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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评注总则编

中国民法典评注总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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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1093280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816
  • 出版时间:2021-11-01
  • 条形码:9787510932809 ; 978-7-5109-3280-9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以民法典法律适用为中心,按照当今主流法律评注体系,注重历史脉络、学理与实践的多重结合,深度解读《民法典》。按照历史由来、规范目的与含义、举证责任分配及其他问题的结构体例,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系统的阐释。总结吸收了世界上重要国家法律与国际性法律的评注模式,融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显著有别于我国以前的法律释义书写作样式。本书由王利明教授担任主编,萃集国内民法学领域杰出中青年学者,选取民法典全部条文,既全景反映相应条文的立法、学说与判例现状,更在此基础上作出详细评述与注出详细评述与注解,以全新评注方式吸纳世界法律评注体系优点,全新的解读方式全面解读《民法典》,为我国的法律评注提供了典型范本。

目录

上册 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下册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三节 代理终止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附则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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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很好青年教师奖、届中韩青年学术奖等奖励。曾两次获得教育部颁发的重量教学成果二等奖。 王利明教授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民法典》《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很好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很好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二、三、四卷),《民法总则研究》 (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很好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法律解释学导论》(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很好成果一等奖);主编或合著《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很好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很好学术专著很好奖)、《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很好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很好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合同法新论·总则》;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9辑)和学术论文二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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