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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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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019479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891
  • 出版时间:2014-06-01
  • 条形码:9787300194790 ; 978-7-300-19479-0

本书特色

法律硕士联考科目内容: 刑法学 民法学 中国宪法学 法理学 中国法制史 包含考试性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等。 含考试样题一套。

内容简介

法律硕士联考科目内容: 刑法学 民法学 中国宪法学 法理学 中国法制史 包含考试性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等。 含考试样题一套。

目录

法理学
 **章 导论
  **节 法学概述
  第二节 法理学概述
 第二章 法与法律
  **节 法和法律的语义分析
  第二节 法律的特征
  第三节 法律作用
  第四节 法律的分类
 第三章 法律渊源
  **节 法律渊源概述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 法律效力
 第四章 法律要素
  **节 法律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规则
  第三节 法律原则
 第五章 法律关系
  **节 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第三节 法律关系演变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节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第二节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和减免
  第三节 法律制裁
 第八章 法律演进
  **节 法律的起源
  第二节 法律的历史发展
 第九章 法律价值
  **节 秩序
  第二节 利益
  第三节 人权
  第四节 自由
  第五节 正义
 第十章 法制与法治
  **节 法制
  第二节 依法治国
  第三节 法治
 第十一章 立法原理
  **节 立法的概念和立法体制
  第二节 立法程序
  第三节 立法原则
  第四节 法律体系
 第十二章 司法原理
  **节 司法权的性质
  第二节 司法权的特征
  第三节 司法独立原理
 第十三章 法律职业
  **节 法律职业概述
  第二节 法律职业的技能
  第三节 法律职业的伦理
  第四节 法律职业制度
 第十四章 法律程序
  **节 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 正当程序的特征
  第三节 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
 第十五章 法律方法
  **节 法律推理
  第二节 法律解释
 第十六章 法律与社会
  **节 法律与经济
  第二节 法律与政治
  第三节 法律与道德
  第四节 法律与和谐社会
中国宪法学
 **章 宪法基本理论
  **节 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宪法结构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四节 宪法关系
  第五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 国家基本制度
  **节 国家性质
  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三个文明”建设
  第三节 国家政体
  第四节 选举制度
  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
  第六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章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章 国家机构
  **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五节 国务院
  第六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章 宪法监督
  **节 宪法监督概述
  第二节 宪法监督体制
  第三节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中国法制史
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
 **章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节 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第三节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节 秦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 汉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节 隋唐法律制度
  第二节 宋朝法律制度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节 元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节 清末法律制度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节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民法学
 **章 导论
  **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节 个人合伙
 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节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第四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 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第六章 代理
  **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七章 时效
  **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八章 物权法总论
  **节 物权与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变动
  第三节 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九章 所有权
  **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 相邻关系
  第五节 共有
  第六节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十章 用益物权
  **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四节 地役权
 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
  **节 抵押权
  第二节 质权
  第三节 留置权
 第十二章 债权概述
  **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第三节 不当得利
  第四节 无因管理
 第十三章 合同
  **节 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节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第七节 几类主要的合同
 第十四章 人身权
  **节 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
  **节 概述
  第二节 几类主要的知识产权
 第十六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二节 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
  第三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第四节 继承法概述
  第五节 法定继承
  第六节 遗嘱继承
  第七节 遗产的处理
 第十七章 民事责任
  **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类别及承担
刑法学
 **章 导论
  **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 犯罪概念
  **节 犯罪的定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 犯罪构成
  **节 犯罪构成概述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第四节 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第四章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既遂
  第三节 犯罪预备
  第四节 犯罪未遂
  第五节 犯罪中止
 第五章 共同犯罪
  **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节 一罪与数罪概述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 处断的一罪
 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节 正当防卫
  第二节 紧急避险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
 第九章 量刑
  **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节 刑罚执行概述
  第二节 减刑
  第三节 假释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节 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 时效
  第三节 赦免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
  **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二十章 渎职罪
  **节 渎职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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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等组织成立的法律硕士招生教育,协调各个培养单位进行法律硕士培养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各个培养单位的专家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各单位举行法律硕士培养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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