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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

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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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6207461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313
  • 出版时间:2017-04-01
  • 条形码:9787562074618 ; 978-7-5620-7461-8

本书特色

型塑指主体对具有可塑性的抽象之物的样式进行能动的加工、塑造、改造,以使该物之样式符合实际需要。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是指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制定,要充分关注到中华民族的民族性,中国传统文化不同于西方文化的特色,制定一部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民法。由哈斯巴根著的《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北方民族大学文库》基于此开展研究,为民法典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协调提供解决方案,为回采中华法系的传统智慧提供理论引导;而且有助于推动民法典的编纂,保证民法典的顺利实施。本书针对民法典民族性的表现、型塑原因、影响因素等问题做出了一些尝试性的研究。

内容简介

型塑指主体对具有可塑性的抽象之物的样式进行能动的加工、塑造、改造,以使该物之样式符合实际需要。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是指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制定,要充分关注到中华民族的民族性,中国传统文化不同于西方文化的特色,制定一部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民法。由哈斯巴根著的《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北方民族大学文库》基于此开展研究,为民法典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协调提供解决方案,为回采中华法系的传统智慧提供理论引导;而且有助于推动民法典的编纂,保证民法典的顺利实施。本书针对民法典民族性的表现、型塑原因、影响因素等问题做出了一些尝试性的研究。

目录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概念的界定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章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基本理论 **节 民法典民族性的理论依据 一、法律人类学:“地理学说”与“法是地方性知识” 二、历史法学派:“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第二节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理论基础 一、法史学视角:民族性型塑的缺乏将引发新的法律变革 二、法社会学视角:提升民事法律实效与降低民事越轨行为 三、法经济学视角:降低民事法律成本与提高民事法律收益 第三节 中国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特殊意义 一、特殊的构建背景使中国近现代民事法律制度处于亚健康状态 二、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与巨大的凝聚力 三、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特殊的智慧与魅力 第二章 国外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实践及启示 **节 大陆法系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实践 一、《法国民法典》的实践 二、《德国民法典》的实践 三、《日本民法典》的实践 四、《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实践 五、小结 第二节 英美法系民法民族性型塑的实践 一、英国民法的实践 二、美国民法的实践 三、小结 第三节 伊斯兰法系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实践 一、1935年《伊朗民法典》的实践 二、《埃及民法典》的实践 三、小结 第四节 国外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启示 一、民法(典)既要讲民族性又要讲世界性 二、民法(典)既要有传承性又要有创新性 三、民法(典)既要重现实性又要重前瞻性 四、民族精神与民法(典)交互影响 五、政治因素是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重要动力源 六、法学家是推动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坚实力量 七、法学研究为民法(典)民族性型塑提供理论支持 第三章 中国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实践及启示 **节 中国近代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实践 一、《大清民律草案》的实践 二、《民国民律草案》的实践 三、《中华民国民法》的实践 四、小结 第二节 中国现代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实践 一、大陆地区的实践:1956年《民法草案》 二、大陆地区的实践:1964年《民法草案(试拟稿)》 三、大陆地区的实践:1982年《民法草案(第四稿)》 四、大陆地区的实践: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 五、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实践 六、小结 第三节 中国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经验及启示 一、积极吸收实践经验 二、确立民事习惯法律渊源地位 三、高度重视民法学研究队伍 四、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第四章 中国现行民法民族性型塑的检视 **节 总则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检视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体现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二节 物权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检视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体现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三节 债权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检视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体现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四节 婚姻家庭继承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检视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体现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五节 侵权责任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检视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体现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五章 未来中国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考量因素及途径选择 **节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考量因素 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二、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 三、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中华民族的生产方式 第二节 民法典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平衡 一、法的民族性与世界性的辩证关系 二、民法典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地位平衡 三、民法典民族性与世界性在法典各主要部分中的协调 第三节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具体途径 一、民法总则部分 二、物权部分 三、债权部分 四、婚姻家庭继承部分 五、侵权责任部分 结论 一、主要观点总结 二、创新之处 三、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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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哈斯巴根,男,蒙古族,1981年9月出生,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兼任宁夏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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