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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20816588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398
  • 出版时间:2022-08-01
  • 条形码:9787208165885 ; 978-7-208-16588-5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本书是著名经济社会学家薇薇安娜·A.泽利泽*负盛名的著作之一,书中她对经济与亲密关系的交织的情况做了系统而富有理论洞见的说明。其中涉及大量具体案例,读来引人入胜,如美国对“9·11”事件遇难者如何进行赔偿,家庭中亲人的照料是否可以用金钱衡量,儿童对家庭是否有经济贡献,等等。

内容简介

本书提出了新的社会学理论视角来分析亲密关系与经济这两个看似隔离的领域是如何在实践中融合的。本书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并且探讨了丰富的案例,可读性较强。

目录

目 录

中文版序言 _1

致谢 _1

前言 _1

**章亲密关系与经济的相遇 _7

第二章法律中的亲密关系 _47

第三章伴侣关系 _97

第四章照料关系 _167

第五章家庭经济 _223

第六章亲密关系的启示 _ 305

参考文献 _ 327

索引 _ 361

译后记 _ 382


展开全部

节选

**章 亲密关系与经济的相遇 19 世纪40 年代,在路易斯安那州卡塔胡拉(Catahoula )教 区,种植园主塞缪尔·米勒(Samuel Miller )与他的黑白混血奴隶兼性伴侣帕特茜(Patsy )共同居住在自己的种植园里。1843 年,米勒由于身患水肿,于是将土地和其他奴隶卖给了休·卢卡斯(Hugh Lucas),勉强接受了后者的9 张承兑期票(promissory notes),每张面值3000 美元,并规定按年兑付。1844 年4 月,身体每况愈下的米勒决定带着帕特茜离开路易斯安那州,迁往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市。在出发之前,米勒将那些期票交给了威廉·柯克(William Kirk),请他“为了帕特茜的利益保留这些期票”,因为“他打算给她自由人身份,并希望这些期票能够支撑她今后的生活”(科尔诉卢卡斯案[Cole v. Lucas],2 La. Ann. 1946,1948 [1847])[1]*。其实早在前一年,米勒就已经将自己事务的代理权授 [1]本书所有的法律案例引注只在全书正文中以括号形式标出,不再附于书后的参考文献列表中。书中法律案例引用格式主要为:(某人诉某人案,案卷号,案例汇编名称,案卷起始页[判决年份])。因案例汇编资料的差异,有些案例引用条目不需要在日期前写出法院名称。官方的案例汇编(reporters )有时候“未汇编”(unreport )判决意见,但相关判决意见都可以在Westlaw 或Lexis 数据库中找得到。在这种情况下,案例引用条目中的页码前会有一个星号。为了方便阅读,本书的案例引用格式与法律文献惯例有一处不同:在重复引用同一法律案例时,法律文献通常使用类似于“(同上,85 )”的引用格式,而我在括号中只报告页码,即如“(85)”。 *. 根据作者对书中法律案例引用格式的解释,文中该引注的含义为:科尔诉卢卡斯案,载于路易斯安那州法律年报(La. Ann.)1847 年第2 卷,自第(转下页) 8 予了柯克,授予他解放帕特茜的权力。1844 年4 月过后不久,柯克前往密苏里州,将期票还给了米勒。同年5 月,帕特茜在印第安纳州麦迪逊城获得解放。当她回到 8 密苏里州后,米勒把期票给了她。在大约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是5 月21 日,米勒去世了。在生前,米勒和帕特茜的生活环境显然十分简朴,因为1845 年1 月对他遗留财物的核查清单中只列出了这些物品:“一名男性奴隶和四个孩子、一名在前一年10 月出走后便杳无音讯的女性奴隶、记有威廉·柯克500 美元欠款的账本、一张大餐桌、两张早餐桌、一张羽毛绒床和一个床架、一张小床架或一把躺椅,以及一把枪。”(1949—1950 )米勒死后,他曾经在卡塔胡拉的邻居科尔(Cole )前往密苏里州,从帕特茜手中买走了那些期票。我们之所以要知道这些事件和人物,是因为后来科尔将这些期票的债务人卢卡斯告上了法庭,该案在卡塔胡拉法院进行了审理。科尔作为期票的所有者,要求卢卡斯每年向他偿付债务。然而随着案件审理的推进,一个叫格里芬(Griffin )的人,作为米勒后嗣(heirs )的代表介入了这场案件,并声称拥有这些期票的所有权。但是,参与审理此案的陪审团*终作出的裁决并不支持格里芬,而是支持科尔,并确认科尔是这些期票的合法所有者。米勒的后嗣是基于什么理由介入这场案件的呢?毕竟到目前为止,整个交易过程看起来都简单明了。然而,米勒的后嗣家庭虽然承认米勒把期票给了帕特茜,也承认她确实把期票卖给了科尔,但他们声称帕特茜实际上对期票没有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权利。如果米勒后嗣家庭的主张是成立的,那么科尔本人也就没有这些期票的合法所有权。本案的关键在于帕特茜和米勒之间的关系:她是米勒 (接上页)1946 页始,此处资料来自第1948 页。这一引用格式是较为规范通用的法律案例英文引用格式。鉴于此,本书的法律案例引注除案例名称部分(即“某人诉某人案”)译为中文外,其余内容保留原引用格式,以便读者检索查 询。——译者注 的奴隶吗?是他的情妇(concubine )吗?或者他们就是事实上的夫妻关系?根据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如果帕特茜是奴隶,那么她对于自己收到的所有赠与都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如果是情妇,那么她只能拥有她情人所有动产价值的十分之一,但不能拥有不动产;如果是他的妻子,那么她可以获得所有赠与。卡塔胡拉法院的陪审团裁定,由于帕特茜在收到期票时已经是自由人身份,所以该案中的赠与是合法的。陪审团还承认了科尔的主张,即更为宽松的密苏里州法律承认帕特茜的法律地位,也就承认了她与科尔的交易。 但米勒的后嗣并没有放弃,他们不服卡塔胡拉法院的判决,向路易斯安那州*高法院提出了上诉。*高法院认可了他们的主张,认为米勒搬到密苏里州后就不适用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而且米勒的朋友们也未能提供证据来证明帕特茜是在获得解放后收到这些期票的。请再一次注意这里发生的事情:除了一些关于日期的问题外,没有人对米勒和帕特茜曾共同居住、米勒曾将期票赠与帕特茜这两件事情提出异议。关键的问题是,在赠与发生的时候,他们双方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上诉法院推翻卡塔胡拉法院陪审团的初审判决,是出于对路易斯安那州法律的维护:“关于赠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我们已经声明了我们的判决意见。法律不承认本案情况中双方的法律关系,是为了维护良好道德风俗、公共秩序和社会的*大利益。”(1952 )因此,法院在关于居住事宜的判决中加入了对不同种族之间非法同居(interracial concubinage )的谴责。 在21 世纪的我们看来,上述整个案件都令人感到惊奇。在这一案件中,法院推翻了一个垂死之人为保护其长期伴侣的经济利益而做出的努力,而这个人显然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这对伴侣曾经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靠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法院也将他们的关系描述为“公开而众所周知的”。然而,上诉法院认为“帕特茜曾是米勒的奴隶和情妇”这层关系所属的法律地位使米勒的赠与变得无效,并且法院选择认为这层关系也是双方之间发生财物转移时候的关系状态。1847 年帕特茜案件关涉的议题并没有随着20 世纪的到来而消失,甚至到今天仍然存在。如今,法院仍然要裁决许多由相互矛盾的个人关系*所引起的经济权利与义务方面的激烈争端。这些争端经常使两种不同的亲密关系陷入相互敌对:亲生兄弟姐妹对父母遗产的争夺、情人与分居配偶的对立、亲属与好友的对立,等等。那么在法律的框架下,某种关系会带来何种经济权利与义务呢? 2001 年,在“基地”组织对美国世贸中心大楼和五角大楼的自杀式袭击事件后,对受害者的赔偿所引出的一系列令人惊讶的法律问题正是关乎这一方面的。受害者遗属和家人威胁要起诉航空公司和其他相关组织,而为了避免大规模诉讼的发生,美国国会成立了一个受害者赔偿基金会(Victim Compensation Fund),为那些能够证明其损失但愿意放弃诉讼的人提供赔偿。经验丰富的律师肯尼斯·费恩伯格(Kenneth Feinberg )被任命为该基金会的主管,裁定了数千项赔偿诉求。他根据公式来评估遇难、受伤和财物损失所造成的当前和预估经济损失,以大量款项解决了大多数索赔。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对同一人的死亡提出索赔要求的往往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受害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情人都声称自己是赔偿金的合法受益人。 在遇到未婚同居的伴侣、已经分居的夫妻和同性恋家庭的情况时,这些索赔就变得尤其充满争议。例如,50 岁的帕特里夏·麦卡内尼(Patricia McAneney )在“9·11”事件中遇难。她生前在世贸中心一号楼94 层的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还担任所在楼层的消防队长。遇难前,麦卡内尼和她的同性恋伴侣玛格丽特·克鲁兹 * 原文为personal relationships ,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建立的长期的、非正式的、带有感情色彩的人际关系,作者在使用该词时强调这种关系中的亲密性(intimacy)。本书在适当语境将其译为“个人关系”或“私人关系”,与情感涉入较少、不属于亲密关系范畴的“非个人关系”(impersonal relationships )相对。——译者注 (Margaret Cruz )共同生活了将近20 年。在对“9·11”灾难的处理方式中,纽约州承认这种家庭伴侣关系,而红十字会、纽约刑事受害者管理局(New York’s Crime Victim Board )以及其他组织也向克鲁兹赔偿了8 万美元。然而不同的是,由联邦成立的受害者赔偿基金会通常指定一名配偶或亲属作为受害者的唯一正式代表。在麦卡内尼的案例中,她的弟弟詹姆斯·麦卡内尼(James McAneney )就他姐姐的死亡向基金会索赔,并获得赔偿,而克鲁兹强烈抗议受害者赔偿基金会将赔偿金完全判给詹姆斯。克鲁兹向费恩伯格提交了自己的说法,详细说明了她与帕特里夏的伴侣关系。结果,费恩伯格基于自己对这个二人家庭的全新评估,将对帕特里夏的赔偿金翻了一倍,达到了大约50 万美元。但是,基金会依然将多出来的这些钱付给了詹姆斯,将其作为他姐姐的正式代表,而詹姆斯拒绝将这些钱中的任何一笔给克鲁兹。在这种情况下,克鲁兹对詹姆斯提起诉讼,声称这笔赔偿金中至少有 25.3 万美元应该属于她。詹姆斯否定了她的这个主张,理由是根据纽约州的法律,克鲁兹对他姐姐的任何财产都没有合法权利,因为这两名女性之间的关系并不被法律认可,她们从未登记为家庭伴侣 (domestic partners),而且帕特里夏去世时也没有留下相关遗嘱。然而,克鲁兹对此的回应是这样的: 以下事实证明了她作为受害者家庭伴侣的身份:她们自 1985 年以来就一直生活在一起;她们不久前还居住在纽约州 波莫纳村(Pomona,NY )的同一所房子里;她们共同偿还房 贷,并且共同承担日常家庭开支;她们两人使用联合信用卡, 并共享美国汽车协会(AAA )的会员资格;她们办理了联合 互惠基金,将对方列为各自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此外,克鲁 兹女士指出,纽约州世贸中心救济基金会(NYS World Trade Center Relief Fund )和纽约州刑事受害者管理局(NYS Crime Victims Board )都把她当作受害者配偶来对待,给予她的赔偿金跟她与麦卡内尼女士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条件下获得的赔偿金相同。(New York Law Journal,2004:2) 纽约*高法院法官伊冯·刘易斯(Yvonne Lewis )支持克鲁兹的主张。她驳回了詹姆斯·麦卡内尼关于不受理克鲁兹动议的请求,并裁定克鲁兹确实有权获得至少一部分赔偿金。这名法官解释道,“鉴于原告与死者的关系,无论从哪项关于‘9·11’事件的基金中,她都应该获得一定份额的赔偿,这样看起来才公平”(Eaton,2004;Leonard,2004)。即便如此,刘易斯法官还是延期宣判,以等候费恩伯格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来解释他基于何种依据而增加对麦卡内尼的赔偿金。直到*近的2004 年7 月,美国法院还在裁定这些关于亲密关系所附带的法律权利和经济权利的激烈论争。 上文所述1847 年路易斯安那州*高法院和2004 年纽约州*高法院争论的两个案件,为本书确定了两大主题。**,经济交易和亲密关系的交融混合经常使当事人和旁观者都感到困惑,而这并不是因为人们很少遇到这种混合;恰恰相反,人们总是将自己的亲密关系与经济交易混合在一起。这种混合使旁观者感到困惑,是因为 12 人们广泛相信经济理性和亲密关系是相互对立的,又因为这二者的每一次交汇都会引起一些有关当事人之间关系性质的微妙问题,也因为共同的经济活动会在当事人之间确立稳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法律对于亲密经济关系(intimate economic relations )的解释造成了更深的困惑。美国法律在处理这些关系时遇到了困难,因为美国法律同样不太相信经济计算与人际团结是相容的,又因为提交到法庭的案件经常是来源于亲密关系者之间关于“谁欠谁什么”的严重纠纷。本书通过提出三组问题来探讨这些主题。 1. 人们将经济交易与亲密关系结合起来,是在什么条件下做出的?如何进行的?而这又会产生什么后果? 2. 对于经济交易与亲密关系交融混合的不同情况,人们为什么,以及如何进行复杂的叙事和实践? 3. 美国的法律体系——律师、法院、法官、陪审团、法学理论家——是如何调和处理(negotiate )经济诉求和亲密关系的共存的? 本书通过研究各种各样实际发生的社会实践以及一系列关于亲密关系与经济交易的法庭案例和法律纠纷,来探讨这三个问题。所以本书探讨的是亲密关系的购买/ 控制(purchase of intimacy)。我这里所用的purchase 有两种意义:一是人们通常认为的,用金钱来购买(buy )亲密关系;二是亲密关系对经济交易的形式和意义的掌控与影响(grip)。

作者简介

薇薇安娜??A.泽利泽(Viviana A. Zelizer),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当代著名经济社会学家,曾任美国经济社会学学会主席。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社会学,关注经济与文化、道德、法律等的关系。代表作有《道德与市场》《给无价的孩子定价》《金钱的社会意义》《亲密关系的购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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