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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学教程-(第2版)

国际投资学教程-(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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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2166894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它
  • 页数:390
  • 出版时间:2008-04-01
  • 条形码:9787302166894 ; 978-7-302-16689-4

本书特色

本书第2版主要突出以下特色:
 把国际投资发展的*新动态介绍给读者;
 更新第1版教材中的各类统计数据,为读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调整和补充许多案例分析,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和说服力;
 完善本书的教学课件和学习网站,满足立体化教材建设的需要。
教学课件下载地址:www.tup.com.cn

节选

bsp;第2版前言
    自2005年10月《国际投资学教程 》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积极支持,到目前
为止,已经连续加印了3次,印刷总册数达到了12 000册。这种厚爱让我们非常感动,也
让我们惴惴不安。毕竟国际投资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已经出现
了很多新的现象。例如,进入2004年之后,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出现反弹,且增
长速度出人意料,至2006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3 060亿美元,非常接近2000年创
造的*高纪录;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期经济体不仅成为吸引外资的生力军,而且开始
成为重要的外向投资来源。据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2005年来自发展中
经济体和转型期经济体的外国直接投资达到1 330亿美元,占全世界外向流量的17%:
跨国公司在全球的研发热潮方兴未艾,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明显。特别值得一提
的是,伴随着全球能源价格上涨,跨国公司在采掘业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其中,
发达国家在采掘业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中所占的份额从1990年的90%下降到2005年
的70%,而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在采掘业中的内向外国直接投资混合存量估算在
1990—2000年增长了一倍多,2000--2005年再次增加了50%……
    面对这些丰富多彩的国际投资新发展,我们感到十分有必要再版这本教材,并在新版
当中突出四个方面:其一,把国际投资发展的*新动态介绍给读者;其二,在第1版各种
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更新教材中所涉及的各类数据,从而为读者纵向了解国际投资、从事
相关主题的学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方便;其三,修订第1版教材中的一些文字错误,令教材
更加赏心悦目;其四,调整和补充了许多案例分析,增强了内容的可读性和说服力。
    在第1版教材的使用过程中,我们还得到了来自本省其他高等院校及北京、浙江、河
南等省高等院校的信息反馈,他们既表达了对此教材的珍爱之情,赋予我们很多鼓励和赞
赏,同时也提出了能够增加教学课件、更新相关案例、提供配套试题的期许。在此,我们
表示深深的感谢,并在第2版教材的修订过程中,完善本书的教学课件和学习网站建设,
尽力满足广大读者们的愿望。
    本教材第2版的写作还加入了一些新的作者。其各章执笔人分别为:綦建红(**章、
第三章),杨春艳(第二章、第十章),杨颖、鞠磊(第四章、第五章),邓蕊、鞠磊(第
六章、第九章),高培道(第七章),臧楠(第八章的前两节),王俊华(第八章的第三
节),周洁琼(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第八章  国际灵活投资
    **节国际租赁
一、国际租赁概述山
    (一)国际租赁的概念分歧
    所谓租赁,是指出租人在一 定时间内把租赁物租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规
定付给一定租赁费用的经济行为。这样出租人就可以收取租赁费的方式收回其全部或部分
投资并保持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则因缴纳租赁费而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由此可见,
租赁实际是一种三边关系的交易:出租人既是出资人,又是购货人;承租人是租赁人和付
租金人;供货人是生产厂商。它是信贷和贸易相结合的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业务过程。
    相比之下,对国际租赁的范围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国际租赁包括明显
不同的两类业务:跨国租赁(亦称跨境租赁)和间接对外租赁,但另一种看法则将间接对
外租赁排除在国际租赁范围之外。
    跨国租赁是指分别处于不同国家或不同法律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安排。进
行业务时,至少要考虑到两个以上国家的不同法律、税收和会计准则,并要求各当事人具
有高水平的融资技巧和知识。
    间接对外租赁是指一家租赁公司的海外法人企业(合资或全资)在当地经营的租赁业
务。不管承租人是不是当地的用户,对这家租赁公司而言,这类业务均属间接对外租赁,
但对它的海外机构来讲,如承租人为当地用户,他们之间的租赁安排则是一项国内租赁。
 间接对外租赁是国际租赁市场上增长*快的,对租赁业发展起主要作用的一种租赁方
  式。多国银行集团是这个领域的首要推动者。发达国家的许多租赁公司,尤其是那些附属
  于银行集团的租赁公司纷纷建立起国外分支机构网,在国外市场上对租赁经营进行投资。
  这种间接对外租赁方式所带来的利益已大大超过了跨国公司租赁。因此,间接对外租赁的
  出租人在当地从事交易获得了进入当地金融市场的机会,减少了货币风险,扩大了适合租
  赁的设备范围,并且可以回避某些限制性规则。
    至于“国际租赁”的概念,各国的租赁协会也作了不同规定。例如,日本租赁协会对
  租赁定义为:租赁是将物品较长期限租给特定用户的事业,出租的物品多为动产,而用户
  对象以企业为主,租期通常都在两年以上,平均为5年,租期内用户要按期向租赁公司支
  付物品购价加利息和佣金的数额。英国租赁协会规定:租赁是为了承租人从制造商或卖主
  选择租用资产而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根据该合同,出租人保留该资产的所
  有权,而承租人在该期间内支付规定的租金并取得使用该资产的权利。当以上活动跨越国
  界进行时,便成为国际租赁。我国对“国际租赁”作了如下定义:国际租赁是指位于不同
  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期内将出租资产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租赁关系。
    (二)国际租赁的产生与发展
    租赁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存在的历史十分悠久,远在古代人们就已经发明了租赁这一交
  易形式。在西方,早在公元前1400年前,以航海、商业闻名的古代腓尼基人中就出现了租
  赁交易,当时的一些船主将船只租赁给那些无力购买船只或仅对航海感兴趣的商人,使双
  方都得益。在古巴比伦人中,不动产的租赁业很普遍,考古学家曾发现一个石块,上面刻
  有公元前551年古巴比伦王国的房屋租约,上面详细规定了承租人应尽的义务。
    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虽然租赁业仍有很大发展,但与其他行业的迅速发展相比则
  显得黯然失色。在二战以后,以融资和融物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租赁业在世界范围内
  产生并蓬勃兴起。1952年5月,H.叙恩费尔德创立了世界**家租赁公司——“美国租
  赁公司”(现名美国国际租赁公司),从此拉开了现代租赁业务的发展。由于这一新形式
  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租赁业的发展,战后
  租赁业逐渐由各国国内扩展到国外,即国际租赁业务。战后西方各国的租赁业不仅发展速
  度惊人,规模巨大,而且和以往的租赁业相比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
  方面。
    1.租赁对象有所变化
    在二战前,租赁的对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战后的租赁对象范围日益扩大,
  目前在西方国家,从飞机、汽车、电子计算机等昂贵的物品到办公用品都有租赁,几乎所
  有部门的产品都成了租赁的对象。其中设备租赁的发展更为重要,意义也更为重大。它是
  在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率先发展起来的,很快就得到迅速发展并为其他国家所效仿,目
  前已成为西方国家中一种十分重要的筹集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方式。
    2.租赁目的有所变化
    在过去,承租人租赁的目的在于租赁物的使用权,对租赁物所有权则不感兴趣。而在
  二战后,虽然这种“真实”的租赁业有很大发展,但人们已日益将租赁看成是一种融资手
 段。人们租赁的目的往往不是为了在一段时间内使用该物品,而是以此为融资手段而占有
该物品,取得其所有权。为此目的,各种新租赁方式不断涌现,这些新的租赁方式的租期
往往长达租赁物品的寿命期限,并且实际上将由所有权引起的一切责任权利均转让给了承
租人,实际已变成了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交易。
    3.租赁方式有所变化
    以往的租赁方式多为经营租赁,二战后租赁方式已变得多样化,为适应承租人的需要
  出现了许多新的租赁方式,如金融租赁、维修租赁、衡平租赁、转租赁和售后回租等,使
  租赁业出现了多样化局面,能够满足租赁人的不同要求。
    二战后租赁业之所以如此迅速的发展,其原因主要在于:二战后科学技术进步加快,
使得各国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刺激了租赁以及其他新的租赁手段的出现;二战后各主
要西方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某些经济政策自觉或不自觉的促进了租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税
收方面,租赁往往能享有某些额外的免税待遇,这是西方某些国家租赁业务开展的主要吸
引力;租赁本身具有很多优点,能给租赁人、出租人双方均带来许多利益。
    (三)国际租赁的当事人
    国际租赁的业务非常复杂,相关的当事人至少有三个,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1.出租人(Leaser)
    出租人即出租租赁标的物的人,既是出资人或投资人,又是购买租赁标的物的人,在
法律上享有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目前,在国际租赁业务中充当出租人的组织机构有:
    (1)专业租赁公司。它们是专营租赁业务的独立公司,其特点是租赁期限长短不一,
租赁标的物品种多样,租赁方式灵活多变,业务能力强。大型专业租赁公司在国内外广泛
设立分支机构,同时,还附设信贷部门安排出口设备租赁的资金供应。
    (2)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雄厚,能提供融资条件的优
惠,它们既可以自己成立租赁公司,也可以和其他组织联合成立租赁公司。
    (3)制造商。为了扩大企业机器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和销售,一些大的工业制造厂商也
从事租赁业务。制造商从事租赁业务,能为承租人提供选购、维修和保养设备的指导和其
他便利。
    (4)经销商和经纪人。经销商是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中介人,主要从事储存、运输、分
配工作,其从事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推销产品。作为出租人,其优点在于信息灵通,提供
的租赁标的物品种多样。而租赁经纪人是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安排租赁交易并收取佣金
的个人或公司。其本身不经营租赁业务,只是代表委托人寻找交易对象,并代表委托人与
对方磋商租赁条件,促成交易成功。
    (5)租赁联合体。这是由制造厂商和大型专业租赁公司或金融机构联合组成的多边租
赁经营组织。租赁联合体集各方优点于一身,是实力雄厚的出租人。
    (6)国际性租赁组织。近20多年来,一些国际性的租赁组织相继出现在世界租赁市
场上。如20世纪60年代中期成立的国际租赁协会、1972年成立的租赁俱乐部和1973年
成立的东方租赁控股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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