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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1709070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123页
  • 出版时间:2020-11-01
  • 条形码:9787517090700 ; 978-7-5170-9070-0

内容简介

本手册分别设立监督项目站成立、工程建设初期监督工作、建设实施阶段监督工作、工程验收阶段监督工作及档案资料管理共5章, 同时, 附有项目站部分工作表格、范本, 内容丰富、资料详实, 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可更好地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职能, 规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目录


前言
**章 监督项目站建立
**节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监督项目站组建
第三节 监督依据、工作内容、监督方式与监督权限
第四节 监督规章制度

第二章 工程建设初期监督工作
**节 编制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第二节 主持召开现场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会议
第三节 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监督检查
第四节 质量检测与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报备

第三章 建设实施阶段监督工作
**节 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第二节 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确认
第三节 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节 日常巡查监督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第五节 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监督检查
第六节 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

第四章 工程验收阶段监督工作
**节 工程评定验收质量结论核备
第二节 阶段验收
第三节 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章 档案资料管理
参考文献
附录A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附录B 项目站质量安全监督规章制度(示范)
附录C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常用文件格式(示范)
附录D 质量管理行为监督检查表(示范)
附录E 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监督检查表(示范)
附录F 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常用表格(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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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手册》:  (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体系运行情况(详见附录D.4、附录E.3)  (1)勘察设计现场服务体系是否落实,现场设代人员是否常驻工地,勘察设计代表人员的资格和专业配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2)设计修改变更是否符合有关变更程序,图纸供应与设计通知是否及时。  (3)是否按规定及时参加各类工程验收,并明确指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基础面、边坡和洞室开挖等重要隐蔽工程验收是否有地质编录描述。  (5)是否按规定参与了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6)是否有指定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的行为。  (7)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8)对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详见附录D.6、附录E.6)  (1)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2)监理人员变更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常驻工地,投标承诺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是否到位,人员变更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是否满足工程各专业质量控制的要求。  (3)与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的规范规定、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4)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及落实情况。现场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或跟踪检测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5)是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是否对强制性标准进行了符合性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6)是否及时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了核实,对单元工程(工序)进行复核认证,履行签字手续等。是否对质量缺陷资料进行了备制等。  (7)对现场发现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和发生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8)是否按时召开监理例会,及时填写监理日志,上报监理月报,对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是否有具体的记录。  (9)对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施工单位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1.施工单位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详见附录D.8、附录E.8)  (1)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正常。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等是否按合同承诺到位,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3)检查有关施工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4)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施工质量检查“三检制”落实情况。  (7)是否严格执行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测项目、数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

作者简介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简介: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规定,1999年,山东省水利厅成立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简称:“省监督中心站”),承担着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主要负责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对其他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多年来,省监督中心站在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水利建设任务的不断加强以及深化改革的需要,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的批复”(鲁编办[2017]128号),2017年山东省水利厅成立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简称“建安中心”),为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核定编制15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有关规范、标准、办法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承担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评价、评估工作;承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意见及厅领导的安排,省管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由建安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具体负责省监督中心站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同时加强我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先后组织完成了全省100多项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稽察、飞检工作任务,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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