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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秦汉史-(全二册)-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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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秦汉史-(全二册)-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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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58117572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00
  • 出版时间:2017-01-01
  • 条形码:9787558117572 ; 978-7-5581-1757-2

本书特色

本书是吕思勉先生的四部断代史之一,是研究秦汉史的*基本参考书之一,已成为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的经典著作。全书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为政治史,按历史事件的顺序编排;后半部为社会经济文化史,采用分门别类的办法叙述了当时的社会、经济、饮食、文化、服饰、制度等各个方面。

内容简介

  本书是吕思勉先生的四部断代史之一,是研究秦汉史的*基本参考书之一,已成为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的经典著作。全书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为政治史,按历史事件的顺序编排;后半部为社会经济文化史,采用分门别类的办法叙述了当时的社会、经济、饮食、文化、服饰、制度等各个方面。

目录

**章 总论
第二章 秦代事迹
**节 始皇治法
第二节 始皇拓土
第三节 秦之失政
第四节 二世之立
第三章 秦汉兴亡
**节 陈涉首事
第二节 刘项亡秦
第三节 诸侯相王
第四节 楚汉兴亡
第四章 汉初事迹
**节 高祖初政
第二节 高祖翦除功臣**章 总论
第二章 秦代事迹
**节 始皇治法
第二节 始皇拓土
第三节 秦之失政
第四节 二世之立
第三章 秦汉兴亡
**节 陈涉首事
第二节 刘项亡秦
第三节 诸侯相王
第四节 楚汉兴亡
第四章 汉初事迹
**节 高祖初政
第二节 高祖翦除功臣
第三节 高祖和匈奴
第四节 汉初功臣外戚相诛
第五节 汉初休养生息之治
第六节 封建制度变迁
第五章 汉中叶事迹
**节 汉代社会情形
第二节 儒术之兴
第三节 武帝事四夷一
第四节 武帝事四夷二
第五节 武帝事四夷三
第六节 武帝事四夷四
第七节 武帝事四夷五
第八节 论武帝用兵得失
第九节 武帝求神仙
第十节 武帝刻剥之政
第十一节 巫蛊之祸
第十二节 昭宣时政治情形
第十三节 昭宣元成时兵事一
第十四节 昭宣元成时兵事二
第十五节 昭宣元成时兵事三
第十六节 昭宣元成时兵事四
第六章 汉末事迹
**节 元帝宽弛
第二节 成帝荒淫
第三节 哀帝纵恣
第七章 新室始末
**节 新莽得政
第二节 新室政治上
第三节 新室政治下
第四节 新莽事四夷
第五节 新莽败亡
第八章 后汉之兴
**节 更始刘盆子之败
第二节 光武定河北自立
第三节 光武平关中
第四节 光武平群雄上
第五节 光武平群雄下
第九章 后汉盛世
**节 光武明章之治
第二节 匈奴分裂降附
第三节 后汉定西域
第四节 汉与西南洋交通
第五节 后汉平西羌
第六节 后汉开拓西南
第七节 后汉时东北诸族
第十章 后汉衰乱
**节 后汉外戚宦官之祸上
第二节 后汉外戚宦官之祸下
第三节 后汉羌乱
第四节 党锢之祸
第五节 灵帝荒淫
第六节 后汉中叶后外患
第七节 后汉中叶后内乱
第十一章 后汉乱亡
**节 何进之败
第二节 董卓之乱
第三节 李傕郭汜之乱
第四节 东诸侯相攻
第五节 曹操平定北方上
第六节 曹操平定北方下
第七节 孙氏据江东
第八节 赤壁之战
第九节 刘备入蜀
第十节 曹操平关陇汉中
第十一节 刘备取汉中
第十二节 孙权取荆州
第十二章 三国始末
**节 三国分立
第二节 三国初年和战
第三节 诸葛亮伐魏
第四节 魏氏衰乱
第五节 魏平辽东
第六节 司马氏专魏政
第七节 蜀魏之亡
第八节 孙吴盛衰
第九节 孙吴之亡
第十节 三国时四裔情形
第十三章 秦汉时社会组织
**节 昏制
第二节 族制
第三节 户口增减
第四节 人民移徙
第五节 各地方风气
第十四章 秦汉时社会等级
**节 豪强
第二节 奴客门生部曲
第三节 游侠
第四节 秦汉时君臣之义
第五节 士大夫风气变迁
第十五章 秦汉时人民生计情形
**节 秦汉人訾产蠡测
第二节 秦汉时豪富人
第三节 秦汉时地权不均情形
第四节 汉世禁奢之政
第五节 汉世官私振贷
第十六章 秦汉时实业
**节 农业
第二节 工业
第三节 商业
第四节 钱币
第十七章 秦汉时人民生活
**节 饮食
第二节 仓储漕运籴粜
第三节 衣服
第四节 宫室
第五节 葬埋
第六节 交通
第十八章 秦汉政治制度
**节 政体
第二节 封建
第三节 官制
第四节 选举
第五节 赋税
第六节 兵制
第七节 刑法
第十九章 秦汉学术
**节 学校
第二节 文字
第三节 儒家之学
第四节 百家之学
第五节 史学
第六节 文学美术
第七节 自然科学
第八节 经籍
第二十章 秦汉宗教
**节 祠祭之礼
第二节 诸家方术
第三节 五德终始之说
第四节 图谶
第五节 神仙家
第六节 道教之原
第七节 佛教东来信息
展开全部

节选

  自来治史学者,莫不以周、秦之间为史事之一大界,此特就政治言之耳。若就社会组织言,实当以新、汉之间为大界。盖人非役物无以自养,非能群无以役物。邃古之世,人有协力以对物,而无因物以相争,此实人性之本然,亦为治世之大道。然人道之推行,不能不为外物所格。人之相人偶,本可以至于无穷也,而所处之境限之,则争夺相杀之祸,有不能免者矣。争夺相杀之局,不外两端:一恃强力夺人之所有以自奉,或役人劳作以自养。其群之组织,既皆取与战斗相应;见侵夺之群,亦不得不以战斗应之;率天下而惟战斗之务,于是和亲康乐之风,渺焉无存;诛求抑压之事,扇而弥甚;始仅行于群与群之间者,继遂推衍而及于群之内,而小康之世所谓伦纪者立,而人与人相处之道苦矣。又其一为财力。人之役物也,利于分工,而其所以能分工,则由其能协力,此自邃古已然。然协力以役物,仅限于部族之内,至两部族相遇,则非争夺,亦必以交易之道行之,而交易之道,则各求自利。交易愈盛,则分工益密,相与协力之人愈众,所耗之力愈少,所生之利愈多,人之欲利,如水就下,故商业之兴,沛乎莫之能御。然部族之中,各有分职,无所谓为己,亦无所谓为人,有协力以对物,而无因物以相争之风,则自此泯矣。盖商业之兴也,使山陬海澨,不知谁何之人,咸能通功易事,分工协力之途愈广,所生之利愈饶,其利也;而其相交易也,人人以损人利己之道行之,于是损人利己之风,亦遍于山陬海澨,人人之利害若相反,此则其害也。语曰:“作始也简,将毕也巨。”至于人自私其所有,而恃其多财,或善自封殖以相陵轹而其祸有不忍言者矣。由前之说,今人所谓封建势力。由后之说,则今人所谓资本势力也。封建之暴,尤甚于资本,故人必先求去之。晚周以来,盖封建势力日微,而资本势力方兴之会。封建势力,如死灰之不可复然矣,而或不知其不可然而欲然之;资本势力,如洪水之不可遽湮也,而或不知其不可湮而欲湮之;此为晚周至先汉扰攘之由,至新室亡,人咸知其局之不易变,或且以为不可变,言治者但务去泰去甚,以求苟安,不敢作根本变革之想矣。故曰:以社会组织论,实当以新、汉之间为大界也。   《汉书·货殖传》曰:“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于是辩其土地川泽、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树种、畜养五谷、六畜,及至鱼鳖、鸟兽、雚蒲、材干器械之资,所以养生、送终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时,而用之有节。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獭未祭,置网不布于埜泽;鹰隼未击,矰弋不施于徯隧。既顺时而取物,然犹山不槎蘖,泽不伐夭,蝝鱼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顺时宣气,蕃阜庶物,稸足功用,如此之备也:然后四民因其土宜,各任知力,夙兴夜寐,以治其业,相与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赡,非有征发期会,而远近咸足。故《易》曰:后以财成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及周室衰,礼法堕。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棁,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其流至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陵夷至乎桓、文之后,礼谊大坏,上下相冒;国异政家殊俗;耆欲不制,僭差亡极。于是商通难得之货,工作亡用之器,士设反道之行,以追时好而取世资。伪民背实而要名,奸夫犯害而求利。篡弑取国者为王公,圉夺成家者为雄桀。礼谊不足以拘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富者木土被文锦,犬马余肉粟,而贫者裋褐不完,唅菽饮水。其为编户齐民同列,而以财力相君,虽为仆虏,犹亡愠色。故未饰变诈为奸轨者,自足乎一世之间,守道循理者,不免于饥寒之患。其教自上兴,繇法度之无限也。”此文*能道出东周以后社会之变迁,及其时之人之见解。盖其所称古代之美,一在役物之有其方,一则人与人相处之得其道,此实大同之世所留诒,而非小康之世,世及为礼之大人所能为,《先秦史》已言之。然世运既降为小康,治理之权,既操于所谓大人者之手,人遂误以此等治法,为此大人之所为,拨乱世,反之正,亦惟得位乘时者是望。其实世无不自利之党类(class),望王公大人及所谓士君子者,以行大平大同之道,正如与虎谋皮。然治不至于大平大同,则终潜伏扰乱之因;其所谓治者,终不过苟安一时,而其决裂亦终不可免;此孔子所以仅许为小康也。先秦诸子,亦非不知此义,然如农家、道家等,徒陈高义,而不知所以致之之方。墨家、法家等则取救一时之弊,而于根本之计,有所不暇及。儒家、阴阳家等,知治化之当分等级,且知其当以渐而升矣,然又不知世无不自利之党类,即欲进于升平,亦非人民自为谋不可,而欲使在上者为之代谋,遂不免与虎谋皮之诮。此其所以陈义虽高,用心虽苦,而卒不得其当也。参看《先秦史》第十五章第五节。秦、汉之世,先秦诸子之言,流风未沫,士盖无不欲以其所学,移易天下者。新室之所为,非王巨君等一二人之私见,而其时有志于治平者之公言也。一击不中,大乱随之,根本之计,自此乃无人敢言,言之亦莫或见听矣。此则资本势力,正当如日方升之时,有非人力之所能为者在也。   以民族关系论,两汉、魏、晋之间,亦当画为一大界。自汉以前,为我族征服异族之世,自晋以后,则转为异族所征服矣。盖文明之范围,恒渐扩而大,而社会之病状,亦渐渍益深。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以社会组织论,浅演之群,本较文明之国为安和,所以不相敌者,则因其役物之力大薄之故。然役物之方,传播*易。野蛮之群,与文明之群遇,恒慕效如恐不及焉。及其文明程度,劣足与所谓文明之族相抗衡,则所用之器,利钝之别已微,而群体之中,安和与乖离迥判,而小可以胜大,寡可以敌众,弱可以为强矣。自五胡乱华以后,而沙陀突厥,而契丹,而女真,而蒙古,而满洲,相继入据中原,以少数治多数,皆是道也。侵掠之力,惟骑寇为强。春秋以前,我所遇者皆山戎,至战国始与骑寇遇,《先秦史》亦已言之。战国之世,我与骑寇争,尚不甚烈,秦以后则不然矣。秦、汉之世,盖我恃役物之力之优,以战胜异族,自晋以后,则因社会之病状日深,而转为异族所征服者也。故曰:以民族关系论,汉、晋之间,亦为史事一大界也。   ……

作者简介

  吕思勉,字诚之,笔名驽牛。出生于书香世家,著有《白话本国史》、《秦汉史》、《先秦史》、《隋唐五代史》、《中国民族史》等多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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