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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评论(7条)
ztw***(二星用户)

内容丰富,考验功底

到手的这本书皮有点脏,不过无大碍也没有申请售后;确实很难读,分析实证主义的理论需要仔细研读体会。

2021-01-31 2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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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w***(二星用户)

很厚很厚,性价比很高,收到有点瑕疵,和卖家沟通后也得到了满意的解决

2020-08-20 13: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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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39272771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3cm
  • 页数:497
  • 出版时间:2014-01-01
  • 条形码:9787539272771 ; 978-7-5392-7277-1

本书特色

奥斯丁法学思想的主导论题是:法律是功利主义政府的工具。他将法学与伦理学彻底分离,使其成为有自己独特研究对象的科学体系。他认为,法理学乃是关注“实在法”的科学思想,应以功利主义原则替代启蒙学者们的理性、自由和天赋人权等反封建思想,功利原则才是确立现代社会秩序的实践原则。这些闪光的思想在本书中都有集中体现。

内容简介

奥斯丁生前落魄,本书在他死后出版,由奥斯丁夫人整理,并大放异彩。奥斯丁夫人说:“这本书在我眼中是神圣不可冒犯的。”新分析实证主义的头面人物、牛津大学教授哈特说:“在他去世后的几年中,显然他的著作在英格兰已经建立起了对法学的研究……奥斯丁对英格兰法学发展的影响要比其他任何作者都重要。”
  作为法学史上的经典文本,当代学人对这本书的整体解读尚显不足。英国法学家兰伯说:“当下对奥斯丁法律哲学*有影响力的阐释有明确的局限。在它们说明奥斯丁法理学的某个面相时,就倾向于遮蔽奥斯丁法理学的其他面相。”

目录

前 言
演讲课程大纲
前述大纲的概要
《法学演讲录》被界定之法学的范围
**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第十二讲 对几个常见概念的分析
第十三讲
第十四讲
第十五讲
第十六讲
第十七讲
第十八讲
第十九讲
第二十讲
第二十一讲
第二十二讲
第二十三讲
第二十四讲
第二十五讲
第二十六讲
第二十七讲
译者后记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约翰·奥斯丁(1790—1859),英国法学家,“现代法理学之父”,分析实证法学的首创者,功利主义在法学领域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法理学的范围》和《法理学讲演录》等。他的法学思想影响深远,现代资产阶级法学的两个重要派别——纯粹法学派和现代分析法学派都是从他的法学理论发展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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