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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之结-法律能为战胜贫困做什么?

所罗门之结-法律能为战胜贫困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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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124456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91
  • 出版时间:2014-08-01
  • 条形码:9787301244562 ; 978-7-301-24456-2

本书特色

持续的经济发展有赖于创新——无论这种创新是源自硅谷的尖端软件,还是源自四川的改良组装流水线,或是一个面向斯威士兰皮革的出口新市场。创新需要资金,而资金需求又引发信任问题:创新者需要放心地将自己的点子透露给投资者,而投资者则需要放心地把自己的钱交托给创新者。罗伯特·库特与汉斯-伯恩特·谢弗将此称为“发展的双边信任困境”。这种困境在欠发达国家表现得*为突出,这些国家由于无力从困境中走出来而陷入经济发展停滞。 在本书中,库特与谢弗提出了一项经济发展的法律理论,详细论述了有效的财产、合同与商事法律如何促成资本与点子的结合。同时,他们也说明了无效的私法及商事法怎样成为今日世界国家贫困的根源。离开激励创新与创业的法律制度,意图刺激经济发展的其他努力都注定会失败。  

内容简介

  没有法治,就没有未来   没有创新,经济就无法长盛不衰   没有信任,创新就无法蓬勃发展   没有法治,信任就无法滋生壮大   法治能在国家与人民之间、创新者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象征信任与永恒的所罗门之结   一旦缺少法治   国家就可以掠夺私人企业或者对它们重税盘剥   黑帮与恶棍就可以从财富创造者那里攫取财富   公司内部人士也可以偷盗公司的资金与点子   ……   探求神奇的所罗门之结   理解法律与国家繁荣的奥秘   发现中国法治与经济改革的未来之路

目录

**章 谈的就是经济
人们渴望更多的财富,理解法律怎样能带给他们更多财富是一个恰当的研究主题。我们将解释良法如何激励创新、增加国民财富,而非解释人们应该如何使用财富。因而,要设计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就应当以财富*大化——而非提升品位、增进幸福——作为主要目标。
第二章 世界经济的前景
讨论促进经济发展的*佳法律制度之前,先让我们比较一下各国的不同发展轨迹,这些兴衰起伏的模式能为我们理解经济发展的法律基础提供背景知识。
第三章 发展的要诀:双边信任困境
将新点子与资本相结合是经济创新的直接动因。在商业活动中将两者合二为一需要财产法、合同法和商法。当法律、司法系统和官僚体系有所改进,更多的点子就得以与更多的资本结合起来,经济发展的速度也会更快。
第四章 创造还是攫取
人们追求财富可以靠创造,也可以靠攫取。如果人们主要靠攫取来获得财富,他们就会将精力投入到攫取他人的创造成果和保护自身取得的财产上来。他们会通过自求富裕而令国家陷入贫困。
第五章 创新的产权原理
当创新者能够保留住其创造的大部分财富之时,贪婪就会战胜畏惧,于是,企业家在为自身追求财富的同时,也带动国家走向富裕。
第六章 财产法:我造故我有
如果违法占地者的产权得到保障,他们就会改良不动产;如果经理人拥有企业,他们就会促进企业发展;如果创新者能够取得发明专利,他们就会专心创新。对于不动产、组织和发明而言,财产法为投资、借贷、买卖提供了基础。
第七章 合同法:一诺千金
创造财富者需要与不同的人协调行动。法律应当帮助人们作出言行一致的保证。如果这一原理得以实践,人们就能彼此信赖,合作共事——即便涉及金钱利益。
第八章 金融与银行法:尊重信贷
要创新,就要让金钱与点子像所罗门之结一样结合起来。金钱从储蓄者流向投资者,大多要经过金融中介。不同的金融机构解决创新中的双边信任困境的方法各不相同,不过,但凡借款人要向贷款人借钱,就必须履行还款的承诺。
第九章 公司法:为秘密融资
公司是结合资本和点子的*佳组织形式。在合适的环境下,公司能保有商业秘密并运用投资者的资金发展创新。一项成功的创新会在某一阶段产生出超常利润。这些企业利润可回报创新者,并推动经济增长。
第十章 破产法:坚持还是放弃
*美的青春终将逝去,大多数活力无限的公司也会死亡。当公司死亡之时,有效的破产法应当如何重组它的财产?为了加速创新,资本必须从失败者那里迅速再循环到成功者那里。
第十一章 腐败:毁基之蠹
贿赂是削弱经济的毁基之蠹。为了防止腐败,法律和政策应加剧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天生的猜疑,一个特别的方法就是对一方提供让另一方定罪的信息的行为加以奖励。
第十二章 事故责任法:贫困是危险的
在贫困国家,生命更容易遭遇危险。赔偿责任法在贫困国家对于阻吓事故发生的作用相对较小:其一,非正规部门的加害者无法支付判决所确定的赔偿;其二,贫困的事故受害人无法向律师付费去起诉他们的加害人。为缓解这一问题,贫困国家应该更多依赖监管,更少依赖赔偿责任法来控制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章 学术混客与过时经济学家
错误的发展理论会削弱经济,有时还会害死民众。晚近的历史表明,市场自由化只能在具备有效私法和商事法的国家中引发增长。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首要作用是为市场建立法律根基。在具有法律根基的地方,自由化将促进创新。
第十四章 多数如何战胜少数
受益于经济增长的多数人一般能战胜受损的少数人。有三个原则可以为激活对推动增长型改革的支持和平息对它的反对提供指南。
第十五章 结论:将自由付诸法制
让国家摆脱贫困,没有别的事物比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更为关键。而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因就是经济自由的“法制化”。如果大多数人能认识到经济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财富经1个世纪就将增加近1400倍,那么他们制定增长所需法律的愿望必将不可抗拒。
翻译术语英中文对照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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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所罗门之结》是了解法经济学和经济发展的入门佳作。库特教授与谢弗教授以中国女企业家张茵的创业故事开篇,把法经济学的原理寓于经济发展的真实故事。
  ——美国科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浙江大学科斯经济研究中心国际主任、《变革中国》合著者
  王  宁
  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中国的法治、中国人对法治的认识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罗门之结》揭示了中国读者*需要也*想知道的道理:如何通过法律制度来推进以创新为基础的可持续经济发展。
  ——香港大学《国之基金》发展经济学讲座教授
  许成钢
  《所罗门之结》是法经济学领域出色的政策分析和制度设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
  朱苏力
  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组织和制度条件?库特与谢弗以清晰、深刻而又生动的描述和分析,揭示了基于法治的社会信任对企业、金融以及科技创新之间组合优化的决定性作用。《所罗门之结》有利于中国及其他非西方国家的读者重新认识所有权、契约以及司法规则在控制交易成本方面的具体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凯原讲席教授
  季卫东
  20世纪的经济学发展出关于国家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增长的*终源泉。但是,技术进步依赖于创新活动的繁荣。库特与谢弗的《所罗门之结》试图向我们阐释这样一个道理,即独立而有效的法律是确保创新自由和激励创造力(无论是在技术、商业或者科学与艺术的领域)的不可或缺的制度条件。在法治转型和社会开放方面,中国任重而道远。这正是本书在中国出版的价值。
  ——经济学家、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张  军
  不同于以往对法律与经济增长的泛泛而论,《所罗门之结》深入到财产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各个法律制度内部,展现了不同法律部门对于创新的支持作用。书中的例证丰富而有趣,论证简洁而高明,无论是有所专攻的学者,还是勤于思考的普通读者,都能获益良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私权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梅夏英
  库特教授和谢弗教授再一次证明,法律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它是经济运行*为重要的基础设施, 决定了经济活动的品质和可能的数量。
  ——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傅蔚冈

作者简介

 罗伯特·库特 (Robert D. Cooter)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Herman F. Selvin法学讲座教授、美国法经济学的先驱之一、美国法经济学会前主席、美国文理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院士。著作有《法和经济学》 和《策略宪法》。   汉斯-伯恩特·谢弗 (Hans-Bernd Schfer)   德国汉堡博瑞思法学院(Bucerius Law School)法与经济学教授、汉堡大学荣休教授、欧洲著名法经济学家、欧洲法经济学会前主席。著作有《民法的经济分析》。   张巍   男,上海人。2000年获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获早稻田大学民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后师从罗伯特·库特教授学习法经济学,2012年获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博士学位。2013年起就任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经济学、法律的经验研究、民商法学、法律与发展。   许可   男,安徽人。少年求学于西南,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壮年习艺于京华,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生,兼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至2014年间,获教育部“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资助,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交流。平素以实践和理论互动为志业,以法律与经济交错为旨趣。在《政法论坛》 《法学家》 《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另有译作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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