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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苗疆立法史料选辑清代苗疆立法史料选辑(全6册)/张双智 陈洪毅

清代苗疆立法史料选辑清代苗疆立法史料选辑(全6册)/张双智 陈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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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59624055
  • 装帧:一般轻型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1832
  • 出版时间:2019-03-01
  • 条形码:9787559624055 ; 978-7-5596-2405-5

内容简介

"清代没有专门用于“苗疆”的系统成文法,针对苗疆的条款散见于各种文献中。苗疆条例多数是根据谕旨和地方官员关于苗疆的奏议而制定的,内容包含有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统一适用于苗疆。《大清律例》有关苗疆的条例,对苗疆的各少数民族都有效力。改土归流后的苗疆地方土官被视为国家官吏,《吏部则例》规定了他们的职责奖惩等。清《圣训》、《雍正朱批谕旨》、《大清高宗皇帝实录》、《(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雍正)新例要览》、《则例便览》中有关的苗疆法律条款,内容涉及行政法、刑法、军事、民俗等诸多方面。 处理苗疆善后事宜的“章程”是清朝政府制定的一种比较系统的法规,涉及到了行政、职官、司法、土地、赋役、户籍、兵器管理等方面。 另外,从《清经世文编》中摘录了有关《蛮防》、《苗防》的内容;并在《苗防备览》、《苗疆屯防实录》、《湖南苗防屯政考》中选录一些屯防方面的章程、法规,体现了清代国家力量进入苗疆之后建立统治秩序,实施法规的过程。苗民的习惯法也是重要的法律内容,《贵州有关各少数民族的乡规民约》,《广西民族问题碑刻选》,《云南、海南、福建等民族地区官民约》包括了地方志、碑刻、契约、民间文书等资料,有官府发布的法令碑刻,也有以汉字记载的“乡规民约’等。《诸苗考》、《苗俗记》、《蛮苗列传》等古籍记载的苗俗,涉及到了苗民的部分生活习俗,可以做为习惯法参考。"

目录

**册 清代有关苗疆法律条文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清)崑罔
卷一百十九吏部
处分例
卷一百四十五吏部
土官
钦定吏部则例(清)锡珍等撰
卷七铨选汉官
陕西甘肃遗缺调补
广东理猺同知调补
广东烟瘴遗缺调补
广西烟瘴苗疆遗缺调补
烟瘴俸满人具甄别
各省苗疆暹疆海疆烟瘴人具俸满时适遇丁忧仍准俸满注册
苗疆题补
边疆久任
川陕楚三省连界各缺题补
四川辨理屯务并派驻台站委管钱局官员
边疆烟瘴各官不准调办差务
烟瘴俸满撤回内地各缺调补
大清律例(清)徐本等撰
卷五名例律下
卷六吏律皲制
卷八户律户役
卷十户律婚姻
卷十三户律课程
卷十五户律市廛
卷十九兵律军政
(雍正)新例要览
则例便览

第二册 清《圣训》、《皇朝经世文编》选辑
清《圣训》
《皇朝经世文编》

第三册 苗疆善后事宜资料选辑
第四册 清代苗防屯政史料
《苗疆屯防实录》
《苗防备览》
《湖南苗防屯政考》

第五册 清代苗疆习惯法
贵州有关各少数民族乡规民约
广西民族问题碑刻选
云南地区官禁民约
海南地区官禁民约
福建地区官禁民约
台湾地区官禁民约

第六册 清代苗疆风俗史料
《黔书》
《黔记》
《罪惟录》
《诸苗考》
《苗疆闻见录》
《苗防备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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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双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是清代边疆民族史,有专著《清代朝觐制度研究》(学苑出版社2010年版),主持编纂过《清代新疆政策法规汇编》(18册)(学苑出版社2015年版),曾担任副主编编撰过《民国藏事史料汇编》(30册)(学苑出版社2004年版)。 陈洪毅,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撰办公室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清代少数民族史、广西地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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