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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纳税人预算参与权构建研究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纳税人预算参与权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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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203616
  • 装帧:7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68
  • 出版时间:2022-01-01
  • 条形码:9787100203616 ; 978-7-100-20361-6

本书特色

植根中国本土实践,探求探寻我国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实现的逻辑、运作过程和保障机制。

内容简介

本书结合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呼吁财税法治化的背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权利证成、功能定位、现实困境、配置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进行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深入分析。本书植根中国本土实践,探求中国方案,依循财税法的基本原理,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多重研究视角,广泛吸收多元学科理论素材,勾勒了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实现的逻辑、运作过程和保障机制。 本书具有如下学术价值:1.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为逻辑起点,以纳税人预算参与权构建为逻辑归宿,提供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与财税权利制度改革的关联性分析框架,深化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石和重要支柱的地位认知。2.将纳税人预算参与及其权利构建置于国家治理层面加以考量,契合财税法理财治国新主张,彰显现代财税民主法治的精神要义、丰富财税法理论体系。3.打通预算法和税法间的壁垒,把纳税人权利的赋予和保护嵌入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矫正了学术界已有研究财政收支分离的状况。

目录

引 言

一、国外相关研究

二、国内相关研究

三、相关研究趋势及本课题研究脉络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价值

**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及构建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现实

    要求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国家财税治理法治化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预算治理及其法治化的重要

  蕴意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纳税人预算主体地位及其预算

  权利的确认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纳税人预算参与权构建的实践

  根基

五、本章小结

第二章 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理论蕴涵及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

    的功能定位

一、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理论蕴涵

二、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功能定位

三、本章小结

第三章 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规范现状及其面临的困境

一、以公民基本权利配置为中心的宪法性法律:预算参与权

  确立的法理依据

二、以预算参与程序规制为中心的中央层级立法:预算参与权

  行使的重要支撑

三、以强化预算社会监督为中心的地方立法:预算参与权

  实现的法律保障

四、纳税人预算参与权构建面临的制度困境

五、本章小结

第四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纳税人预算参与权配置机制

一、纳税人预算参与权配置的基本理念

二、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内容的立法明确

三、纳税人预算参与权义务规范的系统设置

四、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制度供给的路径选择

五、本章小结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纳税人预算参与权运行机制

一、预算编制听证程序

二、预算审议协商程序

三、预算执行参与程序

四、预算绩效评价参与程序

五、预算问责参与程序

六、本章小结

第六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纳税人预算参与权保障机制

一、预算公开保障机制

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保障机制

三、基层预算民主协商保障机制

四、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全部

节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其强调打破以公共权力为单一主体的管制思维模式与权力中心格局,确保社会成员对现代公共事务的民主参与,形成公权主体与私权主体良性互动的格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有赖于各个领域法治改革的联动和配合,其中财税领域的法治改革起到“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如何在以预算为载体、以财政资源分配利用为内容的财税活动中,赋予相关主体预算参与权,进而改变预算过程的治理格局,成为治道变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纳税人既是财政资源供给者,亦是预算过程的参与者,纳税人的预算参与程度及其权利享有水平不仅是评价财政民主化状况的有力指标,也是显示社会成员国家治理参与度的重要指针。整体观之,相关研究主要围绕预算参与问题展开,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研究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成果较少。一、国外相关研究(一)跨学科视域下的民主治理、公共管理与参与问题研究参与是一个多学科领域关照的重要理论与社会现实问题,尤其以政治学、公共行政学和公共管理学为代表。 1.政治学理论中的参与和民主问题将参与和民主理念联系起来一直是西方政治学理论研究的基本路径,不过如何理解“参与”的内涵及其与民主的具体关系定位上却存在着重大分野。主流理论主张的是用以保障西方民主制度正常运行的,以投票选举为表现形式的*低限度的参与,正如该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指出的,“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做出政治决策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们的选票而获得做出决策的权力”。

作者简介

陈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库专家,重庆市市级预算绩效专家。重庆市首批重点人文社科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60余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出版学术著作5部,主持及主研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课题二十余项,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2项,主研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曾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法学家论坛一等奖等省部级及其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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