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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评注婚姻家庭编

中国民法典评注婚姻家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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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1093274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85
  • 出版时间:2021-11-01
  • 条形码:9787510932748 ; 978-7-5109-3274-8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以民法典法律适用为中心,按照当今主流法律评注体系,注重历史脉络、学理与实践的多重结合,深度解读《民法典》。按照历史由来、规范目的与含义、举证责任分配及其他问题的结构体例,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系统的阐释。总结吸收了世界上重要 法律与 性法律的评注模式,融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显著有别于我国以前的法律释义书写作样式。本书由王利明教授担任主编,萃集 民法学领域杰出中青年学者,选取民法典全部条文,既全景反映相应条文的立法、学说与判例现状, 在此基础上作出详细评述与注解,以全新评注方式吸纳世界法律评注体系优点,全新的解读方式全面解读《民法典》,为我国的法律评注提供了典型范本。

目录

章 一般规定 千零四十条 [条文主旨] 婚姻家庭编的调整对象 千零四十一条 [条文主旨] 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 千零四十二条 [条文主旨]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禁止性规定 千零四十三条 [条文主旨]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倡导性规则 千零四十四条 [条文主旨] 收养的基本原则 千零四十五条 [条文主旨] 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 第二章 结婚 千零四十六条 [条文主旨] 结婚自愿 千零四十七条 [条文主旨] 法定结婚年龄 千零四十八条 [条文主旨]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千零四十九条 [条文主旨] 结婚登记 千零五十条 [条文主旨] 男女双方在结婚后组成家庭 千零五十一条 [条文主旨] 婚姻无效事由 千零五十二条 [条文主旨] 婚姻可撤销事由 千零五十三条 [条文主旨]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可撤销婚姻 千零五十四条 [条文主旨] 婚姻无效和婚姻被撤销的法律效果 第三章 家庭关系 节 夫妻关系 千零五十五条 [条文主旨] 夫妻家庭地位平等原则 千零五十六条 [条文主旨] 夫妻独立姓名权 千零五十七条 [条文主旨] 夫妻人身自由权 千零五十八条 [条文主旨] 夫妻平等享有、共同行使亲权 千零五十九条 [条文主旨]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 ……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收养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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