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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纲目提要》研究

《资治通鉴纲目提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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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156872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08
  • 出版时间:2021-05-01
  • 条形码:9787511568724 ; 978-7-5115-6872-4

本书特色

今人对《提要》或其成书的研究有严文儒先生《资治通鉴纲目丛考》关于《纲目提要》的部分,汤勤福《朱熹的史学思想》,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等。文儒先生的研究是一篇论文,重在对大的方面的把握,具体未予展开;汤勤福先生对《提要》亦未做详论;束景南先生则是在《朱子大传》《朱意年谱长编》等大著作中提及其某个方面的问题,具体不做展开。因此,就有较为全面而具体的研究《提要》一书的必要。

内容简介

《资治通鉴纲目提要》为《资治通鉴纲目》之《纲》渊源所在,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和研究意义,有不少专家学者都对此书做了详尽研究。作者的这本书就是为了更好地深入研究《资治通鉴纲目提要》。本书从成书考略、版本流传经过及研究方法、朱熹思想的演进、后人对《纲目》之《纲》的修订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非常丰富的参考价值。

目录



**章《资治通鉴纲目提要》成书考略003

一、朱熹撰修《纲目提要》缘起006

二、具体步骤及时间007

三、《提要》的取材013

第二章《提要》版本流传经过及研究方法017

—、著录019

三、后世对《提要》的引用、研究020

三、本书研究方法022

第三章 从《提要》到《纲目》看朱熹思想的演进023

一、文字上的增删和句式的修改026

二、补充史实030

三、微言大义,继承以一字寓褒贬的《春秋》笔法033

四、评价034

第四章 从《提要》、初期刻本看后人对《纲目》之《纲》的修订035

一、应加肯定的修订038

二、后人修订可商榷处042

三、修改不当或脱漏045

结语051

附录《资治通鉴纲目提要》辑录053

主要参考文献195

古籍195

今人著作198

参考论文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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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章 《资治通鉴纲目提要》成书考略 《提要》为《资治通鉴纲目提要》的简称,前人也称之为《通鉴提要》。宋濂是较早提到《提要》的,他认为朱熹亲撰《提要》并且《提要》的作用就是《纲目》的写作大纲,学生据《提要》以作目。他说:“新安子朱子……亲为《通鉴提要》以授弟子天台赵师渊几道,使著其目……师渊遂据《提要》为《纲目》五十九卷,朱子重为之审定,故其中亦颇有与《凡例》弗合。”由于成书后又经过朱熹审定,所以《提要》的原貌和审定后的“纲”两者就是同一事物发展的两个阶段,这一发展的意义将在第二章详细论述。 前代学者对于《提要》一书主要有以下三种看法: **,认为《提要》根本不存在,如清代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十六,史部编年类,有“《宋志》又别出《提要》五十九卷,盖即一书而误分为二也”; 第二,认为《提要》即《纲目》之《纲》,如清代钱谦益《绛云楼书目》卷一编年类,有“宋温陵刻《通鉴提要》,即此书之纲也”; 第三,认为《提要》并非出自朱熹之手、朱熹仅作《凡例》,如全祖望认为“观朱子与赵师渊书,则是书全出讷斋,其本之朱子者,不过《凡例》一通,余未尝有所笔削”;持这种观点的还有《四库全书总目》的纂修者,他们认为“朱子因司马光《资治通鉴》以作《纲目》,惟《凡例》一卷出于手定。其纲皆门人依《凡例》而修”。 笔者认为《提要》确有其书,且确为朱熹亲笔。其作用是朱熹纂修时的大纲,《提要》分发给学生,由学生分头写《纲目》,朱熹再汇总审定。《提要》几经修改而成为初刻本《纲目》之《纲》的形态。后世《纲目》通行而《提要》遂无单行之必要,故明代后此书渐佚。考其成书经过,可以更好地了解《纲目》的成书。 一、朱熹撰修《纲目提要》缘起 《提要》与《资治通鉴》关系紧密,故其撰修原因也与《通鉴》一书有关。 **,正统观上的不同。 《通鉴》详于史料而略于义理,加上对具体朝代的正统问题等存在不同意见。 朱熹认为《通鉴》所述于理不安,所以起意另作一书。关于这点,《语录》有如下记载,朱熹曾对弟子余大雅说:“三国当以蜀汉为正,而温公乃云,某年某月‘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训?缘此遂欲起意成书。”另外朱熹在奏章中也表明了这个意思,他说:“臣旧读《资治通鉴》,窃见其间周末诸侯称王号而不正其名,汉丞相亮出师讨贼而反书入寇,此类非一,殊不可晓。又凡事之首尾详略,一用平文书写,表岁以首年,而因年以著统,大书以提要,而小注以备言。至其是非得失之际,则又辄用古史书法,略示训诫,名曰《资治通鉴纲目》。”朱熹确定正统的依据以及贯穿于他的《纲目》的根本思想就如他概括的《春秋》的大旨“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尊王,贱伯;内诸夏,外夷狄”三条。在《纲目·凡例》十九目中,他便根据这种正统观构造出烦琐细密的义例和书法,他制定的“万世史笔”的“准绳规矩”是要辨正闰,确定周秦汉晋隋唐六个朝代为正统,其他为非正统,或是僭国,或是篡贼,或是无统;要明顺逆,凡为正统,便是顺而正义的,凡为僭伪篡窃,便是逆而不义的;要严篡弑之诛,以史家直笔大书篡弑犯上之罪,不得隐讳,使乱臣贼子惧;要褒扬尊贤死节,大加特书,以表彰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 第二,为方便阅读,编纂一部通俗简略的历史书。 《通鉴》卷数过多,阅读不便,司马光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作《目录》《举要历》等,但又失之太略,这就需要一个适中的普及型读物。朱熹的做法是:将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目录》《举要历》和胡安国的《资治通鉴举要补遗》四书增损檃括,大致“踵编年之成文”,而成《纲目》(《纲目》成书前先有《提要》)。《纲目》五十九卷,以《纲》统《目》,取纲举目张之意,解决了《通鉴》卷帙过大的问题;而朱熹提倡的大经大法又体现在了《纲》的文字上。所以历来人们研究的重点也在他的《纲》上。而《纲》的雏形就是本书的研究对象——《提要》。因此,在《提要》纂修伊始,便定下了它的义理先行、以义理纲纪史事、以是否符合义理为取舍、褒贬史事、评价历史的价值标准,即所谓“明天道、定人道”。后人推崇《纲目》,也是由于这种正统论符合宗法社会的道德标准。所以后代明宪宗《〈通鉴纲目〉序》、清圣祖《御批通鉴纲目》、清高宗《御批通鉴辑览》即以官方身份倡导此义。 二、具体步骤及时间 朱熹在起意之后,便着手进入了发凡起例等实质的编写阶段。《提要》成书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订立《凡例》(乾道八年,1172年);第二,《提要》草创阶段,即根据《凡例》概括《通鉴》记载的史事写出《提要》;第三,《提要》完善阶段,即对《提要》反复修改,*后成为《纲目》之《纲》的形态。 (一)订立《凡例》阶段 关于《凡例》订立的时间,有资料如下: 《资治通鉴纲目提要》研究 《纲目·凡例》修立略定,极有条理意义矣。俟到此,更商榷之。但修书功绪尚广,若得数月全似此两月无事,则可以小成矣。(《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二《答蔡季通》书五十) 此书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第451页)定在乾道七年(1171年,辛卯,四十二岁)。所谓略定,既其成型。据《资治通鉴纲目序例》写成年知《凡例》成于乾道八年。有观点(如王懋竑《朱子年谱》)认为序成之年即《纲目》成书之年,非是。因朱熹有全书未成而《序》已先成的先例。且由之后的信件、语类等可知,此时全书未成。又如束景南先生认为“乾道八年四月他(朱熹)完成了《资治通鉴纲目》的初稿”。 (二)《提要》草创阶段 关于《提要》纂修和修改,《朱熹文集》《朱子语类》等未有明确记载,然考其《纲》之雏形这一性质,则《纲目》的纂修和修改实质上也包含了《提要》的纂修与修改。考王懋竑《朱子年谱》(以下简称王谱)、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以下简称束谱)有如下资料: 某此无他,但为《通鉴》课程所迫,无复优游潜玩之功,甚思讲论耳。已看到后汉章帝处,只三四日当毕,向后功夫却不多矣。不免且挪功夫了却《易说》。(《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二《答蔡季通》书九十二) 此书束谱定在乾道五年十月。对于《凡例》之前的《提要》写作,不妨作如是观,即《凡例》需要建立在一定量的积累上,而这些具体的例子可以说就是得出《凡例》这—规律性认识前的某此必要的积累,其后才是在《凡例》指导下的大量《提要》写作。这很好地说明了为什么有的《提要》内容与《凡例》不符,除了传统学者认为的成于他人之手这一观点外,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写作阶段的问题。即写作《凡例》前的初步认识阶段和《凡例》写成后据此概括的内容,两者不但在时间上存在差距,在对史料处理上亦不尽同。笔者为叙述方便,仍将《凡例》写作前的准备性工作与之后的《提要》写作放在一起。 又如: 《通鉴》节只名《纲目》,取举一纲众目张之义,《条例》亦已定矣。三国竞须以蜀汉为正统,方得心安耳。(《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二》之《答蔡季通书》一百零四) 此书王谱定在壬辰(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 又如: 《通鉴》方此修改未定,旧本太略,不成文字也。 大概乾道八年之前,《提要》已着手。等积累到一定量之后,才有《凡例》,(参见《朱子新学案》)之后《提要》进入大量的撰修阶段,朱熹与同志(蔡元定、李宗思等)又做了进一步努力,如: 《通鉴纲目》三国以后草稿之属,临行忘记说及。今想随行有的便(方便)旋付及,幸甚。唐事已了。但欲东汉之末接三国,修之庶几有绪,易为力耳。……近游诚之相过,开爽可喜,渠南北(朝)事甚孰,或取过伯起者托渠料理也。(《朱文公文集续集》卷八《答李伯谏》书一) 又如: 《通鉴纲目》文字,近方得暇修得数卷,南北朝者,伯起不承当,已托元善(詹体仁)矣。度渠必能成之。但见修者已殊费功夫,盖旧看正史不熟,仓卒无讨头处。计今秋可了见到者,余者望早付及。(《朱文公文集续集》卷八《答李伯谏》书二) 又如: 《通鉴》诸书,全不得下功。前次却修得晋事,粗定条例,因事参考,亦颇详密。但晋事*末两三卷未到,故前书奉速。今承喻已寄少舆处……宋以后事,分属张元善(即詹体仁),已修得大字数卷来,尚未得点勘。若得年岁间无出入,有人抄写,此其不难了。(《朱文公文集续集》卷八《答李伯谏》书三) 此三书前后相及,束谱认为**书作于乾道八年九月(游诚之九月来见朱熹,见下),第二书作于九年(1173年)七月(其中言及作《蕲州教授厅记》),第三书作于九年冬(其中言及作《六先生像赞》)。可知是次重修《纲目》。李宗思分写东汉至三国以后,詹体仁分写宋以后南北史,其余由蔡元定分写,朱熹乃总其事。其结果如朱熹《答吕伯恭》书(《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四)所言: 《纲目》草稿略具,俟写校净本毕,即且休歇数月,向后但小作工程,即亦不至劳心也。向来之病,非书累人,乃贪骤内发而然。今当就此作节度,庶几小瘳耳。 此书王《谱》定在乙未(1175年)后。此后提及修改的资料,如: 《纲目》近亦重修及三之一。条例整顿,视前加密矣。异时须求一为隐括,但恐不欲入此千古是非林中担当一分。然其大义例,熹已执其咎矣。但恐微细事情有所漏落、却失眼目,所以须明者一为过目耳。(《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四《答吕伯恭》) 又如: 《纲目》亦修得二十许卷,此一卷是正本五卷,义例益精密。上下千有余年,乱臣贼子,真无所匿其形矣。恨相去远,不得少借余力,一加订正。异时脱稿,终当以奉累耳。(《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五《答刘子澄》) 又如: 《通鉴纲目》近再修至汉晋间,条例稍举。今亦设录数项,上呈。但近年衰悴目昏,灯下全看小字,不得甚,欲及早修纂成书而多事分夺,无力誊写,未知何时可得脱稿,求教耳。(《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答张敬夫》) 以上三书皆同时略相先后之语,据王谱分别在丙申(1176年)、丁酉(1177年)、戊戌(1178年)三年。束谱稍有差异,而大致亦定在丙申年(1176年)左右。可知这几年朱熹为《纲目》用力颇深而成果也是较为显著的。即如下所言: 此间数日来整顿《纲目》,事却甚简。乃知日前觉得繁,只是局生。要之天下事,一一身亲历过,更就其中屡省而深察之,方是真实穷理,自然不费心力也。(《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一《答黄直卿》) 初稿草成之际,朱喜亲为审定,却觉其事甚简,不甚繁重。由《凡例》到《纲目》草稿成型的过程,这也是朱喜亲操《提要》之确证。由于未睹单列《提要》成书经过的文献,故笔者仅将与之关系较密的《纲目》成书经过列上。

作者简介

郁辉,枣庄学院文学院教师,博士,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古典文献学专业,主要研究领域为朱子学、史学文献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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