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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7600156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284页
  • 出版时间:2021-01-01
  • 条形码:9787576001563 ; 978-7-5760-0156-3

内容简介

本书分: 内地的农村 —— 纪念这七年艰苦的内地生活 ; 禄村农田 ; 附录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序 ; 农村土地权的外流 ; 雇工自营的农田经营方式 ; 土地继承和农场的分碎等。

目录

内地的农村——纪念这七年艰苦的内地生活

农村土地权的外流
雇工自营的农田经营方式
土地继承和农场的分碎
农田的经营和所有
抗战和农村劳力
农民的离地
我们要的是人口还是人力
生活到反抗
增加生产与土地利用
货币在农村中
农村游资的吸收
清理农家债务
论贫农购赎耕地
举办春耕劳力贷款
中国乡村工业

禄村农田
导言
**章农作
第二章劳力的利用
第三章农田的负担
第四章农田分配
第五章劳力的出卖
第六章自营和雇工
第七章租营
第八章生计
第九章生计(续)
第十章农田的继袭
第十一章农村金融
第十二章农田买卖

附录
《云南三村》序
《云南三村》英文版的“导言”与“结论”
展开全部

节选

  《中国内地的农村/费孝通精品集》:  农村土地权的外流  一、江村的土地权是如何流出农村的  1936年,我在江苏省太湖边上的一个农村中(以后称作“江村”)调查该地人民的经济生活。当时使我十分惊讶的就是这村子里有80%以上是租别人田来耕种的佃户,这村子有一半以上的地权是握在我一个本家的手里,他是住在城里的,连他自己的田在什么地方都不晓得。我曾想:江村一般的农村简直可以说是个佃户的村子了。农村土地权已大部外流到住在都市里的地主们手上。  农村土地权怎样会流到都市里去的呢?换一句话说:农民们怎样会把田卖到城里去?我在江村见到一只可怕的魔手在那里活动,那就是高利贷。说起了江村的高利贷,那真把初到农村里去调查的人吓住了,我当时曾记下这可怕的事实:  一个不能交付地税的人,假如他不愿意在监狱中过冬,就非借钱不可。高利贷者的门户,对他是开着的。从高利贷者那儿借来的钱,是以桑叶的数量计算。在借贷的时候,根本便没有桑叶,也没有桑叶的市价。高利贷者,以己意断决桑叶的价格为7毛钱一担。譬如借7块钱,就说借了10担桑叶。借款在清明便要还清,至迟不能在谷雨之后。借款者要付还的钱,其数目的多少,决于当时桑叶的市价。譬如市价要3块钱一担吧,那么在10月借了7块钱或10担桑叶的人,到了第二年4月,便要还30块钱。在这5个月之内,这位债户所付的利息,是每月六分五。到了清明的时节,丝季才开始,村里的人,是拿不出钱来的。在冬季要靠举债度日的人,到了这个时候,大约也没有力量还债,因为在冬季的几个月内,村民并没有生产的工作,除却做点小本生意之外。在这种情形之下,债户可以请高利贷者延长借款的期限,所借的钱又用稻米的数量来折合。不管市价如何,稻米以5块钱3“蒲式耳”(1蒲式耳约合36.3688升)计算。还债的期限,于是延长到10月。到了10月,米价便以7块钱3“蒲式耳”计算。总计起来,在10月借7块钱的人,到第二年10月,要还48块钱。平均起来,借贷的利息每月五分三。假如债户到了这个时候,还不能把债还清,期限可就不能延长了,他只能把田契移交给高利贷者。田地的价格,是30块钱一亩。从此他不是债户而变为永久的佃农了。(见《江村经济》)  在这一段叙述中,我们可以见到农村土地权的外流和都市资金流入农村是一回事的两方面。高利贷的泼辣不过是加速这一个过程罢了。  二、R·H·托尼(R.H.Tawney)的一个解释  当我想要解释都市资金向农村中流入,农村中土地权向都市流出的现象时,就记起托尼(Tawney)教授在他所著Land and Labour in China一书中所提出的意见来了。他说:“至少有些地方,正发生着一种现象,就是离地地主阶级的崛起,他们和农业的关系纯粹是金融性质。”这种现象常见于都市附近的农村中,他说:“住在地主在大都会附近的地方*不发达,那些地方都市资本常流入农业中——广州三角洲上有85%,上海邻近地带有95%的农民据说全是佃户——住在地主*普遍的是没有深刻受到现代经济影响的地方。在陕西、山西、河北、山东及河南,据说有2/3的农民是地主。这些地方是中国农业的发祥地,工商业的影响很小,土地的生产力太低,不足以吸引资本家的投资,而且农民也没有余力来租地。”  江村是离上海很近的一个村子,太湖流域又是江苏有名的肥沃地带,因之,我觉得我在江村实地的调查,正可以用当地的材料来证实托尼的说法。  ……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1933年毕业于燕京大学,获社会学学士学位;193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1938年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燕京社会学研究室主任、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民主同盟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80年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马林诺斯基荣誉奖。1981年接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乡土中国》《民族与社会》《从事社会学五十年》《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行行重行行》《人的研究在中国》等,群言出版社编辑出版《费孝通文集》16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费孝通全集》20卷,著作等身,在国内外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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