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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30-重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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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0349485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539
  • 出版时间:2017-11-01
  • 条形码:9787503494857 ; 978-7-5034-9485-7

本书特色

唐润明、艾新全主编的《重庆解放(1949.11.30)》介绍了川东及重庆地下党组织根据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也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重心,将主要工作从农村转向城市,积极开展“迎接解放,配合接管”的工作,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护厂、护校、护城斗争的同时,也积极开展上层统战与策反工作,从而减小了敌人对重庆的破坏和军事抵抗,使重庆较完整地回到人民手中,这也为重庆的顺利接管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内容简介

  《重庆解放(1949.11.30)》收录了重庆解放前夕相关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概况;人民解放军政治攻势、战役战斗等军事斗争情况;城市解放后的接管政策、接管过程、各界反映;接管城市后的政权建设、城市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的情况。

目录

**篇 解放前重庆概况
一、解放前夕重庆市概况
解放前夕重庆的基本情况概述
解放前夕重庆的政权机关概况
解放前夕重庆的教育概况
解前夕重庆的经济状况(节录)
解放前夕重庆的驻军概况(一九四八年二月)
二、国民党当局对重庆的经营与防守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重庆行辕等改为绥靖公署致重庆行辕代电(一九四八年五月十九日)
国民政府主席重庆行辕为奉令改为绥靖公署致重庆市政府代电(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政府为奉转实施戒严给所属的密令(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日)
重庆市政府为准实施交通统制给所属的密令(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日)
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为指示确保西南安定原则三项致重庆市政府代电(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西南长官公署为核定该署副主任致重庆市政府代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重庆警备司令部重庆市郊应变计划(一九四九年五月)
蒋介石在重庆机场的书面谈话(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蒋介石在招待重庆各界茶会上的致词(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
国民政府迁渝办公令(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李宗仁在飞抵重庆机场时的书面谈话(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四日)
国民党留渝立法委员所拟《迅速集中力量,巩固西南,扭转危局案》(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重庆市暨卫戍区反共救国纲领(一九四九年十一月)

第二篇 解放重庆
一、党中央、中央军委对解放西南、解放重庆的战略部署
中央军委关于各野战军按番号顺序排列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为中原野战军改为第二野战军的命令(摘录)(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关于第二野战军各军、师番号重新排定向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七日)
刘伯承、邓小平、李达关于第二野战军特种兵编制情况向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中央军委关于向全国进军的部署(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进军西南前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向中央军委、总前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总前委关于部队进军川、闽及攻青岛等部署向中央军委的报告(节选)(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央军委关于进军西南的几个问题给第二野战军前委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中央军委关于二野入川等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六月二日)
中央关于准备抽调三万八千名干部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一日)
中央军委关于二野西进时间等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七日)
毛泽东主席关于进军西北和川北的部署致彭德怀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央关于华南分局、华中局、西南局的干部配备及其管辖范围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
中央军委作战部关于川军分布情形致刘伯承、邓小平等电(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
中央军委关于对白崇禧及西南各敌均取先完成包围然后再打之方针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中央军委关于十八兵团由贺龙统率入川致张宗逊等电(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毛泽东关于西南、西北作战部署给彭德怀电(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毛泽东关于解放西南地区的作战方针致林彪电(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中央军委关于第四野战军以七个师入川作战给林彪、谭政、萧克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央军委关于第十八兵团等部受第二野战军指挥给刘伯承、邓小平、贺龙等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毛泽东关于吸引胡宗南部到重庆而后聚歼之致刘伯承、邓小平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毛泽东关于占领重庆问题致刘伯承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二、人民解放军挺进西南、解放重庆
第二野战军政治部关于做好进军西南思想教育准备给各级政治机关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
张际春:全军动员起来加紧准备进军大西南(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进军西南的后勤工作致中央军委、中央华东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进军西南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七月)
刘伯承、邓小平、宋任穷、张际春、李达关于第三兵团、五兵团进军规划致各兵团首长并中央军委、中央华中局电(一九四九年八月三日)
刘伯承、邓小平、宋任穷、张际春、李达关于进军计划致中央军委、中央华东局电(一九四九年八月五日)
第二野战军政治部进军西南政治工作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向川黔进军的基本命令致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向川黔进军的基本命令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
第二野战军关于进军西南后勤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进军西南的政治准备工作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
张际春在第二野战军直属队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
第二野战军对新区新粮草票使用及兑换标准的规定(一九四九年九月九日)
邓小平、张际春关于进军西南的准备情况向毛泽东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三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草案)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日)
邓小平:克服西南工作困难要掌握好三个法宝(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日)
第二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关于新区征借粮草规定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九月)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第二野战军直属队及第三兵团车运情形向中央军委、中央华中局电(一九四九年十月八日)
陈锡联、谢富治关于进军行动部署致林彪、刘伯承等电(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第三兵团司令部关于进军西南作战的战术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向川黔进军部署致杨勇等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加强各项后勤准备工作致杨勇、杜义德等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截击宋希濂部作战部署致陈锡联等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林彪、邓子恢、谭政、萧克、赵尔陆关于迅速m击宋希濂部致王宏坤、张才千等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第三兵团先头军应兼程急进配合四野第四十七军作战致陈锡联、谢富治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第五兵团行动意见致林彪、谭政、萧克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第三兵团在酉、秀、黔、彭地区作战部署致陈锡联、谢富治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日)
林彪、谭政、萧克关于第四七军应切断敌退路致曹里怀、刘西元、黄炜华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四日)
林彪、谭政、萧克等关于对宋希濂作战部署致刘伯承、邓小平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注意在战斗中加强瓦解敌军工作致第三兵团(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五日)
林彪、谭政、萧克关于追击宋希濂部部署给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川黔国民党军近日动态致中央军委并林彪、贺龙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第四野战军后方司令部关于国民党国防部作战计划致林彪、刘伯承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半月作战及川滇黔国民党军情况给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11月12日至18日川黔作战情况给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各兵团行动计划致陈锡联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刘伯承、邓小平向西南伪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改变**五○师、一五五师作战方向致林彪、谭政、萧克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陈锡联、谢富治、王蕴瑞关于在南川、万盛场围歼国民党军部署致曹里怀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西北军区后勤政治部关于向西南进军中的政治工作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投诚之国民党军第四十四军一个营的处理意见致杜义德等并报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多写信瓦解敌军致第三、五兵团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速歼长江南岸之国民党军相机占领重庆部署致杨勇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对起义之国民党军第七二二团处置办法致曾绍山、鲍先志等并报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据目前情况宜提前渡江占领重庆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当前作战重点是歼罗广文部致陈锡联、谢富治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第五兵团宜集中力量先出泸县致陈锡联、杨勇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在重庆长江两岸作战部署致曾绍山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解放重庆致中央军委并贺龙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渡长江后行动部署致陈锡联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贺龙、李井泉关于西南军区组织状况致中央军委及刘伯承、邓小平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刘伯承、邓小平批转第三兵团关于出成都配合第十八兵团作战部署致中央军委并贺龙、李井泉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目前部队行动情况和下一步打算致中央军委及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刘伯承、邓小平关于我军渡江后军事部署致杨勇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刘伯承、邓小平关于一个多月川黔作战战果给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第五十军接替第四十七军任务致曾泽生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日)
第二野战军感谢各友军等支持其解放西南电(一九五○年一月一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进军西南的情况给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五○年一月十八日)
西南军区为颁发解放西南胜利纪念章的命令(一九五○年八月一日)
第三兵团进军西南的作战总结(节录)(一九五○年一月)
十一军关于西南进军作战经验总结
三、中共川东暨重庆地下党为解放所作的努力与奋斗川东地方形势(一九四九年一月三日)
如何迎接解放中共川东特别区临时工作委员会:把握时局贯彻方针(一九四九年七月)
刘康:中共川东特别区临时工作委员会预备会议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
钱瑛同志对四川地下党的总结意见——供今后工作参考(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中共川东特别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关于统一战线战线纲领(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
中共川东特别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关于目前时局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五日)
中共川东区党委关于在新占城市组织解放、治安委员会给各军、各地委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共川东特别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学生工作纲领(一九四九年十一月)
中共川东特别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关于《目前形势、任务、地方组织及党员目前应注意事项讨论提纲》(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刘康关于本组织过去简史及现况的报告——临委会报告之二(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刘康关于“临时工作委员会”的说明——临委会报告之三(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
刘康关于临时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
中共川东区临时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刘康:川东和川西地下党失败的经验教训(一九四九年)
刘康:重庆各院校罢课罢教经过及其经验教训总结(一九四九年)
中共中央西南局组织部关于野战军进入新区与地下党会师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四、有关重庆解放的报道
《大公报》关于《重庆解放了》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大公报》关于民盟重庆特别市支部向解放军致敬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人民日报》关于人民解放军解放重庆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大公报》关于重庆各界工人向解放军致敬并举行游行慰问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大公报》关于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党部主委黄朋豪为重庆解放发表谈话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人民日报》关于重庆电信局人员电毛主席、朱总司令、周总理汇报重庆情况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大公报》关于重庆大学全体学生向毛主席致敬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大公报》关于重庆市临时治安委员会成立及其工作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新民报》关于重庆市人民临时治安委员会委员名单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大公报》关于北碚解放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
《大公报》关于重庆工人游行庆祝解放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大公报》关于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等到达重庆的报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日)
刘伯承在重庆市庆祝西南解放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五○年一月一日)
邓小平关于西南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二日)

第三篇 接管重庆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禁止非法接管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颁发《接管物资报告与交拨暂行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张霖之:关于接管城市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日)
重庆市军管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十二天来接管工作给西南局及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重庆市军管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政务接管工作给西南局并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重庆市军管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后勤接管工作给西南局并中央军委的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军管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警备工作给西南局并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军管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文教接管工作给西南局并中央军委的总结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三日)
重庆市军管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军事接管初步情况给西南局并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五日)
重庆市公安部一个月接管工作综合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七日)
重庆市军管会政务接管委员会总结工作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九日)
重庆市军管会文教接管委员会工作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九日)
重庆市军管会交通接管委员会一月来交通接管工作总结(一九五○年一月九日)
重庆市军管会房地产接管委员会工作报告(一九五○年一月十二日)
重庆市军事接管委员会接管工作**阶段总结报告(一九五○年一月十二日)
张霖之:关于中共重庆市委一月来接管工作的初步总结(一九五○年一月十三日)
重庆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接管工作总结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陈锡联:关于重庆市接管工作报告(一九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军管会后勤接管委员会一个月接管工作总结报告(一九五○年一月)
重庆接管时期党政军负责人名单(一九五○年一月)
重庆市军管会各接管机关人员、任务表(一九五○年一月)
重庆市军管会接管原有人员、物资统计表(一九五○年一月)

第四篇 建设重庆
一、建设政权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奉令宣布正式成立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使用人民币及禁用伪币的规定(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颁布《收缴非法武器电台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保障公用事业正常经营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重庆市警备司令部关于蒋匪军溃散官兵的登记办法(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拥护人民币的宣传提纲(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着令解散非法党团组织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着令解散蒋匪特务组织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清理银圆券债权债务之规定(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严肃我党我军及政府人员纪律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我党我军工作人员应注意事项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军管会公安部关于着令蒋匪宪兵登记的布告(一九五○年一月二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处理旧人员的通令(一九五○年一月十二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的布告(一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中共重庆常委会会议记录(一九四九年十二月至一九五○年三月)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今后工作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军管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重庆市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下半月至一九五○年
一月上半月工作给西南局并中央军委的综合报告(一九五○年一月十六日)
刘伯承:为建设人民的生产的重庆而斗争(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重庆市今后工作方针及几个具体问题的决定(一九五○年三月一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私营工商业的方针指示(一九五○年五月十三日)
张霖之同志在重庆市**次农民代表会议上关于郊区农民工作的报告(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发展党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郊区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年九月十八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重庆市干部整风运动向西南局并转中央的总结报告(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陈锡联同志在第三次党代会上关于重庆市几个月的工作总结和今后我们的工作任务的报告(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重庆市10个月来的工人工作向西南局并转中央的综合报告(一九五○年十月四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奉令成立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命市属各局负责任人的通告(一九五○年一月)
西南军政委员会为转发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市长、副市长的任命致重庆市政府公函(一九五○年四月二日)
西南军政委员会为转发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副市长、委员的任命致重庆市政府公函(一九五○年八月十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系统及负责人名单(一九五○年)
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为转发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工作人员的任命致重庆市政府公函(一九五○年九月三十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委员会议事规程草案(一九五○年八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事通则草案(一九五○年十月)
重庆市区人民政府试行组织规程(草案)(一九五○年九月十六日)
重庆市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草案(一九五○年十月五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区级党委组织及政权机构的决定(一九五○年四月二十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区政建设的决定(一九五○年九月十八日)
曹荻秋在第三次党代表会议上关于加强区政建设的报告(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曹荻秋:解放一年来的重庆(一九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一九五一年一月)
重庆市乡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一九五一年四月)
重庆市乡人民政府暂行组织规程(一九五一年四月)
重庆市人民政府一九五一年一至十月民主建政工作报告(一九五一年十一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市属各区行政区划的命令(一九五二年十月七日)
重庆市警备司令部关于奉令成立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八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市警备司令部关于实施戒严的命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市警备司令部为该部警备任务区分的通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重庆市4个月警备工作总结(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巩固政权
刘伯承、邓小平关于俘虏装备的处理与部队编制问题的意见(一九五○年一月四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处理起义、投诚部队的指示(一九五○年一月十日)
贺龙、王维舟、李井泉、周士第关于部队地方化及起义部队改编问题致刘伯承、邓小平等并中央军委电(一九五○年一月十七日)
刘伯承、邓小平关于检查与纠正享乐思想迎接新任务的通知(一九五○年一月)
贺龙、邓小平关于组织工作团到起义部队工作的命令(一九五○年二月二十日)
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处理溃散国民党军官兵的指示(一九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西南军区关于处理国民党军官的方针(一九五○年二月)
第三兵团、川东军区关于迅速分遣部队加紧剿匪的指示(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剿匪兵力、战术、政治攻势等问题致中共西南各省(区)委等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五○年二月二日)
邓小平在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会**次会议上的报告提纲(一九五○年二月六日)
中共川东区委、第三兵团等关于建立剿匪指挥部及联防区的指示(一九五○年二月十日)
两南军政委员会、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节约、剿匪、保护国家财产、制止匪特破坏的训令(一九五○年二月十五日)
西南军区关于执行长期剿匪和政治为主、军事为辅方针致各军区、兵团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五○年二月十五日)
邓小平关于西南情况和工作方针给刘少奇、中共中央的报告(一九五○年二月十八日)
王近山关于璧山剿匪几个政策性问题给邓小平、谢富治的报告(一九五○年二月十九日)
西南军区关于先肃清交通要道沿线及富裕地区匪特给各军区并云南的指示(一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西南军区关于在剿匪中加强斗志、讲求战术的指示(一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西南军区关于在各区结合部成立联合剿匪指挥部的指示(一九五○年三月三日)
西南军区关于一九五○年一、二月份剿匪情况向中央军委、西南局的报告(一九五○年三月十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组织一元化剿匪斗争的指示(一九五○年三月十五日)
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军区关于剿灭土匪的布告(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执行中央剿匪与建立革命秩序指示的指示(一九五○年三月)
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武装护运、防止匪特抢劫物资的指示(一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邓小平在西南军区高干会议上关于剿匪问题的发言要点(一九五○年五月八日)
川东军区司令部关于在涪陵、南川、巴县三角地区围剿土匪的经验总结(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西南军区政治部关于剿匪政治工作给各军区等的指示(一九五○年六月十日)
西南军区关于针对当前土匪特点采取新的斗争方法的指示(一九五○年六月十日)
西南军区政治部关于一九五○年二月至五月匪情和剿匪政治工作经验给中央军委、总政治
部的报告(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贺龙关于西南地区剿匪情况的报告(一九五○年六月)
周士第在西南军政委员会**次全体会议上关于西南区军事工作的报告(一九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中共川东区委、川东军区关于清剿散匪的指示(一九五○年八月一日)
川东军区关于彭水、酉阳、黔江部队化装捕捉散匪的经验给西南军区等的报告(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西南军区关于一九五○年七、八月份剿匪情况向中央军委、毛泽东的报告(一九五○年九月二日)
西南军区关于严厉镇压匪首给各军区等的指示(一九五○年十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建立人民武装的指示(一九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共川东区委、川东军区关于开展群众性清匪斗争等问题的指示(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川东军区一九五○年剿匪工作总结(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贺龙、邓小平等关于西南军区1950年剿匪工作总结给毛泽东、中央军委等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一月六日)
毛泽东关于嘉奖西南剿匪部队致贺龙、邓小平等电(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川东军区一九五一年清匪工作总结(一九五一年十二月)
陈锡联同志在公安与警备部队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一九五○年三月十一日)
重庆市解放十五个月来的镇压反革命工作与对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三·一三大逮捕工作”向西南局的综合报告(一九五一年四月八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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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重庆解放(1949.11.30)/城市解放纪实丛书》:  二、一年来我们在剿匪斗争中之主要措施如下:  (一)组织了一元化的剿匪斗争  我们根据抗战时对敌斗争的经验及西南特点,于去年3月中旬发出了组织一元化剿匪斗争的指示,确定自各二级军区、军分区至县、区、乡、保,各组织剿匪委员会,为一元化剿匪领导的组织形式。原则上以党委书记为主任或副主任,以军事首长为副主任或主任,并尽可能吸收一些党外可与合作的人士参加委员会为委员。乡、保两级剿委会,如无我党我军人员作骨干时,则召开村民大会,推选组成区、乡、保剿委会,一般作为剿匪时期发动与组织人民群众的组织形式,统一履行西南军政委员会及军区颁发之十条人民剿匪公约。这一指示,使各级干部明确解决了依靠群众建立剿匪统一战线,与组织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的力量以进行斗争的问题,使我们得以在剿匪生产总口号下,孤立匪特,团结组织*广泛的人民群众进入剿匪斗争。这是在西南干部既少且弱、封建势力强大的条件下,由剿匪初期的被动,逐渐转人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其次,我们将野战军全部化为军区、军分区及县、区武装,统受同级党委领导,并抽调大批军队干部到地方工作,使各区工作能迅速展开,也加强与统一了对匪斗争的力量。此外,还确立了剿匪的包干制度,即对一定地区之匪特,指定专门部队负责包剿,直至将匪剿净,将政权、党与武装的组织初步建立,将群众初步发动而后已。在这一地区内之一切剿匪指挥、政策领导,统归该部队之党委及*高领导同志全权掌握。通过此种制度,就接连净化和开辟了许多新的地区工作。各剿匪部队在斗争中,一面执行战斗队的任务,一面又执行工作队的任务,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在政策思想水平上也普遍提高了,不少的剿匪部队中班、排长都可在剿匪中运用政治攻势,宣传政策,并任农会主任,以领导群众工作。有些同志开始只看到将部队分得太散,且抽出大批干部,认为对部队削弱极大,而看不到部队在完成总的任务方面的成就与在斗争中所得到的巨大锻炼。此种错误看法,现在已由成功的事实所批判,而基本上获得了解决。  (二)集中兵力,重点进剿  我们在剿匪步骤上,系先集中兵力,肃清富庶区及主要交通线两侧地区危害*大之匪,放松次要地区,对某些边地及贫瘠地区,则不惜暂时撤出,以便集中兵力主动进剿。贵州曾于去春撤出20余县。在兵力部署上,则先集中25个师于四川,全力施剿。6月间川省腹地及交通线两侧之股匪已基本歼灭后,我们又于9月自四川抽调4个师入黔助剿。对省与省、县与县之邻接地区,则集中各相关地区部队组成会剿指挥部,统一行动,分期进剿。在若干地区,*初因不善用活兵力,打破区域限制,又未能拟定统一之剿匪计划与步骤,及时组织联合与会剿,也曾使剿匪工作一时陷于自流,致予匪以此剿彼窜之机。10月以后,此种现象始基本纠正。  (三)军事进剿、政治攻势、发动群众  组织军事进剿、政治攻势、发动群众三者之密切协同,三者是不可分割的,但又须以军事之歼灭打击为基础。一般是先集中优势兵力,对股匪占据地区组成各方面的纵深包围圈,在外线则留置一至二层之要点封锁部队,控制渡口及大小道路等要点,断匪逃路。尔后则以若干小型合击,迫匪向我预定之合围圈内逃窜,彼时合围部队即以十数路至数十路之梳子队形向心合击,纵横扫荡,以歼灭有组织之股匪。跟着即以连、排、班为单位,划分地区,分散清剿、驻剿,展开政治攻势,宣传我之政策,号召匪特投降自新(全区投降自新匪49万人)。同时并取消旧乡、保、甲统治机构,将旧乡、保人员全部集中管训,分别处理;将旧乡、保武装缴械集训,彻底改编。另由我派连、排、班等干部充任区、乡、保长或农会主任,与农村剿匪积极分子、进步知识分子及开明士绅,组成剿匪委员会,起暂时的政权作用。展开发动群众工作,有步骤的建立农协,召开保、乡、区、县各级农代会,训练农民积极分子充任乡、保长及农协干部。在条件成熟时,并即建立了人民自卫武装及地方武装,协助剿匪。经验证明,凡能如此做者,一般即能剿一区净化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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