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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视阈下核灾害预防制度研究

风险社会视阈下核灾害预防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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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86589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85
  • 出版时间:2016-08-01
  • 条形码:9787516186589 ; 978-7-5161-8658-9

本书特色

在当今核技术日益发展、安全生产理念日渐深入、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反核”“去核”运动却有增无减一度影响到核工业发展的背景下,从文化层面去除社会公众对核事故不必要、“非理性”的恐慌,是风险社会视阈下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与实践的主要任务。具体到如何预防,欧阳恩钱*的《风险社会视阈下核灾害预防制度研究》论证得出包容的风险一可接受的风险,因其根本上追求风险与发展共生、共存,构成预防制度的基本指导方针。剖析风险的平等性、普遍性所必然导致的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上的种种难题,从实证角度分析德、法、日、美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核灾害预防制度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发展,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强化我国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建议:即,必须深刻认识到风险的“实在论”与“建构论”并存的基本特点。并且,重点应从风险的“建构论”出发,针对“文化的风险”构建与完善具体的制度。

内容简介

在当今核技术日益发展、安全生产理念日渐深入、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反核”“去核”运动却有增无减一度影响到核工业发展的背景下,从文化层面去除社会公众对核事故不必要、“非理性”的恐慌,是风险社会视阈下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与实践的主要任务。具体到如何预防,本书论证得出包容的风险—可接受的风险,因其根本上追求风险与发展共生、共存,构成预防制度的基本指导方针。剖析风险的平等性、普遍性所必然导致的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上的种种难题,从实证角度分析德、法、日、美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核灾害预防制度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发展,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强化我国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建议:即,必须深刻认识到风险的“实在论”与“建构论”并存的基本特点。并且,重点应从风险的“建构论”出发,针对“文化的风险”构建与完善具体的制度。

目录

**章 风险、核灾害与法律 **节 风险/风险社会理论:一种新的认识论 一 有关风险的理论观点 二 从认识论角度理解风险 三 风险/风险社会开创的新认识 第二节 风险社会视阈下核灾害成灾机理 一 从灾害到灾害风险:灾害研究与应对实践的发展 二 环境灾害风险的概括性特征 三 风险社会语境下核灾害的规定性 第三节 风险与核灾害法律 一 理论视野中的风险与法律 二 从认识论角度对风险与法律关系应持的观念 三 核灾害风险应对中的法律第二章 文化的风险: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依据 **节 核灾害风险的文化构建 一 风险文化主义与风险社会理论 二 风险文化建构中的媒体 三 核灾害风险文化建构的内在机制 第二节 情感价值主导的核灾害风险 一 核灾害风险:反思性判断 二 集体性的风险文化认同:“制度性”的核灾害风险 三 核灾害风险的情感价值 第三节 从文化的核灾害风险到核灾害预防制度的建设 一 认识核灾害风险预防的法律决策 二 通过法律商谈的风险预防决策过程 三 对现实的再理解:文化的风险作为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依据的实证维度第三章 包容的风险: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准则 **节 核灾害风险的“包容性”:经济与社会的双重维度 一 核灾害风险的预防必须要和经济发展兼容 二 核灾害风险预防的终极准则:风险的社会可接受性 三 从风险的“经济包容性”到“社会包容性” 第二节 依据“经济包容性”的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建设进路 一 澄清“零风险”问题 二 改革的成本收益分析:走向核灾害风险预防措施的理性选择 三 风险治理的“直观化”:兼容经济发展的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建设重点 第三节 迈向“社会包容性”的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建设思维 一 再论风险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二 重建公众对政府风险管理的信任 三 效果检验:风险“社会包容性”的试金石第四章 核灾害预防制度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域外的发展 **节 德、法、日等国的经验与教训 一 德国 二 法国 三 日本 四 对德、法、日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的评论 第二节 美国核安全法律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一 美国核工业及其安全管制体系概况 二 美国对核灾害风险预防的决策 三 对美国核安全制度的评价 第三节 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台湾地区的核安全制度 一 台湾地区核工业及其安全管制体系概况 二 台湾地区的核安全法律制度 三 对台湾地区核安全法律制度的评价 第五章 风险社会视阈下强化我国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建议 **节 我国核灾害预防制度概览 一 我国核电发展概况 二 我国核电安全立法概况 三 我国现行核电安全立法预防核灾害风险的不足 四 因应风险预防的我国核安全法律体系勾绘 第二节 以“大众化”为核心构建核安全文化制度 一 风险与核安全文化 二 大众化:风险视野下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三 从“大众化”角度检视我国核安全文化建设 四 我国核安全文化大众化的制度保障 第三节 以核设施选址为重点夯实程序的正当性 一 环境正当程序的独立价值 二 来自西方国家核设施选址程序的经验 三 完善我国核设施选址的程序规定主要参考文献**章 风险、核灾害与法律 **节 风险/风险社会理论:一种新的认识论 一 有关风险的理论观点 二 从认识论角度理解风险 三 风险/风险社会开创的新认识 第二节 风险社会视阈下核灾害成灾机理 一 从灾害到灾害风险:灾害研究与应对实践的发展 二 环境灾害风险的概括性特征 三 风险社会语境下核灾害的规定性 第三节 风险与核灾害法律 一 理论视野中的风险与法律 二 从认识论角度对风险与法律关系应持的观念 三 核灾害风险应对中的法律 第二章 文化的风险: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依据 **节 核灾害风险的文化构建 一 风险文化主义与风险社会理论 二 风险文化建构中的媒体 三 核灾害风险文化建构的内在机制 第二节 情感价值主导的核灾害风险 一 核灾害风险:反思性判断 二 集体性的风险文化认同:“制度性”的核灾害风险 三 核灾害风险的情感价值 第三节 从文化的核灾害风险到核灾害预防制度的建设 一 认识核灾害风险预防的法律决策 二 通过法律商谈的风险预防决策过程 三 对现实的再理解:文化的风险作为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依据的实证维度 第三章 包容的风险: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准则 **节 核灾害风险的“包容性”:经济与社会的双重维度 一 核灾害风险的预防必须要和经济发展兼容 二 核灾害风险预防的终极准则:风险的社会可接受性 三 从风险的“经济包容性”到“社会包容性” 第二节 依据“经济包容性”的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建设进路 一 澄清“零风险”问题 二 改革的成本收益分析:走向核灾害风险预防措施的理性选择 三 风险治理的“直观化”:兼容经济发展的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建设重点 第三节 迈向“社会包容性”的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建设思维 一 再论风险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二 重建公众对政府风险管理的信任 三 效果检验:风险“社会包容性”的试金石 第四章 核灾害预防制度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域外的发展 **节 德、法、日等国的经验与教训 一 德国 二 法国 三 日本 四 对德、法、日核灾害风险预防制度的评论 第二节 美国核安全法律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一 美国核工业及其安全管制体系概况 二 美国对核灾害风险预防的决策 三 对美国核安全制度的评价 第三节 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台湾地区的核安全制度 一 台湾地区核工业及其安全管制体系概况 二 台湾地区的核安全法律制度 三 对台湾地区核安全法律制度的评价 第五章 风险社会视阈下强化我国核灾害预防制度建设的建议 **节 我国核灾害预防制度概览 一 我国核电发展概况 二 我国核电安全立法概况 三 我国现行核电安全立法预防核灾害风险的不足 四 因应风险预防的我国核安全法律体系勾绘 第二节 以“大众化”为核心构建核安全文化制度 一 风险与核安全文化 二 大众化:风险视野下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三 从“大众化”角度检视我国核安全文化建设 四 我国核安全文化大众化的制度保障 第三节 以核设施选址为重点夯实程序的正当性 一 环境正当程序的独立价值 二 来自西方国家核设施选址程序的经验 三 完善我国核设施选址的程序规定 主要参考文献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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