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作为未完结的《政治制度论》的节选,全书分为四篇,第一篇主通过分析从“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到“人无处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过比他人更是奴隶”两种社会现象的转变以及这种变化被社会认可的原因。第二篇着重分析了主权不可转让、主权不可分割,即“只有公意可以根据共同利益来引导国家的力量”,“主权体知识一个集体存在,只能由其自身来代表,权力可以转让,意志却不能”。第三篇从三种政府形式,即民主制、贵族制、君主制角度出发,论述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好的。第四篇从公意角度,对罗马民会、保民官、独裁官、监察管、社会宗教等进行了逐一论述。
《社会契约论》作为未完结的《政治制度论》的节选,全书分为四篇,第一篇主通过分析从“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到“人无处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过比他人更是奴隶”两种社会现象的转变以及这种变化被社会认可的原因。第二篇着重分析了主权不可转让、主权不可分割,即“只有公意可以根据共同利益来引导国家的力量”,“主权体知识一个集体存在,只能由其自身来代表,权力可以转让,意志却不能”。第三篇从三种政府形式,即民主制、贵族制、君主制角度出发,论述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好的。第四篇从公意角度,对罗马民会、保民官、独裁官、监察管、社会宗教等进行了逐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