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1星价 ¥12.8 (4.3折)
2星价¥12.5 定价¥29.8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55043057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它
  • 页数:186
  • 出版时间:2018-01-01
  • 条形码:9787550430570 ; 978-7-5504-3057-0

内容简介

  《外国法制史》选择了古埃及法、楔形文字法、印度法、古希腊法、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城市法和商法、伊斯兰法、英国法、美国法、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俄罗斯法、欧洲联盟法等具代表性的法律体系来进行介绍和论述。  《外国法制史》在每一章后面还开列了参考文献及书目,都是国内关于外国法制史基本的参考书,以便为要求更深一步掌握外国法制史的读者提供一些参考咨料。

目录

1 古埃及法
1.1 古埃及法的形成和演变
1.2 古埃及法的基本内容
1.3 古埃及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2 楔形文字法
2.1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2.2 楔形文字法的基本制度
2.3 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和历史地位

3 印度法
3.1 古代印度法的萌芽和发展
3.2 古代印度法的基本内容
3.3 古代印度法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

4 古希腊法
4.1 古希腊法的产生和演变
4.2 古希腊法的基本特征
4.3 雅典法律制度
4.4 古希腊法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5 罗马法
5.1 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
5.2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5.3 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5.4 罗马法的特征
5.5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6 日耳曼法
6.1 日耳曼法的形成和演变
6.2 日耳曼法的基本内容
6.3 日耳曼法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7 教会法
7.1 教会法的形成和发展
7.2 教会法的主要内容
7.3 教会法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

8 城市法和商法
8.1 城市法
8.2 商法

9 伊斯兰法
9.1 伊斯兰法的起源和发展
9.2 伊斯兰法的基本内容
9.3 伊斯兰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10 英国法
10.1 英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10.2 英国法的渊源
10.3 宪法
10.4 财产法
10.5 契约法
10.6 侵权行为法
10.7 家庭法和继承法
10.8 刑法
lO.9 诉讼法
10.10 英国法的历史地位

11 美国法
11.1 美国法的沿革和发展
11.2 宪法
11.3 侵权行为法
11.4 反托拉斯法
11.5 刑法
11.6 司法制度——法院与诉讼制度
11.7 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12 法国法
12.1 法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12.2 宪法
12.3 行政法
12.4 民商法
12.5 刑法
12.6 司法制度
12.7 法国法的基本特征
12.8 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

13 德国法
13.1 德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13.2 宪法
13.3 民商法
13.4 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
13.5 刑法
13.6 司法制度
13.7 德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14 日本法
14.1 日本法的形成与发展
14.2 宪法
14.3 民商法
14.4 刑法
14.5 司法制度
14.6 日本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15 俄国法
15.1 十月革命前俄国法的法律制度
15.2 苏联时期的法律制度
15.3 俄罗斯联邦时期的法律制度

16 欧洲联盟法
16.1 欧洲联盟法的形成和演变
16.2 欧洲联盟法的渊源和效力
16.3 欧洲联盟法的基本制度
16.4 欧洲联盟法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影响
展开全部

节选

  《外国法制史》:  2.1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至公元前6世纪随新巴比伦的灭亡而消亡(消亡时间存在争议)。这些奴隶制国家包括亚述人、依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他们除了有共同的文字外,由于在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而决定了他们在法律上具有某些共通之处。本节大致从:①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500年,两河流域地区建立了一批城市国家;②约公元前3000年代后期,这些城市国家的法律开始走向成文化;③约公元前22世纪末,乌尔第三王朝颁布《乌尔纳姆法典》;④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楔形文字法的发展;⑤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等几个方面探究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2.1.1 《汉穆拉比法典》产生以前楔形文字的产生和发展  两河流域是人类历史上*早形成国家与法的地区之一,也是楔形文字法的发源地。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500年,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阿卡德人相继建立了一些城市国家(以城市为中心与周围若干农村结合而成的国家),如乌尔、拉格什和乌鲁克等,并创造了字形上粗下细,形如木楔的古代楔形文字。这些城市国家*初都采用的是传统的习惯法,在约公元前3000年代中期,才开始出现一些零星的以记载婚姻家庭方面为主的成文法。在此之后,成文法逐渐盛行,涉及的内容和种类也更加广泛,包括契约、债务、侵权行为、损害与赔偿等方面法律的规范,并逐渐向自成一体的“法典”化方向发展。约公元前22世纪末,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的乌尔第三王朝(公元前2113年至公元前2006年)的国王乌尔纳姆(公元前2113年至公元前2096年在位)为了统治需要,颁布了《乌尔纳姆法典》。该法典是由楔形文字写成,内容涉及损害与赔偿、婚姻、家庭和继承以及刑罚等方面,这是迄今为止所知人类历史上*早的一部成文法典。这部法典除序言外,共有29个条文,可以辨认的有23条。序言中声称乌尔纳姆的统治权力来自神授,赞颂他按照神意在人世间确立了“正义”和社会秩序等。《乌尔纳姆法典》正文基本内容包括: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田产,凡以武力强行耕种或故意用水淹没他人田地的,均需支付一定的实物进行赔偿;对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规定,不仅包括伤害他人肢体器官,也包括诬告等行为;将居民划分为自由民和奴隶两个阶层,自由民内部的等级划分尚不明显,法律严格保护奴隶主的私有权,奴隶可作为财产任意买卖,也可作为实物赔偿给受害者,对奴隶的反抗规定了严厉的刑罚;诉讼须由私人提起,要经法庭审理,神明裁判盛行;注重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奉行男尊女卑原则。《乌尔纳姆法典》是世界上**部成文法典,它标志着古代东方法已进入成文化阶段,为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发展开创了法典化的新时代。在这以后,两河流域地区的其他城市国家也相继制定成文法典,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伊新王国的《李必特·伊丝达法典》(约公元前20世纪中期)、埃什嫩那王国的《俾拉拉马法典》(约公元前20世纪中期)、拉尔萨王国的《苏美尔法典》和《苏美尔亲属法》(约公元前20世纪)等。这些法典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乌尔纳姆法典》的风格,但在结构体系、立法技术等方面已有所优化和提高,其涉及的内容和领域也更为广泛,如债权、财产所有权、婚姻家庭、继承、各种刑事规范和诉讼规范,这反映了楔形文字法在两河流域获得进一步发展。  ……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