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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北实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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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021107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21
  • 出版时间:2013-11-01
  • 条形码:9787510211072 ; 978-7-5102-1107-2

内容简介

  《经贸法学论丛:*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北实施论》围绕*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展开论述,分为概述、实施重点、实施保障、以河北省为范例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对策等几部分,完全出于实践,处处体现作者的亲身感受和总结,展现了一线的调研成果,适合广大研究者阅读。

目录

总序
**章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概述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概念
(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特点
(四)*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义
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践依据
(一)水资源短缺严重
(二)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
(三)水资源过度开发严重
(四)水体污染严重
三、*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
(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念
(三)入水和谐理念

第二章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重点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
(一)水资源论证制度
(二)取水许可制度
(三)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四)地下水保护制度
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
(一)节水型社会概述
(二)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对策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
(一)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

第三章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保障
一、立法保障
(一)水法规体系的完善
(二)修订《水法》
(三)制定《长江法》
(四)制定《黄河法》
二、司法保障
(一)加强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
(二)水资源公益诉讼制度
三、公众参与保障
(一)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的价值
(二)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的条件
(三)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的途径
(四)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存在的缺陷
(五)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的完善途径
四、管理体制保障
(一)现有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缺陷
(二)水务一体化改革的概况
(三)水务一体化改革的意义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对策
五、水市场机制保障
(一)我国水市场的发展历程
(二)水市场的特点
(三)水市场的功能
(四)建立水市场面临的制度困境
(五)建立水市场的路径

第四章 河北省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对策
一、实施条件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二)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成效显著
(三)水资源保护工作全面推进
(四)水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五)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六)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加快推进
(七)水资源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二、主要问题
(一)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的技术问题
(二)制度衔接和完善问题
(三)红线控制手段问题
(四)协作机制问题
(五)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
(六)水生态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
(七)用水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水资源监控手段薄弱
(九)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难度大
(十)产业结构不合理
三、立法对策
(一)制定《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
(二)制定《河北省农业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三)制定《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条例》
四、执法对策
(一)全面推行水利综合执法
(二)大力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司法对策
(一)危害水资源、水环境的渎职犯罪的特点
(二)惩治与预防危害水资源、水环境渎职犯罪的对策
六、管理对策
(一)河北省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设想
(二)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
(四)借鉴水资源软路径理念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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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第二章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重点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  (一)水资源论证制度  1.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功能  水资源论证制度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对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前置把关环节。水资源论证制度的特点之一是从源头把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论证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环节,从宏观层面论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协调性,预防规戈0实施出现水资源问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在具体项目建设决策方面,从微观层面论证建设项目与区域水资源条件的适应性及建设项目取、用、退水的合理性,预防建设项目上马后对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其他取用水户的不利影响。水资源论证关口直接关系着后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等工作。因此水资源论证充分体现了水资源管理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是水资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前置把关环节。  (2)水资源论证是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管理纽带与综合平台。水资源论证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规划等为依据,检验规划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是否符合节约用水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水功能区的管理要求。其实质是检验规划及建设项目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符合性,是将“三条红线”的管理要求放在一个综合平台上时体现,因而水资源论证是联系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纽带。水资源论证广泛涉及水资源管理中的水量分配方案、定额管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调度、节约用水、人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将水资源管理要考虑的各个方面共同放在一个工作平台上予以统筹解决,是协调水资源管理各个方面的纽带。同时水资源论证不仅仅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出发,还要充分保障规划及建设项目的合理需水,不仅论证规划及建设项目本身的合理性还要分析对其他相关用水户及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水资源论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管理纽带与综合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相互协调,水资源管理各个方面的相互协调以及规划和建设项目自身与受影响方的协调。  (3)水资源论证是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或修订,但从总体来看,现有水资源管理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差,这也是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落实不够的主要原因之一。凡不能通过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意味着建设项目没有水源保障;建设项目无法被审批和核准,意味着建设项目不能上马。这是一项十分有力的管理措施,不仅促使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必须主动考虑水资源保护问题,也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政策提供了重要抓手。因此,尽管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推行不长,但其已成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  ……

作者简介

  丁渠,河北乐亭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在《法学杂志》、《河北学刊》、《河北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2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10多项。目前,主要从事行政法的教学及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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