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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动员史

1949-19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动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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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80237738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567
  • 出版时间:2014-11-01
  • 条形码:9787802377387 ; 978-7-80237-738-7

本书特色

张羽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动员史》,以1949年至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动员的历史活动为研究对象,采用纪事本末体与编年体相结合的编写方法,以国家安全战略及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的发展演变为主线,全面翔实地记述了1949年至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动员建设、战备和战时动员的历史活动,客观分析评价了其在国防建设和斗争中发挥的历史作用,内容涉及工业、农业、商业、贸易、财政、金融、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医疗和物资储备等国民经济动员的各个领域,属专门史范畴。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关于国民经济动员历史的专著。

内容简介

  国民经济动员,是国家为应对战争或其他军事危机,运用国民经济资源以保持和增强国家防卫能力的活动,涉及工业、农业、商业、贸易、财政、金融、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医疗和物资储备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国民经济动员是国防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举措,拥有现代化的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对于和平时期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增加国家的战略威慑能力,危机时期迅速提高国家遏止和消除战争或其他军事危机的能力,建立战时经济秩序,满足武装力量作战、维护社会稳定和消除战争灾害对国民经济的需要,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的近30年(1949年至1978年)中,党和国家为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着眼打赢现代化大规模全面战争,在不断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和战备的同时,始终不渝地高度重视和加强国民经济动员的现代化建设,并在国家遇到战争和军事威胁时,适时地启动国民经济动员程序,使国民经济释放出巨大的国防能量,从而一次又一次地打赢了战争,赢得了和平,赢得了发展。国民经济动员也因此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波澜壮阔发展史的重要篇章。

目录

前言
**章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战争动员时期
**节 支援战略追击作战
一、把战争需要放在财政支出首位
(一)对军费开支实行统一管理
(二)财政收入的50%用于战争
(三)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四)这是胜利的负担
二、转向政府主导的军工动员
(一)政府军工管理体制的建立
(二)缴获和生产并举的装备保障
三、迅速统一的交通运输动员
(一)铁路交通运输动员
(二)公路交通运输动员
(三)水上交通运输动员
四、统分结合筹措军需给养
(一)老解放区动员支前
(二)新解放区征粮借粮
五、“解放台湾”动员准备
(一)动员需求的变化
(二)民用船舶的征用和改装
(三)华东支前公路建设
第二节 抗美援朝战争动员
一、战前阶段的动员
(一)初建局部动员组织体制
(二)战前动员保障的目标任务
(三)战前的交通运输动员
(四)武器装备的紧急生产
(五)军需物资的筹措供应
(六)首批医疗卫生力量动员
二、运动战阶段的动员
(一)动员组织指挥体制的完善
(二)动员面临的新情况和新任务
(三)财政中心转向抗美援朝
(四)军工企业转入战时生产
(五)沿海企业和物资的疏散
(六)物资动员规模的扩大
(七)医疗卫生力量的紧急派遣
(八)艰难开展的交通运输动员
(九)支援空军抢修机场
(十)冻结、没收美国在华资产
三、阵地战阶段的动员
(一)动员需求出现高峰
(二)年度军费*高48.5%
(三)军工动员的作用日益提高
(四)物资保障形势日趋好转
(五)医疗卫生动员成效明显
(六)交通运输动员发挥枢纽作用
(七)打破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
……
第二章 动员现代化奠基时期
第三章 贯彻“积极防御,北顶南放”军事战略方针时期
第四章 立足“早打、大打”的大规模战备动员时期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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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动员史(1949-1978)/国家国民经济动员理论建设“十二五”规划课题》:  1958年12月,结合国家“二五”计划的拟制,军队有关方面向国家提出了国防交通网主要干线构成的意见,要求将30条铁路、水路干线,作为战时铁路、水路军事运输的主要通道。同时提出在铁路、水路交通系统开展战备工作的建议:“国防交通建设,军队系统主要由总参谋部和各大军区司令部军事交通部负责规划、协调、组织;国冢和地方系统主要根据国防建设要求由国家计委、铁道部、交通部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国防干线铁路的修建和沿海、战役纵深的铁路干线、支线、军事专用线的战时抢修由铁道兵负责;军事专用公路的修譬由总后勤部运输部组织实施。”上述意见得到国务院领导的批准,并在“二五”计划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因此,“二五”时期国家进行的交通、通信骨干网络建设,有相当一部分具备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双重功能。1958年至1960年,国家在铁路干线建设上,除续建兰新线、川黔线、包兰线、内昆线、天兰线等工程外,新建干线建设项目多达36项。西北、西南和东南沿海地区是这一时期铁道建设的重点。西北地区,先后建成了天水至兰州、兰州至西宁、兰州至包头等铁路,并开始修建兰州至乌鲁木齐铁路,结束了西北地区没有铁路的历史。西南地区,建成了宝鸡至成都、成都至重庆、贵阳至柳州、黎塘至湛江等铁路,改善了西南战略腹地的交通条件。东南沿海地区,建成了鹰潭至厦门、外洋至福州和南平至福州铁路,改善了东南沿海与后方的联系。同期,新建铁路支线、桥梁的项目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3年累计,铁路建设完成基本建设投资90.42亿元,相当于“一五”计划期间5年累计完成额59.16亿元的152.8%,占同期完成的交通运输、邮电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3.26亿元的63.1010。3年内,新增铁路正线铺轨里程4198公里,其中干线2768公里,支线1430公里;新增复线正线铺轨里程2761公里。同期新建铁路交付营业里程5405.5公里,新建复线交付营业里程3069公里。3年累计完成的正线铺轨里程中,支线和复线都分别较“一五”计划期间增长1.2倍和2倍,干线相当于“一五”计划期间累计完成额的65.6010。  在公路、水运和民用航空建设方面,1958年上半年,国家交通部先后在武汉、北京召开地方交通片区座谈会。会议提出了“依靠地方,依靠群众,普及为主”的公路建设方针。在这个方针指导下,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交通部把直属的公路建设队伍连同公路的计划投资体制,一起下放给省、自治区。之后,绝大多数省、自治区交通厅(局)又相继把公路交通企事业单位和干线公路的养护体制,也下放到地(即专区)、县,形成层层下放”。因此,各省、市、自治区在1958年下半年分别拟制各自的公路建设“二五”计划。8月13日,鉴于公路建设体制的改变和各地正在拟制公路建设“二五”计划的情况,总参谋部、总后勤部颁发《关于各军区修建公路的要求应纳入地方公路建设计划的规定》。《规定》指出:国家公路建设的权限下放地方后,交通部只负责全面规划,对地方计划进行平衡、调整;各军区对公路修建的要求,应本着国防建设服从经济建设,战时平时相结合和军民两利等原则,与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协商,以便将军队的公路建设要求纳入地方公路建设计划;如地方认为不是发展经济所急需,或途经数省的干线,各军区与省委同时上报,以便总部商交通部或国家计委研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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