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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山庄

玫瑰山庄

奇案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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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7806578862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大32开
  • 页数:250
  • 出版时间:2005-05-01
  • 条形码:9787806578865 ; 978-7-80657-886-5

本书特色

关于本类型小说的阅读之乐,小说家毛姆说得*透彻也*坦白:
“当你感冒卧床,头昏脑胀,此刻你并不想要伟大的文学作品;你宁愿冰袋敷额,热水浸脚,两三本侦探小说,伴你度过病榻时光。”
是呀,即使文豪如毛姆者,也知道当我们困顿病累之际,我们并不想探寻人生真义,只想找一位言谈有趣的好友,讲些奇情刺激的故事来听--在中国,这是说部俗讲文学的传统;在西方,这正是类型大众小说的社会史。
大史学家陈寅恪,晚年受政治迫害又兼衰体病目,也自称:“废书不观,惟听说小说消日。”他甚至自嘲说:“聊作无益之事,以遣有涯之生。”可见通俗小说不唱高调,在*艰困的时刻,坚贞做我们的朋友,努力谋我们的欢乐,这是中外皆然的事。
然而在类型小说中,起源于英、法两种语言的“侦探小说”不仅历史悠久,更是人才辈出,杰作纷呈,虽为小道而不可小觑。如果我们以爱伦坡的作品为起点,侦探小说的传承已有一百五十年。就连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如福尔摩斯、布朗神父、神探白罗、马格雷探长等,也都是深入人心,早已成为日常语汇的一部分。
为什么人们如此嗜读侦探小说?为什么人们深爱这种“几具尸体,一个神秘的凶手与一位智解谜云的神探”的故事?也许我们得用几个学科才能穷尽其中的奥秘。但是,正因为百年来无数读者的热烈拥戴,作家们的前仆后继,才造就了西方类型小说中一个重大而丰富的文学娱乐遗产。
“奇案俱乐部”这部丛书,就是想从“侦探推理与犯罪解谜”的一百五十年小说传统里,精选细译其中经典,注入华文读书界之中,向往能将名家与杰作再让读者认识。
读书的前因当然是为了寻找一位言谈有趣的朋友,希望“读小说”仍然可以在当今之世维持一个古典娱乐的格局。
“推理小说”由于百年来一流心智的投入,它的意义早已不止如此;不管是作为“解密破案”的心智游戏,还是作为“社会控诉”的浮世观察,“犯罪与推理”都有很大的成就,如今我们把这些经典的“密室谋杀”纳于一家俱乐部之中,但愿能给读者多一点阅读的乐趣。

内容简介

埃克斯列班是法国位于阿尔卑斯山区的一处观光胜地。一天,该地布尔热湖路上的玫瑰山庄发生了一桩骇人的凶杀案,每逢夏天就到这座别墅度假的知名富孀卡密儿·杜芙瑞夫人被人发现陈尸于山庄客厅的地板上,女朴艾莲娜·弗吉叶则双手被反绑在楼上房间的椅子上,夫人的女伴,年轻的英国女孩赛莉雅下落不明。
杜芙瑞夫人向以多拥珠宝闻名,她喜欢佩戴名贵首饰招摇过市,而谋杀现场也显示凶手曾下过一番工夫搜寻珠宝,而大批珠宝不知去向……
应赛莉雅的男友威瑟米尔的请求,著名的神探哈纳得加入到谋杀案的侦破工作中,随着案情的一步步深入,凶手也逐渐显露出来,然而谋杀案的主谋却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

前言

长篇推理的里程碑 当推理小说家梅森(A.E.W.Mason,1865—1948)完成他**本侦探小说《玫瑰山庄》时,已经四十五岁了,但他的推理小说生涯才刚刚开始。我发现“晚出发”的推理小说作家,有时候是更好的推理作家。科林·德克斯特写他**本推理小说《往伍士托的末班巴士》时,也一样是四十五岁“高龄”。 我问德克斯特年纪较大才出发的作家是否有些好处,他回答说:“我想有好处吧?即使我现在回头看早期的几部作品,如果我当时老一点也智慧一点的话,似乎可以改进之处还颇为不少。”但他又说真正使一个人写得够好的原因是“经常写”,才能“愈写愈好,也愈写愈简洁”,所以“太老”也不行,他将变得没有时间“改变与改进”了。梅森与德克斯特都是“很成熟”时才开始写推理小说的作家,所以他们的小说几乎没有青涩的阶段,都是一出手就到达巅峰,以后也多半维持极高的水准。 梅森是20世纪初重要的推理小说家,作品不多,算得上是推理小说的作品只有六部;他自己的创作虽然起步较晚,黄金岁月无多,不料却开启了推理小说历史的另一个“黄金岁月”,一个从“短篇小说”转进到“长篇小说”的创作黄金时代。 《玫瑰山庄》出版于1910年,那时候,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故事已经掀起推理小说的阅读热潮——柯南道尔本人也还活跃地努力创作着。当时“福尔摩斯”的说故事形式几乎被读者视为“正典”,也就是短篇小说形式,案件简略铺陈后,侦探做一点简单的调查,接着就是令人惊奇的结论。这个短而快捷的叙述方式(配合刚刚兴起的消费杂志一期登完),以及这种犯罪追缉的新型题材,开启了后来百年不衰的阅读现象。 “福尔摩斯现象”刺激了当时的作家“同业”,纷纷写出各种各样的侦探小说来,所以**个推理小说的盛世乃是以“短篇”为标志的。其中,另有一些作家做了不同的尝试,引起读者注意的作品不算太多,其中梅森的《玫瑰山庄》以及傅里曼的《红拇指印》,正是使阅读大众发现“长篇的魅力”的重要历史转折作品。等到20世纪20年代,新时代推理小说家如美国的艾勒里·昆恩与英国的阿嘉莎·克莉丝蒂等人出现,他们都采取了长篇的写作策略,从此之后,长篇推理小说就成了阅读与写作的主流了。 警察侦探的先驱者 梅森的长篇写作刻意与福尔摩斯的短篇故事有别,他选择的侦探来历也和福尔摩斯截然不同,福尔摩斯是所谓的“业余神探”(也就是并非领有任何办案的正式身分或执照,纯属私人的兴趣),而梅森笔下的神探则是来自巴黎保安局的哈纳得探长,是公权力办案的代表。 选择“业余神探”可能出自于一种绅士身分的认同,但也可能是出自于对真实警察的不信任;因为在真实生活中,警察或公共秩序维持者,常常是糊涂、腐败、威权而无效率的,写出一位聪明绝顶的警探有时候是“不可信”的。或许福尔摩斯以及同时期其他业余神探会出现的原因就在于此。但选择一位“外国警察”作为主角的设计,效果可能相同。梅森是英国作家,他发明的神探巧妙地避开了家乡,用一位外国人担任神探,看起来一样而且也可信多了。 梅森创造的这一位法国警方神探哈纳得探长,他身材矮胖壮硕(又和福尔摩斯刻意不同?),说话闪烁跳动,问题声东击西,你永远不知道他问话的真正用意是什么。我常觉得“哈纳得式问句”应该作为警方侦讯的教科书,也就是这些问句隐藏了*多线索与情节的推动力,产生全书无比的阅读张力。哈纳得极可能也是后来克莉丝蒂笔下名探白罗的原型,说话的法国腔、问话的戏剧性、身材的矮肥短,不正是那位后来伴随世界读者半个世纪的比利时大侦探吗? 梅森的小说是结构严谨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才使长篇推理小说找到一个写作的模式;当故事放长时,情节的复杂度也相应放大,使得推理的趣味有了更大的发挥。等到这样的推理小说被接受后,回头再看福尔摩斯式的短篇推理小说,就不免嫌它太简单了。梅森也非常重视推理小说人物刻画的深度,他觉得每个角色都应该有他的“行动之理”,谋杀者要有理由,掩护谋杀者也要有理由,他不能只是情节推动的工具。这也是长篇比短篇有力量的地方,一个人物经过几个章节的刻画,他的完整圆满就可揭露出来,阅读的乐趣也就更高了。 梅森所代表的,不仅是长篇推理黄金时期的创作力量,他还是其中*出色的作家;他的作品是那个时期阅读乐趣的代表,故事紧凑、情节曲折、人物突出,侦探的推理,不用说,也是精彩而出人意表。我曾经在介绍梅森的另一部作品《箭屋》时说:“这个时代的推理小说,信仰单纯,目标集中,所做的事无非就是创造迷局,娱人悦己(或愚人悦己),不负担高尚任务,也不太屈服于商业法则之下。”当你再读到这本梅森的代表作时,也许会更明白我的意思。

作者简介

梅森(A.E.W.Mason,1865—1948)完成他**本侦探小说《玫瑰山庄》时,已经四十五岁了,但他的推理小说生涯才刚刚开始。我发现“晚出发”的推理小说作家,有时候是更好的推理作家。科林·德克斯特写他**本推理小说《往伍士托的末班巴士》时,也一样是四十五岁“高龄”。 梅森是20世纪初重要的推理小说家,作品不多,算得上是推理小说的作品只有六部;他自己的创作虽然起步较晚,黄金岁月无多,不料却开启了推理小说历史的另一个“黄金岁月”,一个从“短篇小说”转进到“长篇小说”的创作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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