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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探索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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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31621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大32开
  • 页数:364
  • 出版时间:2020-09-01
  • 条形码:9787301316214 ; 978-7-301-31621-4

本书特色

1.作者权威。刘伟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本书是他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作出的新的探索。 2.逻辑结构统一。本书的七章内容构成了有机统一的整体,而不是孤立的问题阐释。 3.突出强调每一个问题的新时代中国特殊性。本书始终围绕这种特殊性展开分析,而不是一般性的教科书式的论述。

内容简介

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尤其是政治经济学的思想为指导,从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及方法开始,考察了其特点、需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价值取向。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提炼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并分别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分配制度、宏观增长、长期发展、对外开放等五个基本方面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本书在思想上突出强调每一个问题的新时代中国特殊性,并紧紧围绕这种特殊性展开分析,是作者在多年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做出的新的探索。本书适宜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各级党校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的教材,也可供相关研究者参考。

目录

目录
**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据、原则和方法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伟大实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基础:政治经济学以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研究的客体和根据
二、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运动和发展规律及特征:研究对象、使命和方法
三、 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的价值立场和基本逻辑
四、 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的历史发展方位
五、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制度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的体制目标导向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价值理论基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
一、 政治经济学必须讨论价值理论并使之成为全部理论的基石
二、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特色: 从古典到
科学的变革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突破的根本性难题: 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市场经济起决定性作用的资源配置机制
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市场机制如何结合
二、 西方正统经济学的教条和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思潮
三、 中国改革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创造性探索和贡献
四、 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企业改革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收入分配问题: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与收入分配方式的演变
一、 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提出及其特点
二、 社会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理论的探索进程
三、 中国所有制改革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变化
四、 中国所有制改革与居民收入分配的变化
五、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六、 收入差距扩大原因的进一步分析
七、 调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政策要求
八、 主要结论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济增长和宏观调控问题: 需求管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 宏观经济分析与GDP核算
二、 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
三、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的经济失衡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 经济新常态下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济发展问题: 贯彻新发展理念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一、 中国经济发展达到的水平及比较
二、 新时代中国经济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
三、 经济增长中的历史局限与新发展理念的提出

第七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开放问题: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一带一路”
一、 经济全球化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及“一带一路”的提出
二、 全球化的历史演进与世界政治经济体系发展
三、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
四、 金融危机后的世界政治经济体系转型
五、 “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范式重构
六、 国内国际双循环与新发展格局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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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据、原则和方法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伟大实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基础:政治经济学以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研究的客体和根据 1. 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制度体现,生产关系的确立及其变革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一定国家一定历史时期基本经济制度的选择取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要求。 首先,封建经济解体后中国为何没有走向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中国从秦朝起直至清朝,经历了大小数百起农民起义,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封建文明都不可比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起义和农民革命都没有能够真正形成新的制度革命。封建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依然保持下来,直到19世纪中叶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情况才发生了改变,由于外国资本的侵入,中国社会内部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到明末清初,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本来已经孕育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即使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中国也可能逐渐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外国资本的侵入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这一进程。外国资本的侵入一方面破坏了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包括小生产的农业和手工业;另一方面,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换的形成,从而为中国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和历史可能。但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并非是在平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平竞争式地进入,而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帝国主义进入中国破坏了传统的自然经济,但并不是要将封建主义的中国变为资本主义的中国,从而为之培育出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而是要采取一系列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手段压迫中国,使中国资本主义得不到发展,日益沦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因此,封建的自然经济基础被破坏了,但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封建剥削制度仍然未变,并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相互结合,占据优势;封建集权统治虽然被推翻了,但取而代之的并不是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革命,而是地主阶级与官僚买办垄断资产阶级及帝国主义统治;民族资本主义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力量软弱,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式;在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及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下,中国社会发展严重受阻,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国近代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这就决定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相对居次要地位。中国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有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两类,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是从属于帝国主义的,不可能成为中国反封建反帝国主义的革命力量。民族资产阶级则带有两重性,一方面,其受帝国主义压迫和封建主义束缚,因而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矛盾,具有革命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其在政治和经济上具有软弱性,不可能具有领导民主革命的能力。因此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不可能成长为资本主义制度。一是帝国主义不允许,中国资本主义的成长只能在适应帝国主义要求的范围之内;二是社会主要矛盾并非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矛盾运动的结果也不可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三是民族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根本无以战胜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不可能承担领导中国人民取得反帝反封建的民族和民主革命的历史使命。近代史以来的中国不可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历史没有给予这种机会。 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要发展,既不可能退回到传统封建帝国,又不可能成长为资本主义社会,怎么办?“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革命实践结合起来,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代领导核心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先河,特别是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武装斗争道路,取得了全国政权。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步是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而所谓民主主义,既不是旧范畴的民主主义,也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范畴的民主主义,是新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并非长期停留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而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首先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努力方向。毛泽东同志指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性质特征在于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国家所有,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计民生。新民主主义的国有经济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国家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并不禁止操纵国计民生范围之外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因为中国经济还很落后。对于农村,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私有财产,但在“耕者有其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这种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其发展方向既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也不是退回旧式半封建社会,而只能是社会主义经济。这是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广大的中国人民的愿望,是中国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对制度创新的根本要求。但是建立怎样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可以借鉴的只能是苏联斯大林模式。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在中国不可能;另一条则是苏联社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模式。“走俄国的道路,这就是结论”成为唯一的共识,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中国很快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造时期,到1956年基本完成了基本经济制度上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这是历史的选择。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来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三年国民经济恢复,自1953年开始基本经济制度改造,到1956年,国民收入中各种公有制经济的比例从1952年的20.6%上升为93%,其中工业总产值中公有制经济占98.8%,批发与商业零售总额中公有制经济占92.4%,货物周转量中公有制经济占99.3%。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要建立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与之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从理论上来说,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制度性矛盾在于生产资料的资本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根本对立,克服这种矛盾、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求,从根本上来说只有彻底消灭私有制,代之以社会共同占有的制度,相应地在分配制度上否定一切剥削,才能真正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这是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深刻的制度逻辑。 但是建立怎样的公有制社会?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采取的是“军事共产主义”(1918—1920),采取单一公有制,取消按劳分配和商品货币的市场交换,但并不成功,反而带来了对生产力发展的严重破坏。苏联因而采取了“新经济政策”,承认在国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私营经济发展和外资进入;承认农民利益的独立性,恢复与农民之间的商品市场交换而不再是剥夺;承认市场经济关系而不是取缔。但列宁所提出的“新经济政策”只是被作为摆脱困难的短期应急之举,并未被作为长期制度,成为制度的是后来的“斯大林模式”。这一模式追求的目标是尽快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实现赶超,实现目标的机制是建立集中计划经济机制(而不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在支持计划经济机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上采取国有制对城市工商经济的垄断,在配合城市工商经济国有制垄断地位的农业发展上,采取合作化的集体经济,以将其纳入集中计划经济。相比较而言,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以资本主义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工业化赶超目标的中国,要实现发展,只能选择这种模式。因此,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及其代理和封建地主阶级),作为革命胜利的果实,对帝国主义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资产予以没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国有制经济;对封建地主阶级的资产(土地)予以改革并分配给广大农民(土地改革),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形成农村集体经济。到1956年中国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即在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在城市工商业经济中实行国有制及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和商业。与这种公有制基础相适应,在分配方式上采取按劳分配,取消按资产私有制进行分配的制度,具体形式上,城乡分别采取“工资制”和“工分制”,在经济运行机制上采取计划经济,生产资料不再是商品。采取这种经济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迅速实现赶超,实现工业化目标。这种经济制度一方面与传统的苏联集中计划经济模式有所不同,比如在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传统苏联集中计划经济模式更强调中央垂直的部门管理(条条管理),而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则承认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权利(条块结合);在城市工商业经济中,苏联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强调国有制的统一垄断,而中国则在国有企业占据垄断地位的同时,承认大量不同形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存在;在进行所有制改造的过程中,对农村经济中的农民小私有的改造,在苏联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下更具自上而下的行政性,而中国则采取自愿原则;对城市民族资本的改造,在苏联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下是“没收”,在中国则是采取“赎买”;等等。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造过程中,中国比较注意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努力保护生产力,防止制度改造进程对生产力造成严重破坏。工农业生产总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0年的575亿元上升至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基本结束的1956年的1252亿元,6年间翻了一番多。同时,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工业制造业产值占比从1950年的10%到1956年首次超过农业。但总的来说,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初期在本质上是体现了苏联集中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计划经济特征的,因而具有其僵化性,同时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脱离了实际,背离了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要求。伴随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其不适应性越来越突出。因此,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样是历史发展的要求。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建设是长期探索的进程 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这一主题的过程,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创造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结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系统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其概括为基本制度、根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基础性地位,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和改革构成全部制度创新和改革的关键。基本经济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发展实际相结合的鲜明特点。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命题的明确概括和系统阐释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创造,但从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意义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就开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索。早在1956年2月,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完成、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将奠定时,毛泽东同志就深刻地提出,不要再硬搬苏联的一切了,应该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在我们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了。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相对于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我们走出了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次结合),在夺取政权之后的经济建设中,“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后来毛泽东同志关于针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读书笔记,进一步体现了他在理论上力图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追求。在实践上,虽然受种种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受苏联传统“斯大林模式”影响很大,总体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中计划经济,但也有许多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的特点。

作者简介

刘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学科评议组理论经济学组召集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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