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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2034553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80
  • 出版时间:2020-04-01
  • 条形码:9787520345538 ; 978-7-5203-4553-8

内容简介

本书以交往合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为视角研究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问题。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柏拉图、马基雅维利、西季威克对政治秘密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亚里士多德、康德、罗尔斯对政治公开的正当性进行论证。从根源上看,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的正义困境源于认知合理性(Cognitive Rationality)为政治中的公开和秘密所做的辩护很终陷入了主体主义的哲学泥沼。现代西方哲学从主体认知合理性向交往合理性转变,为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问题提供了新的视点。交往合理性意味着一种沟通,一种论辩,一种不断将他人纳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中的共同视景。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要获得合法地位,就必须进入这种共同视景,进入对话层面。

目录

序言
**章 导论
**节 公开与秘密的正义困境
第二节 文献回顾与述评
第三节 交往合理性与本书的研究尝试

第二章 政治公开的合理性基础
**节 公开观念的哲学意涵
一 公开性不是公共性
二 日常语言中的公开
三 公开:从让人知晓到相互讨论
第二节 合理性与政治的正义
一 合理性及其哲学阐释
二 政治的正义:道德的抑或规则的
三 政治正义的合理性奠基
第三节 公开、秘密与两种合理性
一 主体合理性抑或交往合理性
二 两种合理性意味着什么
三 两种合理性之下的公开与秘密

第三章 政治哲学传统中的公开与秘密
**节 为秘密辩护:从柏拉图到西季威克
一 柏拉图与高贵的谎言(Noble Lie)
二 马基雅维里与伪装的政治
三 西季威克与隐蔽的道德
第二节 共和主义视域中的公开
一 亚里士多德:人天生是一个政治动物
二 康德:共和政制与永久和平的保证
三 阿伦特:人的条件
第三节 自由主义言说中的公开
一 霍布斯:“利维坦”与自由主义的吊诡
二 洛克:同意的观念
三 穆勒论自由
第四节 政治正义语境中的公开
一 康德:公共权利的先验公设
二 罗尔斯:公开性与正义
第五节 道德论证视野中的公开
一 康德式道义论与公开
二 公开观念的功利主义论证

第四章 政治秘密的合理辩护
**节 政治秘密的多重面孔
一 **重面孔:从秘密、保密到国家机密
二 第二重面孔:从腐败、密谋到秘密政治
三 第三重面孔:从谎言、欺骗到政治伪装
第二节 政治中的秘密(1):政治谎言
一 康德与撒谎的权利
二 阿伦·伍德的辩护
三 政治谎言是否可能
第三节 政治中的秘密(2):秘密审议
一 秘密审议:作为个人慎思的审议
二 秘密审议:关起门来进行的审议
第四节 政治中的秘密(3):政治密谋与反叛
一 政治中的密谋
二 反叛的权利
第五节 政治秘密的合理辩护:从康德公设到交往合理性
一 康德公设的失败
二 康德公设的修正:从公开性到交往力(Communicability)
三 为秘密辩护:交往合理性的视角
……

第五章 政治公开的现实隐忧
第六章 政治公开的交往合理性建构
第七章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全部

节选

  《政治中的公开与秘密:一种交往合理性的辩护》:  二 洛克:同意的观念  “自由主义者,特别是启蒙时代的自由主义者,相信政治秩序的维持不能依靠神秘、谎言、虚假意识、意识形态,启蒙时代的自由主义者都承认罗尔斯意义上的公开性原则。”毋庸置疑,洛克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鼻祖,依据为他的有限政府论、分权原则以及他对私有财产的极力辩护。不过,洛克并没有论证过被自由主义奉为圭臬的公开性原则,但启蒙时代自由主义者的洛克的确又是公开性原则的*有力辩护者,他的辩护是通过同意的观念的论证实现的。  在自由主义理论中,个体是权利和价值的唯一承载。从古典自由主义到现代自由主义,这一原则一直没有改变,但也成了自由主义受攻击的焦点。当代社群主义的代表人物桑德尔对罗尔斯自由主义的自我概念进行批评,认为自由主义的自我是“无牵无挂的自我”。毫无疑问,无牵无挂的自我是原子式的自我。自由主义声称,个体是所有问题的根源,共同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是建构的关系,共同体是个体建构出来的,个体的存在先于共同体。自由主义只谈个体,这是桑德尔等社群主义者的结论。他们认为,自由主义从来不关注他人,更不关注共同体。桑德尔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另一面,也就是,自由主义只说个体是权利与价值的唯一承载者,而没说个体没有对他人的关怀,更没说个体没有对共同体的关怀。自由主义没有直接说明自己是否拥有这样的关怀,不能由此断定自由主义就没有这样的关怀。实际上,自由主义原子式个体并不一定是无牵无挂的个体,而是关照他人的个体。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是战争状态”的个体是无牵无挂的个体,并不能证明霍布斯公民社会里的个体是无牵无挂的个体,同样地,罗尔斯的原初状态下“无知之幕”背后的个体可以是无牵无挂的个体,但罗尔斯并没有说秩序良好的社会里的个体是一个无牵无挂的个体。洛克从一开始就将“他人之爱”纳入自己政治思考的视野。  洛克借用胡克尔的观点道出自然状态下人的本性。“人类基于自然的平等是既明显又不容置疑的,因而把它作为人类互爱义务的基础,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人们相互之间应有的种种义务,从而引申出正义和仁爱的重要准则。”按照洛克的观点,自然状态下的个人寻求自我保存,但与霍布斯完全不一样的是,洛克的原子式个体的自我保存不基于完全自利的动机,而要关注与自身相关的他人。在洛克那里,自然状态下的个人绝不会霍布斯意义上的冷若冰霜,而对他人充满了仁爱和义务。这种“他人之爱”构成了洛克思考自由、平等和独立问题的基础,洛克将自然状态定义为人的充分自由(perfect freedom)状态,但他同时表示,这种自由状态不是放任状态,而需要考虑他人关系造成的限制。人不能伤害他自己,也不能伤害他人,人与人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财产等。他甚至要求“当人在保存自己不成问题时,他就应当尽其所能保存其余的人类”。在洛克那里,他人永远为个体敞开,这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在自然状态中,霍布斯将他人看成个体自身的地狱,个体自身与他人没有半点关系,他人永远不会走进个体自身的世界,个体自身是一个封闭的世界。而在洛克那里,他人不断走进个体自身的世界,个体自身是一个开放的世界。  同意的观念是洛克政府理论的核心。洛克在三层意义上使用同意的观念,一是政治共同体源于人们的同意。在自然状态中,人类天生自由、平等、独立,但这种美好状态并不能实现每个个体的自保,因此,有必要建立政治共同体,以更好地保护自己、财产、自由。在《政府论》中,洛克不厌其烦地表达,政治社会的创始是以那些要加入和建立一个社会的个人的同意为依据的。二是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源于人们的同意。从**层意义能够推导出代表政治共同体拥有权威、权威的主权者行使权威、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在于人们的同意。洛克在论及法律效力和强制性时又强调了这点,“除非基于他们的同意和基于他们所授予的权威,没有人能享有对社会制定法律的权力”。  ……

作者简介

  贺建军,中国计量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博士,浙江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美国California State Polytechnic University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西方政治哲学、村庄转型与社区发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等多项课题,在《人文杂志》、《浙江社会科学》、《道德与文明》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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