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邮合伙纠纷-法律帮助一点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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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7801851560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168 页
- 出版时间:2009-05-01
- 条形码:9787801851567 ; 978-7-80185-156-7
本书特色
《法律帮助一点通:合伙纠纷(修订版)》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目录
节选
《法律帮助一点通:合伙纠纷(修订版)》为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之一。《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是一套给百姓看的普法类图书,它可以为百姓维权,替百姓解惑,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套丛书自2001年首次出版,共计50余个品种,其内容覆盖了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因《法律帮助一点通:合伙纠纷(修订版)》通俗易懂,内容全面,深受广大读者的肯定和欢迎,先后入选国家“农家书屋”、“送书下乡工程”等项目,并荣获中国法律图书优秀奖。全书以问答形式或案例方式拟设了一些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关于维权诉讼官司方面的新问题,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关资料
1合伙人口头约定设立令伙企业-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企业是否可以有效设立?甲乙丙三人于2002年5月约定三方成立合伙企业,然后三方提供了设立合伙企业的资金,在工商部门注册时甲利用其同学的关系取得了工商登记,成立了合伙企业,后因工商部门在一年一度的工作检查中,发现甲乙丙三方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并没有提交书面的合伙企业协议。那么该合伙企业的设立是否有效呢?合伙人只是口买约定设立合伙企业,但是没有订立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是不能有效设立的。订立书面合伙企业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要件之一,缺少这个要件,合伙企业的设立就是不完整的,也是无效的。《合伙企业法》第1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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