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无评论
图文详情
  • ISBN:9787121116315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60页
  • 出版时间:2010-09-01
  • 条形码:9787121116315 ; 978-7-121-11631-5

本书特色

《保险法教程》内容全面。在基本介绍学科理论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具体业务的实际操作方法、相关领域的政策和法规;探索学科发展趋势等前沿问题。案例丰富。每章都有新颖的案例,并配有案例指导或点评,使教材具有鲜明而强烈的实用性。数据*新。所写内容、数据尽量采用*新资料。易教易学。每章都有学习目标、复习思考题、案例,还配有教学资料包,如案例指导、习题答案和PPT,非常便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理解。

目录

第1章 保险法概述1.1 法与保险法1.2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1.3 保险法简史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2章 保险合同概述2.1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2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3 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客体2.4 保险合同的内容2.5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2.6 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与保险责任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3章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3.1 诚实信用原则3.2 近因原则3.3 损失补偿原则3.4 保险利益原则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4章 人身保险合同4.1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4.2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定内容4.3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定条款4.4 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4.5 几类常见的人身保险合同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5章 财产保险合同5.1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5.2 保险代位求偿权、5.3 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的委付制度5.4 几类常见的财产保险合同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6章 保险公司6.1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6.2 保险公司的设立与变更6.3 对保险公司的整顿和接管6.4 保险公司的解散、破产和清算6.5 保险公司治理模式的建构6.6 我国的保险集团与控股公司概述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7章 保险经营规则7.1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限制规则7.2 偿付能力保证规则7.3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概述及规则7.4 保险风险控制规则7.5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则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8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8.1 监管概述8.2 保险监管的主体、客体和内容8.3 我国保险业监管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9章 保险中介监管9.1 保险中介监管概述9.2 保险代理人的监管9.3 保险经纪人的监管9.4 保险公估人的监管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第10章 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10.1 法律责任概述10.2 不同主体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案例与点评参考文献
展开全部

节选

本书以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保险法的基本范畴、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等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论述。书中以解读和研究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管理规定》为核心,在注重阐述理论的同时,积极关注国内外保险法研究的*新理论成果,联系*新的经典案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增强学生学习的趣味性、主动性。本书共10章,每章都有学习目标、重要概念、复习思考题和案例与点评,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相关资料

插图:在保险合同立法方面,法国、德国、瑞士等是典型代表。(1)法国的保险立法法国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被认为是现代保险法的发源地。1681年国王路易十四颁布的《海事敕令》是欧洲大陆*早的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法。在保险业监督法方面,1905年颁布了《人寿保险事业监督法》。1938年又通过了有关监督企业的专门法律。法国关于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两个:一是1976年7月16日颁布的《保险法典》;二是《欧盟法令》。1904年法国开始拟定保险契约法草案,并于1930年公布实行,即《保险契约法》。该法共分4章:**章是关于保险的一般规定,包括总则、保险契约之证据、保险单之方式及转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权利与义务、保险契约的无效及解除和保险时效等;第二章是损害保险,包括总则、火灾保险、雹灾保险、家畜保险、责任保险等内容;第三章是人身保险,包括总则、人寿保险等内容;第四章是有关程序的规定。1976年的《保险法典》分为法律、规定、政令三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五章:**章,保险合同;第二章,强制保险;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特有的机制;第五章,一般代理和中间商。(2)德国的保险立法德国*早的保险立法也始于海上保险,1731年德国颁布《汉堡海损及保险条例》。此后,北德意志1900年颁布的《商法》及汉堡商会1919年制定的《海上保险规则》等都是欧洲著名的法规,影响深远。在保险业法方面,1901年制定了一部关于保险监管的法律——《民营保险企业法》。德国*初关于保险监管的法律在不同程度上是和《商法》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保险公司无偿付能力而引发的严重后果,导致德国对保险监管法规进行了修订,并于1931年颁布了《民营保险企业及建筑业监管法》,把建筑业也纳入了保险监管的范围,同年还公布了《再保险监督条例》。在保险合同方面,德国有专门的《保险契约法》,该法是保险立法的典型代表,共五章:**章:各种保险的共同规定,包括总则、订立契约时的告知、危险增加、保险费和保险代理人等内容;第二章,损害保险,包括通则、保险契约的内容、保险标的转让、第三人责任保险、火灾保险、雹灾保险、牲畜保险、运输保险等;第三章,人寿保险;第四章,伤害保险;第五章,附则。

预估到手价 ×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确定
快速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