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邮知识产权概论

- ISBN:9787513000475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56页
- 出版时间:2010-07-01
- 条形码:9787513000475 ; 978-7-5130-0047-5
目录
节选
《知识产权概论》是一本关于知识产权的专业培训教材。书中既有宏观视角的知识产权总论,又从微观视角分别详细论述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等方面的知识。《知识产权概论》还可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者、高校和科研单位相关研究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者以及其他对知识产权感兴趣的人士参考使用。
相关资料
插图:(3)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4)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营业所的中国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署名申请人,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的中国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作为**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5)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6)直接从中国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7)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5.申请日的确定向专利局受理处和各专利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各专利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各专利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各专利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专利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分案申请以原申请的申请日为申请日,并在请求书上记载分案申请递交日。如果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说明书文字部分写有附图说明但说明书无附图或者缺少相应附图的,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专利局提交或者邮寄补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删除相应附图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申请日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法律效力为:(1)申请日是判断专利申请先后和确定先申请人的客观标准。(2)申请日是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界限。(3)申请日是以下法定期限的起始日,即:①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始日;②要求外国或本国优先权的请求期限的计算起始日;③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的计算起始日;④缴纳年费期限的计算起始日;⑤发明专利申请满18个月公布期限的计算起始日;⑥发明专利申请3年内应当提出实审请求的期限计算起始日。
-
国富论:“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传世名作
¥10.9¥3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6¥28.0 -
法律常识一本全
¥10.5¥38.0 -
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
¥26.2¥36.0 -
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修订版)
¥23.4¥32.0 -
文字之讼-语言与民事案件
¥21.3¥29.0 -
批判法学-一个自由主义的批评
¥15.0¥20.0 -
患者安全.法律政策和实务
¥26.2¥36.0 -
论法治与德治: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内在观察(八品)
¥22.6¥5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4开特种纸 红皮烫金版
¥7.8¥18.0 -
圆圈正义
¥25.4¥46.0 -
简约法律的力量
¥24.8¥34.0 -
20世纪日本法学
¥12.4¥30.0 -
民法典
¥20.7¥42.0 -
一看就懂的法律常识/李叔凡
¥17.1¥59.8 -
宪法哲学导论
¥12.8¥31.0 -
规则为什么会失败:法律管不住的人类行为暗码
¥47.8¥59.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9¥39.8 -
法治的细节
¥19.9¥49.8 -
实证派犯罪学
¥9.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