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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裁判【第2版】

法官如何裁判【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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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21618457
  • 装帧:7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692
  • 出版时间:2021-06-01
  • 条形码:9787521618457 ; 978-7-5216-1845-7

本书特色

精研*高人民法院35年10000余件民事审判案例(1985年~2020年) 淬炼“*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思维大数据报告” 根据《民法典》及*新的司法解释进行修订 创造性地提出“界定民事主体,判断法律行为,保障民事权利,划分民事责任”四元结构裁判思维

内容简介

法律意识主要是指法官群体的审判思维,其物质载体就是裁判文书。对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来说,长期、大量、深入研读裁判文书,应当是不假思索的第二本能。经由一份份公开的裁判文书,我们是有可能洞察到,裁判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认识规律是需要一定方法的。作者经过长期思索和反复推敲,很终将主体、行为、权利和责任四元结构确认为对案例分析的方法论表达,即针对具体的案件,分析的思维方式是:界定民事主体,判断法律行为,保障民事权利,划分民事责任。与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相比,总体来看,已面世的各类案例书籍,简单编排罗列有余,深刻总结提炼不足,对思维模式的探讨更是付之阙如。有明确方法论意识,能上升到理论层面有所概括,并有效反哺司法实务的研究专著,实属难得一见。如何在这方面真正有所突破,授人以渔而不只是授人以鱼,是作者长期以来的思考内容和追求的目标。 本书根据新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修订,并将很高院相关案例更新到2020年。

目录

*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思维大数据报告

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例公布整体情况

二、研究方法综述

三、案例研究方法论:四元结构分析法

四、分析取样说明及研究目的

五、结论

**章界定民事主体

**节主体资格的司法扩张

第二节主体资格的扩张依据

第三节适格当事人的审查标准

一、直接权利义务

二、合同相对性

三、当事人的选择

四、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以资质为准

六、以专营制度为准

七、依中央文件为准

第四节几种特殊主体的确定

一、分支或内设机构

二、吊销营业执照和破产企业

三、筹备处、组委会、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四、外国代表处

五、职工持股会

六、业主委员会

七、国家机关

第五节分析与评论

附录一地方政府的民事主体资格认定:以*高法院椒江大桥航道通行权案为例

第二章判断法律行为

**节审查诉讼请求

一、不告不理原则

二、诉讼请求的识别、释明与选择

第二节查明案件事实

一、待查事实的影响因素

二、无法查明事实的处理方式

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分

四、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间的摇摆:以土地使用证为例

五、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冲突:以民刑交叉证据为例

六、视为与推定

第三节定性法律关系

一、性质决定审理方向

二、不同法律关系能否合并审理

三、法律关系的内外之别

四、法律关系的流变与转化

第四节认定行为效力

一、区分成立与有效

二、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三、影响效力的主要因素

四、合同效力:渐宽与反复

五、论无效合同

第五节分析与评论

附录二从合同成立之诉到合同效力之诉:以*高法院布吉公司股份代理转让合同案为例

第三章保障民事权利

**节物权

一、物权确认基本原则

二、关于物权追及力

三、土地与房屋分别确权

四、集体土地流转问题

五、几类特殊物权归属

六、担保物权若干问题

七、相邻权

第二节股权

一、工商登记与股权认定

二、审批手续与股权认定

三、出资与股权认定

四、股权行使诸问题

第三节债权

一、债权债务转移

二、代位权与撤销权

三、外部善意债权人

四、外部过错债权人

第四节知识产权

一、司法保护取向

二、平衡与限制

第五节民事权益

第六节分析与评论

附录三从利益平衡到禁止权利滥用:以*高法院采乐商标案为例

第四章划分民事责任

**节主体性质与责任归属

一、职务行为

二、管理过错

三、个人行为

第二节各方责任的分别认定

一、违约中的责任认定

二、侵权中的责任认定

三、公平中的责任分担

第三节民事责任的连带与扩张

一、恶意串通

二、挂靠关系

三、追加开办单位

四、验资等中介机构责任

五、人格混同或否定

第四节民事责任的加重、减轻和免除

一、加重

二、减轻

三、免除

第五节强制执行中的民事责任

第六节分析与评论

附录四非诉行政执行的合法性审查:以*高法院普华凯达公司执行监督案为例

第五章透视审判思维

**节审判思维的三个层次

一、个案中的规范思维

二、群案中的类型思维

三、全案中的结构思维

第二节大法官的审判思维

一、大局意识

二、嵌入思维

三、国情思维

四、穿透思维

第三节精英法官的审判思维

一、微观:找法释法

二、中观:经验逻辑

三、宏观:价值导向

四、客观:举证责任

五、主观:自由心证

六、旁观:同案同判

第四节不同层级法院的审判思维

一、高法改判案件

二、民商请示案件

三、涉外仲裁案件

第五节九民会议纪要审判思维

一、指导思想

二、审判理念

三、突出特征

四、技术细节

第六节律师视野下的法官审判思维

一、影响民商裁判的八大基本要素

二、法官个性化思维实证研究

三、审判思维的比较:公报案例述评之一

四、审判思维的误区:公报案例述评之二

第七节分析与评论

附录五有追索权保理关系的法理论证:以某市华润银行保理合同纠纷再审案为例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全部

节选

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例公布整体情况 从1985年至今,*高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过程,有两个特征鲜明的发展阶段。**阶段是相对零散的纸媒期,以公布为例外,不公布为常态,该阶段持续近三十年之久。第二阶段是批量增长的网媒期,以不公布为例外,公布为常态,该阶段距今仅七年。这七年来发布的民商裁判文书,在数量上近五倍于前三十年发布裁判文书的总和。*高法院裁判文书正在不断揭开“面纱”,并迅疾走向大众,走向世界。 关于纸媒公布案例,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从1985年5月至2020年12月,*高法院通过包括出版公报、各类审判指导丛书、年度裁判文书汇编等纸质媒体,以及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方式,共公布了6000余件裁判文书或典型案例。其中,绝大多数是各类民商事案件(含执行案件),而且大多数是由*高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判案大系》共十五卷,除第十四卷为行政案件外,其他十四卷全部为*高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资料来源:《*高人民法院公报》(1—290期);*高法院于2000年至2003年公布的年度裁判文书汇编;*高法院各民事审判庭编辑的《审判参考》《指导案例》《案件解析》等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判案大系》(十五卷);*高法院先后公布的26批指导性案件及各类典型案例;以及*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著的《人民法院案例选》。此外,*高法院机关报刊《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也刊登零星的*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据统计,自1985年5月至2011年2月,剔除重复部分,*高法院通过纸媒共公布案例或裁判文书约4200件,数据资料参见刘德权主编:《*高人民法院裁判意见精选》(上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第3页。另据笔者统计,此后,从2011年3月至2020年12月,通过《*高人民法院公报》、各类审判指导、案例汇编、观点集成、判例集要等纸质媒体,*高法院又新公布民事案例约1800件,以上合计共在纸质媒体公布民事案例约6000件。即便是在《*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登的下级法院审理的裁判文书或典型案例,也是经过严格审定而精选出来的,具有典型性、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因为公报本身就有很高的准确性、适用性和指导性,所刊登的案例直接反映了*高法院的司法立场、法律见解和实务观点。《*高人民法院公报》编辑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报全集(1985—1994)》,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高人民法院公报》编辑部编:《*高人民法院公报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精选(1993.7—1996.6)》,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周伟编著:《人民法院审判观点汇纂:*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案例(1985—2010)》,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关于网媒公布案例,自2013年7月1日起,*高法院开始在机关内部实施本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制度。据权威媒体公开报道,201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高人民法院共制作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2501篇,上网公布2293篇,占91.7%,仅有208篇因具有法定情形,经审批不上网或暂不上网公布。唐亚南:《深化审判管理:彰显公平正义》,载《人民法院报》2014年3月8日。另根据*高法院院长周强2014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高法院建成“中国裁判文书网”后,公布*高法院生效裁判文书3858件。周强:《*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载《人民法院报》2014年3月18日。而截至2019年10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高法院民商裁判文书,总量已经超过29000篇。杜万华总主编、刘德权副总主编:《*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判例集要》(合同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2页。 此外,根据公开资料,2003年时,*高法院进入实质性审判的案件即在3000件以上。傅郁林:《论*高法院的职能》,载《中外法学》2003年第5期。而仅在2008年度,*高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更是突破1万件。*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审判经验集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根据经验判断,其中绝大多数也属于民商事案件。此后多年,虽然*高法院未正式发布过受案数据,但从其多次以司法文件的方式,修改案件受理标准,不断提高中级和高级法院的案件受理标准,2019年更是史无前例地将高级法院管辖金额规定为50亿元以上,以减少对*高法院的案件涌入这一点,即不难推断,*高法院每年审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其绝对数相当可观。根据*新公布的数据,2013~2017年,*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82383件,审结79692件,年均审理案件仍超过1万件,数据来源参见周强:《2018年*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8498件、审结34481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10.7%、8.2%。数据来源参见周强:《2020年*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随着网上强制公布制度的实施,*高法院今后公布的民事判决或案例数量,将会呈现爆炸式增长趋势。 可以说,历经三十五年的日积月累,*高法院已经公布的民商事裁判文书,与有数百年传统的判例法国家相比,虽还算不上汗牛充栋,但也非常庞大驳杂,而且将会继续迅速膨胀。

作者简介

朱兰春,男,1968年出生,安徽蚌埠人,法学博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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