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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978751188272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50
- 出版时间:2016-02-01
- 条形码:9787511882721 ; 978-7-5118-8272-1
本书特色
贪污贿赂犯罪中新的犯罪现象和新的法律适用问题不断出现,罪刑法定和打击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之间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比较尖锐,本书为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适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应用模式,并在这二者之间确定了一个清晰的界限并提供了恰当的处理方法,便于办案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
内容简介
贪污贿赂犯罪中新的犯罪现象和新的法律适用问题不断出现,罪刑法定和打击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之间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比较尖锐,本书为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适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应用模式,并在这二者之间确定了一个清晰的界限并提供了恰当的处理方法,便于办案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
目录
目录**章贪污罪**节贪污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贪污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三、理解贪污罪的处罚标准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三节贪污罪主体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贪污罪主体的立法变化二、现行刑法对贪污犯罪主体的规定三、“国家工作人员”法定范围的变化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定的范围五、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六、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人员的认定七、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八、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九、受国家机关和其他国有单位“委派”人员的认定十、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十一、对“从事公务”的释义十二、对“二次委派”行为的认定十三、“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十四、因承包关系而经营、管理国有财产行为的认定十五、因租赁关系而经营、管理国有财产行为的认定十六、因临时聘用而经营、管理国有财产行为的认定十七、村民委员会成员协助政府工作行为的认定十八、村委会成员协助政府工作与村内自治事务工作的界限第四节贪污罪主观方面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采取放任的态度占有公款是否构成贪污罪二、对“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主观故意的理解三、企业负责人截留单位收入不入账而用于其他开支的行为如何认定第五节贪污罪客体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贪污罪犯罪对象的范围二、“国有公司”的定义三、公共财产与共有财产的区分四、违禁物品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五、非法财物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六、不动产作为贪污罪犯罪对象的认定七、无形财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八、国有企业债券能否作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第六节贪污罪客观方面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和范围二、对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行为的认定三、利用身份或者地位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四、“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内容和范围五、如何理解“非法占有”与“非法据为己有”的联系六、民警抓赌嫖把所得款非法占为己有行为的认定第七节贪污罪数额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构成贪污罪的数额起点二、多次贪污数额如何累计计算三、如何计算贪污实物的数额四、如何认定贪污股票的数额五、贪污礼品数额的认定六、如何认定贪污国有参股的合资、合作企业财产的数额七、企业改制过程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的认定八、如何计算贪污承包、租赁的国有资产的数额第八节共同贪污犯罪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共同贪污犯罪与单独犯罪的区分二、正确理解贪污罪身份的意义和作用三、共同贪污犯罪在主观方面的认定四、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窃取公共财物行为的认定(一)国家工作人员为主犯的定罪(二)非国家工作人员是主犯,国家工作人员为实行犯的定罪(三)非国家工作人员是主犯,国家工作人员是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定罪五、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贪污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六、共同贪污犯罪数额的认定第九节贪污罪既遂、未遂和中止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贪污罪既遂行为的认定二、贪污罪未遂行为的认定三、贪污罪中止行为的认定四、如何判断外界因素对贪污犯罪中止的影响五、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后又将财物返还行为的认定六、贪污中止行为与不能犯未遂行为的区分七、对贪污犯罪未遂的处罚八、对贪污犯罪中止的处罚第十节贪污罪自首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构成贪污罪自首行为的认定二、如何认定贪污罪自动投案的对象、时间、方式和动机三、共同贪污犯罪中不同犯罪人自首范围的认定四、如何区分贪污罪自首情节与坦白情节的界限第十一节贪污犯罪与其他犯罪行为的区分一、倒卖进出口批文行为的认定二、个人将单位应得收入不入账用于公务开支行为的认定三、贪污行为与内部职工盗窃行为的区分四、共同贪污犯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分五、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六、贪污罪与侵占罪的界限七、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八、贪污罪与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界限九、贪污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界限十、贪污罪与违规运用资金罪的界限十一、贪污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界限十二、贪污罪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界限第二章挪用公款罪**节挪用公款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背景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挪用公款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三、关于立案和处罚标准的说明第三节挪用公款罪主体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挪用公款罪主体范围的认定二、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三、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四、国有企业承包者能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五、国有单位聘用人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六、银行工作人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七、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人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第四节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的构成二、行为人误将公款挪给他人使用行为的认定三、挪用人不明知公款使用者是单位还是个人的情形如何认定四、单位领导自认为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是正当行使职权时如何认定第五节挪用公款罪客体和对象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性质和范围二、挪用公款罪犯罪对象的范围及认定三、非国有公司、企业资金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四、改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资金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五、单位截流的资金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六、单位债权、债务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七、特定物品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第六节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行为的认定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行为的认定三、挪用公款给公司、企业使用行为的认定四、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的认定五、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行为的认定六、挪用公款用于清偿债务应认定为哪种形式的挪用行为七、挪用公款“不予归还”行为的认定八、挪用公款行为转化为贪污行为的认定九、挪用公款与借用公款的区分十、挪用临时扣押的被执行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十一、“挪而未用”行为的认定十二、行为人采用蒙蔽手段借用单位公款行为的认定十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名贷款行为的认定十四、利用职务之便同时编造虚假事由借用公款行为的认定十五、集体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十六、单位负责人自行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行为的认定十七、单位决策人将单位资金借给本单位职工购房如何认定十八、将公款放贷后从中收取利息的行为如何认定十九、银行工作人员将账外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用公款为债务担保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二十一、挪用土地抵押贷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二十二、挪用失业保险金、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三、挪用非特定公物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四、挪用国库券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五、挪用公款用于注册公司、企业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六、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级单位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七、多次挪用公款数额的认定第七节挪用公款罪认定和处罚中的其他难点问题一、共同挪用公款犯罪的认定和处罚二、挪用公款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和处罚三、挪用公款罪一罪与数罪的认定四、挪用公款罪追诉期限的认定第八节挪用公款罪与其他罪之间的区分一、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分二、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分三、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分四、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五、挪用公款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区分六、挪用公款罪与违法运用资金罪的区分七、挪用公款罪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区分八、挪用公款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分第三章受贿罪**节受贿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受贿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受贿罪主体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受贿罪主体的立法演变二、受贿罪主体的构成特征三、村支部书记收受贿赂行为的认定四、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五、国有单位科技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六、新闻出版机构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七、记者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八、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九、教育科研机构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十、“黑哨”和足球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十一、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十二、人大代表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十四、评审委员会成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十五、质量检验机构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十六、以非法途径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第四节受贿罪主观方面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受贿罪故意内容的本质特征二、受贿罪的主观故意中是否包括行为人明知是在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三、是否要求行为人在权钱交易方面具有明知四、是否要求行为人对收受的财物(数额)具有明知五、是否要求行为人对请托事项必须明知六、是否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后果具有明知第五节受贿罪客体和对象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受贿罪客体与受贿罪对象的区分二、对“国家公务活动廉洁性”的认定三、受贿罪犯罪对象的界定四、未改变权属的财产成为受贿对象的认定五、“财产利益”的认定六、非财产利益能否成为犯罪对象七、未经登记的房产作为受贿对象的认定八、有价证券的认定和计算九、“回扣、手续费”的认定十、“干股”的认定第六节受贿罪客观方面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二、“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行为的认定三、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卸职后收受他人财物行为的认定四、利用将任职务上的便利行为的认定五、“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区别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立法变化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基本特征八、“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属于受贿罪的必要构成条件九、“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刑法上的认定十、“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受贿罪完成形态的关系十一、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的行为如何认定十二、“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认定十三、收受请托人财物但拒绝为其谋取利益的行为如何认定十四、“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行为如何认定十五、“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的含义是什么十六、“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十七、行为人索取财物没有得手的行为如何认定十八、“经济往来”行为的认定十九、受贿后又退回赃款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对“及时”退还行为的认定二十一、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后收受酬谢费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二、事后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三、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物品后付少量现金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四、受贿财物用于公务的行为如何认定二十五、以借款为名义收受贿赂行为的认定二十六、节日收受下属“红包”的行为如何认定第七节受贿罪认定中的其他难点问题一、共同受贿行为的认定和理解(一)共同受贿犯罪的立法变化(二)共同受贿犯罪的构成形式(三)共同受贿罪中的犯罪形态二、受贿罪中“片面共犯”的问题三、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共同受贿行为的认定四、帮助受贿行为与介绍贿赂行为的区分五、受贿罪既遂与未遂行为的区分六、受贿罪自首行为的认定七、受贿罪一罪与数罪的区分(一)与他罪行为发生竞合的认定(二)与他罪行为发生牵连的认定(三)罪名与他罪发生竞合的认定(四)两罪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认定第八节受贿罪与其他罪之间的区分一、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区分二、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分三、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第四章新型受贿行为的认定**节交易型受贿行为的认定一、交易受贿的概念和特征二、交易受贿的主要类型(一)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物品(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物品(三)以明显不对等的价值与请托人进行物物交换三、交易受贿数额的计算四、认定交易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优惠价格问题(二)对“明显”的把握尺度(三)增设中介环节的受贿问题(四)计算受贿财物的时间基准问题(五)对行为人主观态度的认定第二节干股型受贿行为的认定一、干股的概念和特征二、干股受贿的主要类型三、干股受贿数额的计算(一)已登记转让或者实际转让情况下受贿干股数额的认定(二)分红型受贿干股数额的认定四、认定干股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准确判断收受干股构成受贿罪的前提条件(二)股份价值的认定应当注意分别不同类型的干股进行(三)收受不实干股和收受扩张性干股的数额认定问题(四)行为人先收取红利后登记股份的行为如何认定受贿数额(五)干股受贿行为既遂与未遂的区分第三节合作投资型受贿行为的认定一、合作投资受贿的概念和特征二、合作投资受贿的主要类型(一)由请托人投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合作开办公司(二)由请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投资但不参与管理(三)由请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工作人员以其他方式投资或参与管理三、合作投资受贿数额的计算四、认定合作投资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对“出资”和“垫资”的理解(二)关于参与管理、经营的认定(三)代为“出资”型与获取“利润”型的区别(四)合作投资受贿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的竞合问题第四节委托理财型受贿行为的认定一、委托理财型受贿的概念和特征二、委托理财型受贿的主要类型(一)不出资的理财受贿型(二)出资的理财受贿型(三)委托的理财受贿型(四)代理的理财受贿型三、委托理财型受贿数额的计算四、认定委托理财型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委托理财受贿罪与非罪的认定(二)“应得收益”的认定(三)对“明显高于”的理解(四)委托理财中的“保底条款”与受贿行为的关联(五)接受请托人提供没有风险的盈利机会是否构成受贿第五节以赌博形式受贿行为的认定一、以赌博形式受贿的概念和特征二、以赌博形式受贿的主要类型(一)索取赌资型(二)收受赌资型(三)赌博赢资型(四)代付赌债型(五)混合受贿型三、以赌博形式受贿数额的计算四、认定以赌博形式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对《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第2款内容的理解(二)赌博受贿行为中的数罪形态(三)赌博受贿行为与一般受贿行为的区分第六节“挂名”取酬型受贿行为的认定一、挂名取酬型受贿的概念和特征二、挂名取酬型受贿的主要类型(一)挂名人不工作,薪酬由国家工作人员领取(二)挂名人不工作,薪酬由挂名人自己领取(三)“挂名人”参加工作,但领取的薪酬大大超过应得报酬(四)特定关系人实际参加工作,也按规定领取薪酬三、挂名取酬型受贿数额的计算四、认定挂名取酬型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特定关系人的范围(二)对“特定关系人”与“关系密切的人”的理解(三)合法薪酬与受贿“薪酬”的区分(四)对“挂名”的理解第七节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行为的认定一、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的概念和特征二、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的主要类型(一)特定关系人作为犯罪工具的类型(二)特定关系人单独实施犯罪的类型(三)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类型三、认定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情妇(夫)的界定(二)特定关系人之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犯本罪的认定(三)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的区分第八节财产权属未变型受贿行为的认定一、未变更财产权属型受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未变更财产权属型受贿行为的主要类型(一)实际占有型(二)借用他人名义型(三)长期借用型(四)正在办理型三、未变更财产权属型受贿数额的计算四、认定未变更财产权属型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未变更财产权属型受贿行为既遂与未遂的区分(二)未变更财产权属型受贿行为与借用之间的区分第九节离职国家工作人员“事前约定”受贿行为的认定一、离职国家工作人员“事前约定”受贿的概念和特征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事前约定”受贿行为的主要类型(一)明示约定型(二)暗示约定型(三)约定兑现型(四)约定索取型三、认定离职国家工作人员“事前约定”受贿行为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二)“事先约定”的认定(三)“事先约定”受贿行为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的区分第五章单位受贿罪**节单位受贿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单位受贿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关于国家机关作为单位受贿罪主体的争议问题二、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受贿行为的认定三、单位内设机构能否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四、单位受贿罪与几种非罪行为的界限五、“账外暗中”收受行为的认定六、单位违规收取“业务费”并暗中截留的行为如何认定七、原受贿单位被合并、解散、撤销应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节单位受贿罪与相关罪的区分一、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分二、单位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分第六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及构成要件第二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二)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三)离职国家工作人员二、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三、对“影响力”的解读四、“不正当利益”的认定五、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共犯问题(一)实行型的共犯形态(二)帮助型的共犯形态(三)片面型的共犯形态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间接正犯的认定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同其他罪的牵连与竞合(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牵连及竞合(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牵连及竞合(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诈骗罪的牵连及竞合(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渎职罪的牵连及竞合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罪与非罪的区分第七章行贿罪**节行贿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行贿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三、量刑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认定二、行贿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三、怎样界定行贿罪的共犯四、行贿对象错误是否构成行贿罪五、如何准确认定行贿人的立功表现第八章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节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有影响力的人”的内涵和外延二、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理解三、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分四、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与间接行贿行为的区分第九章对单位行贿罪**节对单位行贿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对单位行贿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三、刑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单位犯对单位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分二、向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人行贿是否构成行贿罪三、对单位行贿罪与一般行贿罪的区分第十章介绍贿赂罪**节介绍贿赂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介绍贿赂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三、刑事处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介绍贿赂罪是否以谋利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二、介绍贿赂罪与合法居间行为的区分三、介绍贿赂过程中行为人单方截留贿赂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四、介绍贿赂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五、介绍贿赂罪共犯的认定六、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的区分七、介绍贿赂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分八、介绍贿赂罪与诈骗罪的区分第十一章单位行贿罪**节单位行贿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单位行贿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能否构成单位行贿罪二、个体经营单位能否构成单位行贿罪的主体三、私营单位构成单位行贿罪主体的认定四、单位行贿罪与非罪的界限五、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分第十二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和“差额巨大”的认定二、对“说明来源”和“不能说明来源”的理解三、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四、事后能够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行为如何认定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否存在自首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所形成的差额如何计算七、家庭成员能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第十三章隐瞒境外存款罪**节隐瞒境外存款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境外存款是否包括人民币在内二、境外存款是否包括在港澳台地区的存款三、被隐瞒的境外存款属于犯罪所得如何处理四、隐瞒境外存款行为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行为的牵连与竞合五、隐瞒境外存款罪与逃汇罪的区分第十四章私分国有资产罪**节私分国有资产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国有资产范围的认定方法二、国有资产的法定范围三、单位违法所得是否属于“国有资产”四、无形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能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五、“小金库”的资金能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六、国有单位内设机构、部门和分支机构能否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七、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区别八、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分第十五章私分罚没财物罪**节私分罚没财物罪概述一、罪名沿革和立法变化二、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第二节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立案和处罚标准一、立案标准二、处罚标准第三节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一、违法罚款财物能否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对象二、罚没财物的范围三、私分罚没财物罪与贪污罪的区分四、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分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一、相关法律、法律解释及司法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根据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决定修正)(节录)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4.*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1985年7月18日)5.*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1989年11月6日)6.*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1999年3月4日)7.*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8.*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6月25日)9.*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年1月21日)10.*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2002年7月15日) 11.*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11月13日)12.*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4年3月30日)1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29日)14.*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年2月13日)15.*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2000年3月15日)16.*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2001年10月17日)17.*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3年1月28日)18.*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7月13日)19.*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年7月8日)20.*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答记者问(2007年7月9日)21.*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11月20日)22.*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2003年1月13日)23.*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能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2006年9月12日)二、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1.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88年12月1日)2.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93年12月5日)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5年4月30日)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1993年10月9日)5.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2000年2月12日)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996年11月15日) 7.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1991年3月26日)8.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1993年12月21日)9.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9月25日) 10.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88年6月5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节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节录)1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文本)(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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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方,男,土家族,1961年出生,湖北人,199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刑法硕士,教授,现就职于*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曾长期在基层司法机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牢固的专业知识。先后在《法学评论》、《法学》、《法学杂志》、《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个人法学类专著9部,主编、合著、参著各类法学著作、书籍2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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