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邮建设法规概论(第2版)—新世纪工程管理专业系列教材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 ISBN:9787802278011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
- 页数:365页
- 出版时间:2010-07-01
- 条形码:9787802278011 ; 978-7-80227-801-1
本书特色
《建设法规概论(第2版)》:新世纪工程管理专业系列教材
目录
节选
《建设法规概论(第2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等法律为主线,并结合有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阐述了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筑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以及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等相关内容。在教材编写时注重了一般法律知识的阐述和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介绍、解释,语言通俗易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减少学习时的困难。《建设法规概论(第2版)》适合作为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及相近专业建设法规课程的教材,也可供从事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参考。
相关资料
1.1.3 法的本质和现象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是决定客观事物存在的根据;现象则是事物的外在表现和外部联系,是本质的表现形式,这是任何事物都具备的两个方面。而且事物的本质总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一切现象的表现也总要反映事物的本质。所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即客观准确地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为此,区分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是法学认识的前提。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一法本身;法的本质则是深藏于法的现象背后以至凭借直观的方式无法把握的法的内在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部联系的真实本源的一种主观把握和理性抽象。法的现象和法的本质是对法学认识的统一对象的不同方面。在认识法的本质时,必须首先揭示法的现象。因为法的现象是具体的、可感官的。所以只有深入到法的现象领域,揭示法的现象之间的联系,才可能正确认识法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任何法律都是由其阶级属性决定的,它是由物质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体现在国家对法的制定、认可以及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全过程中。为此,法的具体现象反映了深藏其后的法的本质。1.法是阶级意志和国家意志的反映其一,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可以说是法的本质的基本属性。意志是具有一定的目的的意识。人的意志不能无端地产生,也不可能随意地接受别人的意志。统治者要让被统治者接受自己的意志,就必须把它明确表示出来,并强制被统治者接受。再者因为阶级内部也存在着各种矛盾和不统一,所以法反映的也不是统治阶级中每一个人的意志,它只能反映出统治阶级的整体愿望和共同利益。因而统治阶级中个别的侵犯整体利益的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事实上,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整体利益,在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不尖锐时,法也要反映一些被统治阶级的意志,但这种反映,必须以不侵犯统治阶级的利益为前提;这也是统治阶级为缓和阶级矛盾而常常采取的策略和手段。实践要求,统治阶级往往要通过法确立一些对整个社会有益的行为规则(如建筑法、经济法等)为维护统治阶级所需要的社会秩序服备。
-
国富论:“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传世名作
¥10.9¥3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6¥28.0 -
法律常识一本全
¥10.5¥38.0 -
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
¥26.2¥36.0 -
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修订版)
¥23.4¥32.0 -
文字之讼-语言与民事案件
¥21.3¥29.0 -
批判法学-一个自由主义的批评
¥15.0¥20.0 -
患者安全.法律政策和实务
¥26.2¥36.0 -
论法治与德治: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内在观察(八品)
¥22.6¥5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4开特种纸 红皮烫金版
¥7.8¥18.0 -
圆圈正义
¥25.4¥46.0 -
简约法律的力量
¥24.8¥34.0 -
民法典
¥20.7¥42.0 -
一看就懂的法律常识/李叔凡
¥17.1¥59.8 -
宪法哲学导论
¥12.8¥31.0 -
规则为什么会失败:法律管不住的人类行为暗码
¥47.8¥59.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9¥39.8 -
法治的细节
¥19.9¥49.8 -
实证派犯罪学
¥9.8¥18.0 -
虚拟论证-论法律人及其他论证者的论证助手设计
¥20.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