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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法理:私有产权与环境

地球法理:私有产权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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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199445
  • 装帧:7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09
  • 出版时间:2021-09-01
  • 条形码:9787100199445 ; 978-7-100-19944-5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法律专业者《地球法理:私有产权与环境》一书从现代法治国家社会运行的私有产权制度入手,解构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视角下私法机制在应对生态危机、环境侵权等问题出现时捉襟见肘、救济方式严重不足的弊端。在人与自然的共同生态圈中,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有维护与保持环境美好的责任与义务,这就是地球法理。在此种观念之下,探讨人与自然社会行为模式的私法建构,其现实意义突出。本书的翻译出版有望对我国政府倡导的建设美丽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呼吁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思想的全面升级与转型,即由先污染再治理转而提倡绿色经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提供思想依据。同时,本书的理论研究,可为中国环境法律制度建设、国家的环境管理思路提供一种私法理性的模式,其研究的理论价值也较为突出。

内容简介

《地球法理:私有产权与环境》一书的核心观点是,私有产权制度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应当对其予以重新审视。以靠前上相关判例法、产权制度的地方性经验以及农耕社群的土地利用实践为镜鉴,作者认为,私有产权制度重构的路径应当以建立符合自然(特性)的法律责任为方向。生态环境危机的日益凸显引起了人们对生态伦理观的全面审视,在祛除人类中心主义之弊的同时,地球共同体意识促成了法律和权利解释的范式转变;就本质而论,私有产权是人类中心主义思维之下人对自然世界支配权的法律体现,然而,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变革产生了诸多关于私有产权非支配性权利的观点和学说;从多学科视角审视人类共同体,范式的转变不仅解构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思维之下私有产权的支配权属性,而且建立了一套更加符合人与自然关系状态和地球共同体意识的地球法理理论;由此,地球法理不仅是迎向“伟大之法”(Great Law)、实现“伟大事业”(Great Work)的全新理论思维,更是重构私有产权制度的全新视角。

目录

致谢

丛书编辑对本书的介绍 安娜??格里尔

前言 克劳斯??博塞尔曼

**章 概述

  **节 研究线索

一、 环境危机

二、 环境危机与伦理

三、 法律、文化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四、 法律和人类中心主义

五、 范式转变与地球共同体的概念

  第二节 观点提要

一、 人类中心主义与私有产权(第二章)

二、 地球共同体:叙事与行动(第三章)

三、 地球法理的理论(第四章)

四、 再论私有产权(第五章)

第二章 人类中心主义与私有产权

  **节 概要

  第二节 支配权

一、 关于支配权的哲学论证

二、 从支配权到所有权

  第三节 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

一、 科学革命

二、 工业革命

  第四节 分离与碎片化:洛克、边沁和霍菲尔德

一、 洛克的自然权利论证

二、 制定法与杰里米??边沁

三、 霍菲尔德的贡献

  第五节 马克思对去物质化财产的批判

  第六节 私有产权的自由(新自由)理论

  第七节 结论

第三章 地球共同体:叙事与行动

  **节 概要

  第二节 范式转变:地球共同体

一、 量子物理学

二、 生态学

三、 自创生和盖亚理论

四、 盖亚理论和网格之批判

  第三节 文化和法律的变迁

一、 “新叙事”

二、 法律变迁与地球法理的全球动态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地球法理的理论

  **节 概要

  第二节 何为地球法理?

第三节 地球法理的法律分类

一、 伟大之法

二、 人定法

  第四节 伟大之法与人定法的互动

一、 法律的属性

二、 法律的破败和非暴力不合作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再论私有产权

  **节 概要

  第二节 争议领域

一、 私有产权与地域生态学

二、 私有产权的不确定性

  第三节 私有产权和人类社会关系

  第四节 私有产权和伦理

一、 义务和责任

二、 伦理观和地球共同体

三、 实践中的责任

  第五节 财产权与财物

一、 理论上的财物

二、 实践中的财物

  第六节 小结

结语:伟大事业

参考文献

索引

认知环境法学与传统法学之间关系的第三条道路(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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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彼得??D.伯登,法学博士,阿德莱德法学院副教授,同时担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伦理学专家委员会委员。 译者简介: 郭武,1980年生,甘肃通渭人,法学博士,博士后。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甘肃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委员等。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 Law School)公派访问学者、中国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法学方法论、中国环境法律与政策、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环境习惯法与气候变迁等。在《社会科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出版《环境习惯法现代价值研究》《地球正义宣言:荒野法》等著、译作十余部,其中,《地球正义宣言:荒野法》获深圳读书月2017“年度十大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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