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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研究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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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9456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19页
  • 出版时间:2016-12-01
  • 条形码:9787516194560 ; 978-7-5161-9456-0

本书特色

刘晓霞、周凯*的《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研究》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3YJA820029)的研究成果。
在我国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与集中连片特困区层叠分布,脆弱生态与人类贫困扭曲作用。生态与贫困是一对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既冲突对抗又相济共赢。
本书抽象出与生态型反贫困密切相关的法律主体、客体及内容,力图通过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变政策性反贫困为制度性反贫困。我们认为,为满足我国生态型反贫困实践的需要,一方面要推动《反贫困法》的酝酿制定,另一方面要推进以“社区赋权 ”和“个体补偿”为中心的两大类生态型反贫困基本制度建设,梳理和完善自然资源物权、生态资源社区共管、生态产业、生态补偿、生态移民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六大具体制度,完成生态型反贫困制度的基本架构,实现我国贫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内容简介

在我国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与集中连片特困区层叠分布,脆弱生态与人类贫困扭曲作用。生态与贫困是一对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既冲突对抗又相济共赢。本书抽象出与生态型反贫困密切相关的法律主体、客体及内容,力图通过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变政策性反贫困为制度性反贫困。我们认为,为满足我国生态型反贫困实践的需要,一方面要推动《反贫困法》的酝酿制定,另一方面要推进以“社区赋权”和“个体补偿”为中心的两大类生态型反贫困基本制度建设,梳理和完善自然资源物权、生态资源社区共管、生态产业、生态补偿、生态移民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六大具体制度,完成生态型反贫困制度的基本架构,实现我国贫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目录

导论 **章 贫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变革方向:“生态理念”与“制度理念”**节 生态理念:国际贫困治理的启示一发展理念下发展中国家贫困治理的措施与启示二社保理念下发达国家贫困治理的措施与启示三生态理念下国际贫困治理的新进展第二节 制度理念:国内贫困治理的变革一国内贫困治理的历史轮廓二国内贫困治理的变革方向 第二章 兼具“生态理念”与“制度理念”的生态型反贫困概述**节 生态贫困的内涵界定一生态贫困的概念二生态贫困的特征第二节 生态型反贫困的概念界定一生态型反贫困的概念二生态型反贫困提出的意义第三节 生态型反贫困的理论基础一生态型反贫困的哲学基础二生态型反贫困的伦理学基础三生态型反贫困的经济学基础四生态型反贫困的法理学基础 第三章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节 “社区赋权”与“个体补偿”:生态型反贫困制度体系的基本架构一生态型反贫困制度选择的逻辑起点二生态型反贫困制度选择的目标体系三生态型反贫困制度选择应遵循的基本理念第二节 以“社区赋权”为中心的生态型反贫困基本制度一“社区赋权”的实践基础: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二。“社区赋权”的运行方式:生态资源社区共管制度三“社区赋权”的发展路径:生态产业制度第三节 以“个体补偿”为中心的生态型反贫困基本制度一“个体补偿”的实现依据:生态补偿制度二“个体补偿”的直接途径:生态移民制度三“个体补偿”的有益补充: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 第四章 法律参与生态型反贫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节 法律参与生态型反贫困的必要性分析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专门立法参与到反贫困实践中来二人类贫困的不平等本质需要用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进行衡平三重经济轻生态的反贫困旧有模式需要法律进行矫正和指引四反贫困实践中环保制度的执行需要有法律的监督和约束第二节 法律参与生态型反贫困的可行性分析一扶贫政策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二相关法律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基础三扶贫条例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立法经验四扶贫模式为反贫困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制度的现状与不足**节 西部地区实施生态型反贫困制度的总体概况一陕西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二四川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三云南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四贵州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六甘肃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七青海省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八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九西藏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十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十二重庆市生态型反贫困制度实施概况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制度的现状一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二中央层面政策性文件及国务院部门规章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三西部地区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四西部地区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生态型反贫困的规定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制度的不足一缺乏专门的反贫困基本立法二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三生态型反贫困的配套立法存在瑕疵 第六章 建立和完善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的思考**节 完善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一理性选择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制度保障路径二合理设计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三持续推进生态型反贫困相关制度的衔接整合第二节 构建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的路径一酝酿制定反贫困立法二梳理并完善现行的生态型反贫困相关立法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一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权利主体识别问题二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程序运行问题三西部地区生态型反贫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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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晓霞,女,甘肃天水人,法学硕士。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甘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以农村土地、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反贫困模式与立法研究等为研究方向。在《法学杂志》《甘肃社会科学》《宁夏社会科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周凯,男,山东新泰人,法学硕士,现为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科员,德州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成员。主要从事反贫困模式与立法、检察理论和民商法学基础理论等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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