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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刑事诉讼律释义
读者评分
4.3分

1911年刑事诉讼律释义

1星价 ¥19.6 (7.0折)
2星价¥19.6 定价¥28.0
商品评论(3条)
钟灵毓***(三星用户)

内容非常不错

内容不错,属于了解刑事诉讼法历史的重要著作。

2018-11-13 13: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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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l***(三星用户)

内容很严谨

不错的工具书

2017-02-26 14: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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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6204049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37
  • 出版时间:2012-01-01
  • 条形码:9787562040491 ; 978-7-5620-4049-1

本书特色

《1911年刑事诉讼律》是中国法制史上**部刑事诉讼法典,同时,也是中国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奠基之作,对之后民国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制(乃至新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该法“酌采各国通例,实足以弥补传统中国旧制之所未备;上奏后,清廷即发交宪政编查馆复核,惟未及正式颁布,清室已倾,然却为其后新成立的民国政府所继续援用与发展。”《1911刑事诉讼律》无疑是一把打开中国刑事诉讼现代化历程的钥匙。透过该法,我们或许可以弄清楚当今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从哪里来”、“身在何处”,甚至可能由此洞见当今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使命。 邵义所著的《1911年刑事诉讼律释义》是对《1911年刑事诉讼律》的释义,今人结合其他版本对其进行校勘。全书分为六编,分别阐述总则之审判衙门、当事人、诉讼行为,**审之公诉和公判,上诉之通则、控告、上告和抗告,再审之再诉、再审和非常上告,特别诉讼程序之大理院特别权限之诉讼程序和感化教育及监禁处分程序,裁判之执行。

内容简介

    关于本书的校勘,兹说明以下几点:
    1.《刑事诉讼律释义》于中华民国二年(即1913年)印刷发行。该书署名如下:
    编辑者  杭县邵  羲
    校勘者  武进徐学询
    阅订者  吉水徐元浩
    发行者  桐乡陆费逵
    印刷者  无锡俞  复
    印刷所  (上海静安寺路一九二号)  中华书局
    总发行所  上海(福州路河南路转角)  中华书局   

目录

**编  总  则
  **章  审判衙门
    **节  事物管辖
    第二节  土地管辖
    第三节  管辖指定及移转
    第四节  审判衙门职员之回避、拒却及引避
  第二章  当事人
    **节  原告官
    第二节  被告人、辩护人及辅佐人
  第三章  诉讼行为
    **节  被告人之讯问
    第二节  被告人之传唤、句摄及羁押
    第三节  检证、搜索、扣押及保管
    第四节  证言
    第五节  鉴定及通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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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  种松志,河南省项城市入。法学博士,现任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被*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查业务专家”称号。  邵羲(1874-1918)浙江杭县(今余杭)人。原名孝义,字仲威,号蕙孙。清禀贡生,袭云骑尉世职。1906年上海预备立宪公会会员兼会刊编辑、1910年当选清末立宪运动之议会准备机构资政院浙江省民选议员。宣统3年(即1911年)2月,与方表、沈钧儒等发起创刊《法玫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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