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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权利保障

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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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16174128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00
  • 出版时间:2015-12-01
  • 条形码:9787516174128 ; 978-7-5161-7412-8

本书特色

  自治是一种久远的治理形态。中国传统治理体系的突出特点是“皇权到县,乡绅治乡”,乡村的事务主要依靠乡村的力量自我处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赋予村民自治以国家法定地位及其由此产生的每个村民平等的自治权利。本书研究的是农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问题,尤其是村民直接参与村庄事务治理的权利保障问题。   由李勇华、程珂、雷志松、张金凤、彭金玉等* 的《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权利保障》共五章。**、二章是本书的基础之论,分别论述了农民自治权利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进程,农民自治权利的基本内容。第三、四、五章是本书的重心所在,着重阐述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这种转型对村民自治权利保障的正面效应和负面影响,以及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

内容简介

自治是一种久远的治理形态。中国传统治理体系的突出特点是“皇权到县,乡绅治乡”,乡村的事务主要依靠乡村的力量自我处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赋予村民自治以国家法定地位及其由此产生的每个村民平等的自治权利。本书研究的是农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问题,尤其是村民直接参与村庄事务治理的权利保障问题。全书共五章。**、二章是本书的基础之论,分别论述了农民自治权利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进程,农民自治权利的基本内容。第三、四、五章是本书的重心所在,着重阐述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这种转型对村民自治权利保障的正面效应和负面影响,以及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

目录

**章  农民自治权利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进程  一  农民自治权利的理论基础    (一)经典作家关于人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理论    (二)毛泽东关于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思想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理论  二  农民自治权利的历史进程    (一)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农民自治权利    (二)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民自治权利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自治权利  附:中国传统社会的农村自治权利第二章  农民自治权利的基本内容  一  土地产权的行使    (一)土地产权行使的内涵    (二)土地产权行使的意义    (三)土地产权行使中的问题    (四)完善土地产权行使的对策  二  公共机构的选举    (一)公共机构选举的内涵    (二)公共机构选举的实行    (三)公共机构选举中的问题    (四)完善公共机构选举的对策  三  公共事务的决策    (一)民主决策权及其运行    (二)民主决策权运行中的问题    (三)民主决策权运行问题的原因    (四)民主决策权的保障与救济  四  集体事务的管理    (一)集体事务民主管理的内涵    (二)集体事务管理中的问题    (三)集体事务管理异化的原因    (四)落实集体事务民主管理的措施  五  公共权力的监督    (一)公共权力监督的内涵    (二)公共权力监督的意义    (三)公共权力监督中的问题    (四)完善公共权力监督的措施  六  进村政务的同意    (一)进村政务的价值    (二)进村政务的具体内容    (三)进村政务的基本原则    (四)有机衔接进村政务与自治村务  七  村民利益的诉求    (一)村民利益诉求的内涵    (二)村民利益诉求的困境    (三)农民利益诉求困境的生成因素    (四)健全农民利益诉求机制的对策第三章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乡村治理的现代转型  一  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一体化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城乡二元结构    (二)改革开放后城乡二元结构逐步解冻    (三)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一体化  二  从社会管制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传统社会管制模式问题凸显    (二)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新挑战    (三)从社会管控走向社会治理  三  从“乡政村治”到城乡融合治理    (一)“乡政村治”及其历史地位    (二)城乡融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三)从城乡分治到城乡融合治理第四章  乡村治理转型下村民自治进入新场域  一  村民自治赋予新生态    (一)村民自治经济生态的变化    (二)村民自治政治生态的演进    (三)村民自治社会生态的变迁  二  村民自治取得新进展    (一)与政府良性互动的趋势开始显现    (二)“四个民主”设想得到制度性保障    (三)村级组织的领导能力得到重塑    (四)村级“两委”间的关系有所改善    (五)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应运而生    (六)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参与村庄治理    (七)自治单元调整以适应一体化发展要求  三  村民自治遭遇新问题    (一)农民财产权利被侵加速    (二)村级组织治理事务性质杂芜    (三)行政权力大举重返村庄    (四)村级组织负责人日益“公职化”    (五)“大村制”带来村庄治理复杂化    (六)农民村务治理权利趋于“空心化”    (七)村民自治要素加速“漂移化”    (八)新生组织置于治理体系边缘    (九)与政府谈判能力丧失殆尽    (十)外来人口参与治理龃龉难行第五章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权利保障  一  划清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边界    (一)厘清政府性事务与自治性事务的性质    (二)加强自治体谈判维权能力的立法保障  二  审慎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向农村延伸    (一)当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些类型    (二)定位下延机构与自治组织的关系  三  慎处村干部“公职化”趋势    (一)村干部“公职化”多维解析    (二)消解村干部“公职化”负面效应  四  构建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格局    (一)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三)实行委托管理购买服务  五  复活村民自治*高权力机关    (一)村民(代表)会议的内在价值    (二)提升村民(代表)会议的价值实现  六  创新村民村务治理权利保障的运作机制    (一)健全村民村务治理权利的村庄内部保障机制    (二)健全村民村务治理权利的村庄外部保障机制    (三)制定保障村民村务自治权利的《村民自治法》  七  落实村民的自由结社权利    (一)村民结社对保障农民自治权利的意义    (二)进一步保障村民结社权利的政策建议  八  改革征地拆迁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一)改革征地拆迁制度,维护失地拆房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盘活农村产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成员的财产权利  九  赋予外来常住人口参与治理的权利    (一)建立自治组织,保障外来常住人口参与村庄治理权利    (二)建立社会融合组织,保障外来常住人口参与村庄治理权利    (三)改革村民委员会选举,保障外来常住人口参与村庄治理权利    (四)创新人大代表选举,保障外来常住人口参与治理的权利余论  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的双重转型  一  乡村治理转型是问题导然:乡政村治  二  乡村治理转型的基本导向:城乡融合治理  三  乡村治理转型的基本路径:重塑乡一村体制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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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勇华(1960—),男,祖籍浙江苍南,出生于浙江临安,浙江大学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浙江农林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副秘书长,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会理事,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浙江省党史学会、浙江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乡村治理、农村政治发展和村级组织建设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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