《明史讲义》为孟森先生20世纪30年代在北京大学授课时的讲义。孟森先生是近代中国明清史研究的开创者,成就卓著。《明史讲义》虽为讲义,但却是**次用新体裁系统地讲述明代历史,作者以《明史》考证明朝史事,并引证明人文集、私修史及野史笔记等,内容充实,并具有极明显的学术深度,对后辈学者影响极大。《明史讲义》简体横排,以适应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加上后记,对作者其人及其书予以简要介绍,有助于现代读者加深理解。加上少量的历史图片,图文并茂,使读者知人论世、知世论人。选目精当、装帧得体、印刷精美,既是文史爱好者了解民国学术文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值得书友珍藏的珍品。

相关资料

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凡中国所谓正史,必作史者得当时君主所特许行世。然古多由史家有志乎作,国家从而是认之;至唐,始有君主倡始,择人而任以修史之事,谓之敕撰。敕撰之史,不由一人主稿,杂众手而成之。唐时所成前代之史*多,有是认一家之言,亦有杂成众手之作;唐以后则修史之责皆国家任之,以众手杂成为通例。其有因前人已成之史。又经一家重作而精密突过原书者,惟欧阳修之《新五代》足当之,其余皆敕撰之书为定本,私家之力固不足网罗散失以成一代之史也。《明史》即敕修所成之史。在清代修成《明史》时,有国已将及百年,开馆亦逾六十载,承平日久,经历三世。着手之始,即网罗全国知名之士,多起之于遗逸之中,而官修之外,又未尝不兼重私家之专业,如是久久而后告成,亦可谓刻意求精矣。既成之后,当清世为史学者,又皆以尊重朝廷之故,专就《明史》中优点而表扬之,观《四库提要》所云,可以概见。然学者读书,必有实事求是之见,如赵翼之《廿二史刮记》,世亦以为称颂《明史》之作,其实于《明史》疏漏之点亦已颇有指出,但可曲原者仍原之,若周延儒之人《奸臣传》,若刘基、廖永忠等传两条中所举,《史》文自有抵牾之处,一一又求其所以解之,惟乔允升、刘之凤二传,前后相隔止二卷,而传中文字相同百数十字,不能不谓为纂修诸臣未及参订。其实《明史》疏漏,并不止此;间有重复,反为小疵,根本之病,在隐没事实,不足传信。此固当时史臣所压于上意,无可如何,亦史学家所不敢指摘者。且史既隐没其事实矣,就史论史,亦无从发见其难于传信之处,故即敢于指摘,而无从起指摘之意,此尤见隐没事实之为修史大恶也。《明史》所以有须隐没之事实,即在清代与明本身之关系。清之发祥,与明之开国约略同时,清以肇祖为追尊入太庙之始,今核明代《实录》,在成祖永乐间已见肇祖事迹,再参以《朝鲜实录》,在太祖时即有之。至清之本土所谓建州女真部族,其归附于明本在明太祖时。建州女真既附于明,即明一代二百数十年中,无时不与相接触。《明史》中不但不许见建州女真,并凡女真皆在所讳,于是女真之服而抚字,叛而征讨,累朝之恩威,诸臣之功过,所系于女真者,一切削除之。从前谈明、清间史事者,但知万历以后清太祖兵侵辽沈,始有冲突可言,亦相传谓清代官书所述征明等语必不正确,而《明史》既由清修,万历以后之辽东兵事叙述乃本之清代纪载,求其不相抵触,必不能用明代真实史料,而不知女真之服属于明尚远在二百年之前。凡为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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