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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说之应用

法权说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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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2039620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392
  • 出版时间:2022-01-01
  • 条形码:9787520396202 ; 978-7-5203-9620-2

本书特色

本书所循的法律分类方法是三元的,即如果有必要,本书总是循明示或默示的逻辑将包括我国在内的现代国家的全部法律分为根本法(或宪法)、私法、公法三大块。因为,在过去至少多半个世纪中,随着合宪性审查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和实施,以宪法为根据审查民法、商法有关条款的合宪性并宣告其不合宪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的判例日渐增多,宪法既是公法的根本法又是私法的根本法,或既不是单纯公法又不是单纯私法,而是一国的根本法的事实,已显现得越来越明白。此时,只有承认宪法是公法、私法之外的另一个独立法律门类,才足以合乎逻辑地解释相关的法现象,才符合当代的法律生活实际。一国的法律制度与国际法,虽有各种联系,但属实质不同的两套体系,很难循同一原理加以简单解说。法的任何一般理论,欲统一解说一国之内和国家间两套法律制度,都难免捉襟见肘,至少须加以变通才能言之成理我构建和应用法权说,现阶段还没有仔细考虑如何将其加以变际法领域的问题。

内容简介

法权说指基于唯物史观和当代社会法律实践,由以从各种法权利和法权力中抽象出的法权概念为中心的七个基本范畴、相应的基本命题和其他重要命题构成的法现象解释体系。法权说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法权说的初步形成史,也是它包含的学理、原则由本书作者用以分析和解决曾经面对的各种法学问题的过程,其中或多或少涉及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学二级学科。本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法权说的要点及其解说,另一部分主要是法权说在宪法学和部分公法学中的应用,涉及民商法学的文字较少。本书由作者近30年来陆续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章按概念统一、原理协调贯通的原则编纂而成,对相关问题的探讨有相当的学理深度,是一本知识、理论含量丰富,颇有可读性的法学学术著作。

目录


导言 法权说之要点及其与应用相关的问题
一 法权说的形成和主要文字载体
二 法权说经历的质疑、争论和意见征询
三 法权说概念和原理在部门法学中的转换
四 法权说“应用”的含义
**章 法权说预示的根本法研究方法和体系
一 宪法学研究方法之改造
二 用法权说重构宪法学体系
三 再论用法权说重构宪法学体系
四 宪法学新体系的核心范畴
五 宪法学新体系的范畴架构
第二章 法权说中关乎根本法的基本理念
一 宪法概念的重新界定
二 宪法及其基本原则的新解说
三 宪法的现实世界与观念世界
四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宪法学展开
五 宪法与民法典关系的四个理论问题
第三章 法权的根本性分配和调整
一 发展市场经济与优化法权结构
二 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力对立统一关系论纲
三 公共权力分解定律的假设与求证
四 公共权力分解定律作用形式透视
五 “议行合一”说不宜继续沿用
第四章 宪定法权分配方案的落实
一 恰当理解宪法法治条款的含义
二 关于测定民主发展水平的标准
三 关于法治民主
四 宪法适用应依循宪法本身规定的路径
五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释论
六 宪法原文与修正案的组合问题
第五章 宪定法权分配方案的监督实施
一 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二 法治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要求
三 宪法适用如何走出“司法化”的歧路
四 法权平衡及其保障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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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童之伟,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历任武汉大学政治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宪法学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先后在东吴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巴黎政治学院、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日本中央大学和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并应邀到北美、欧洲、澳洲和东亚等地的众多著名大学访问讲学。主要学术贡献在于提出和系统阐述了法权中心主义(或法律法权中心说)并将其运用于解释全部法现象、促进权力限制和基本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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