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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历史研究:193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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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评论(2条)
ztw***(一星用户)

服务很到位,质量很好

2022-07-03 1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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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气满***(三星用户)

这本书没有塑料包装,品相上看五成新,内容还行,让我了解了占领历史,帮助我扫除了一段知识盲区啊!

2022-04-03 05: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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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730707528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
  • 页数:436 页
  • 出版时间:2010-02-01
  • 条形码:9787307075283 ; 978-7-307-07528-3

本书特色

《占领历史研究(1931-1949)》:“1931-1949占领历史研究”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内容简介

简介   《占领历史研究(1931-1949)》:“1931-1949占领历史研究”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目录

开幕式致辞国际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主席格哈德·赫尔施菲尔德(一)占领:定义、不同战区的性质、国际法中的地位“二战”环境下的国际法与占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琼·博蒙特希特勒的欧洲——1939-1945年国家社会主义占领政策的几个方面希腊雅典大学哈根·弗莱舍占领区政府:两难困境下的法律和道德评价荷兰皇家科学院彼得·罗梅恩(二)占领对平民的影响1940-1945年德国对西欧经济的剥削荷兰鹿特丹大学海恩·克雷曼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难民问题的一般考察中国武汉大学彭敦文刘潇湘中国慰安妇研究概要(1994-2007)中国首都师范大学梁占军盟国在柏林的住房政策与德国记忆叙述的产生(1945-1949)德国柏林理工大学克娜拉·奥博勒德国占领时期雅典的幸存者希腊雅典大学尤吉尼亚·波诺娃(三)占领对原政治当局、国民和抵抗运动合法性的影响意大利对法国南部的占领统治法国巴黎四大戴安娜·格利叶在中国被占领区的西方公民中国人民大学李世安李宏雷占领对南斯拉夫和斯洛文尼亚前政治当局及民族抵抗运动合法性的影响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波佐·黑培占领德国:战后德国的四个盟国占领区(1945-1949)德国德累斯顿大学海勒·波门金(四)中国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安全的历史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肖裕声付晓斌中国抗日战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首都师范大学徐蓝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中美战略合作中国武汉大学韩永利叶静中国共产党及其武装力量在抗日战争中的抵抗运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耿成宽王景昌李戈瑞中国与联合国的成立中国武汉大学刘晓莉中国与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关系研究中国武汉大学关培凤胡德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问日本在华化学战及战后遗弃化学武器问题中国武汉大学胡德坤中国社会科学院步平闭幕式致辞国际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主席格哈德·赫尔施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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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占领历史研究(1931-1949)》是一本由国际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与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联合在武汉大学召开的以“1931-1949占领历史研究”为主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与会专家围绕欧亚法西斯在占领区内实施的侵略与掠夺政策,以及“二战”时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尤其是中国抗日战争在“二战”中的巨大贡献等内容展开研讨。论文史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新颖,对国内外学者进一步深入研究“二战”史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相关资料

插图:国际人道法,或者是人们所熟知的战争法,是一个脆弱的体系。国际法的各个部门都涉及国家主权的自愿放弃,而且其有效运作有赖于国家的自我管理与尚不发达的国际执行机构。国际人道法具有特殊的内在矛盾。它试图把非人道的矫正成人道的,给战争设定限制,而战争是一种典型的不受限制的行为;它还要使政府确保放弃一些可供他们使用的武器或者战争手段借以符合他们自己的重大国家利益。此外,过去150多年形成的国际人道法条约中的基本原则——在战争中造成的破坏与取得的军事收益之间应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区别合法与非法目标、避免“不必要的苦难”——都极具主观性而且难以界定。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国际人道法在平民保护上所做的努力胜过了任何其他领域。直到1949年,在经历了残酷的“二战”的摧残后,《日内瓦公约》这一主要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件才将保护对象扩展到了平民。即便在当时,第四个《日内瓦公约》也只保护特定类型的平民:**,敌对的外国人(这些人是指那些战争爆发后发现他们自身处在敌国领土上的人们);第二,被占领土上的居民。**个试图全面保护敌国境内的平民与本国境内的平民的法律文件直到1977年才诞生,那一年,国际社会签署了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当他们的国家被占领时,平民通常身处险境。在20世纪30年代,当战争在亚洲和欧洲爆发时,有关占领的正式的法律尚不完备,这并不足为奇。传统上,有关占领的国际法建立在两个基本原则之上:**个是占领并非兼并。在国际体系中,通过使用武力的手段并不能分割主权,因此,占领应该只是一个暂时的状态,它始于冲突结束,终于战败国政府对其人民和领土恢复控制和管辖。第二,占领总是涉及占领者与被占领地区人民的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即所谓的交战国的权利与人权的平衡。通常(尽管不是总是)作为人侵者的占领军,他们有哪些权利、义务与适当的行为?通常作为违背其意愿被征服的平民们,他们又应当如何行事呢?这些问题一直是20世纪占领法争论的焦点。尤其是20世纪占领的方式已经不是19世纪的法学家们所想象的冲突后的临时政府,而且国际法所关注的重心也在很大程度上向个人的权利转移。在吸收和借鉴习惯法与1874年的《布鲁塞尔宣言》的基础上,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和平会议制定了20世纪初占领法的基本框架。政府和军事领袖密切关注的是交战国的权利,他们将在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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