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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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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09319109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22
  • 出版时间:2010-06-01
  • 条形码:9787509319109 ; 978-7-5093-1910-9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向世人展示:从康德到耶林和耶利内克的19世纪德国公法学说充其量是在为使用暴力作辩护;它们打着法律理论的幌子,而实际上是在试图重新确立集权主义的国家观,特别是确立对内和对外代表国家的君主的专制。与此相反,从1789年至今的法国法律学说一直致力于寻找对国家权力施加法律约束的真正司法约束以及保障其实行的手段。……这些理论所试图达到的目的是……证明国家的权力要受到高于国家本身的法律规则的约束。

目录

导论
**章 个人主义的形而上学学说——1789年《人权宣言》
第二章 让一雅克·卢梭与社会契约论
第三章 康德的政治和法律学说
第四章 黑格尔的法律学说
第五章 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国家理论
第六章 大革命以来法国的形而上学和个人主义学说
笫七章 德国的公法理论与形而上学的国家观
第八章 德国的现实主义国家观
第九章 法国的现实主义国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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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法律与国家》旨在向世人展示:从康德到耶林和耶利内克的19世纪德国公法学说充其量是在为使用暴力作辩护;它们打着法律理论的幌子,而实际上是在试图重新确立集权主义的国家观,特别是确立对内和对外代表国家的君主的专制。与此相反,从1789年至今的法国法律学说一直致力于寻找对国家权力施加法律约束的真正司法约束以及保障其实行的手段。……这些理论所试图达到的目的是……证明国家的权力要受到高于国家本身的法律规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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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需要通过人格来体现;体现为人格的理念通过君主而变为现实;也只有通过这种办法,思想才能成为理念,即真理。……君主的尊严表现为某种来自于他的本性的东西,这不仅涉及到形式,而且涉及到君主的决定性;君主这一概念不是派生的,而是绝对地起源于自身的。*符合这个概念的观念,就是把君主权看成是以神的权威为基础的东西,因为这个观念包含了君主权的绝对性的思想。但是,大家都知道,在这一点上发生了各种各样的误解,而哲学思考的任务就在于确定君主这一神圣事物的属性。”根据黑格尔的这一理论,国家的人格就体现在君主的人格中,他的原生的、不受限制的权力就是国家的全部权力的综合。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以哥贝尔、拉邦德和耶利内克为代表的当代德国法学家所提出的所有公法学说的萌芽,他们把国家的公共权力看作是国家的主观权利,并且把君主看成国家的一个直接的和拥有全部权力的机构。简言之,黑格尔的这种学说就是德国公法学家所努力建构的主观主义和有机论公法学说的思想源泉,这种学说旨在为君主或皇帝的极权披上法律的外衣。黑格尔既然这样肯定了君主的主权,那么人民的主权还享有什么样的地位呢?这个问题并没有逃过这位哲学家的注意,他试图对它作出详细的回答。黑格尔认为,只有当人民对外完全独立并组成自己的国家的时候,才谈得上人民的主权,大不列颠的人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作者简介

莱昂·狄骥,法国近代著名法学家,“社会连带主义法学”奠基人,公法理论中“波尔多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其法学思想对政治理论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并成为政治多元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主要著作有:《宪法学教程》、《私法的变迁》、《公法的变迁》、《客观法学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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