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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口述史:1980-1992

深圳口述史:198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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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55071336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24cm
  • 页数:243页
  • 出版时间:2015-03-01
  • 条形码:9787550713369 ; 978-7-5507-1336-9

本书特色

王穗明主编的《深圳口述史(1980-1992上下)》为充分发挥政协文史“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深圳市政协王穗明按照“亲历、亲见、亲闻”的原则,以口述历史的形式编纂了本书,选取深圳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口述者讲述他们的“深圳梦”故事,个人梦想的实现和这座城市的成长是不可分割的,以此致敬深圳建市35周年,为深圳永久保留一份珍贵的人文历史记录。

内容简介

  深圳,曾经南国的边陲小镇。35年前,四面八方的一群人来到这里,并不清楚自己有梦,也不知道自己身在大时代的何处。只感到留下来,干!坚守下去,创造铸造!如今,回首往事,方知原来是处在梦开始的地方,那点点滴滴的述说像淬火、像涌泉……百感交集。仿佛还在梦里?仿佛又在现实?她,没有时过境迂。广东深圳1980年到1992年,这是春天故事的原点时代。我们的记忆记述从这里起步,一路走来苦苦寻觅,人们撬动着当年的思绪,诉说那尘封在铿锵岁月里的往事:一个洗涤观念、撞击内心、开创未来的年代!一个汗水泪水交织、喜悦痛苦并存的年代!一个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的年代!……如今,大家复盘着存在内心深处的个人故事,没想到却是恢弘年代的集体记忆。这每每的刻画无疑都是历史的瑰宝,理当让现在和后来者追溯传承。66篇口述者的亲历、亲见和亲闻,娓娓道来。在这些故事背后,每个人都是坚强鲜活的生灵,在大时代来临之初,痛苦间执着探索,矫健时难免踉跄;希望中夹着迷惑,前行里总有羁绊。他们把梦想的种子撒在深圳经济特区,耕作不止,继而草木繁盛,杜鹃花开;继而创业创举,垒起新城;继而点墨篇章,书写历史

目录

上卷
廖虹雷
这不是我的本事,是生活赐予我的回报
邓志标
就算有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离开深圳
张信安
对我的事业忠诚,对我的病人忠诚
李定
我从不后悔,因为我千的都是实事
马成礼
我们无愧于这个时代
张灵汉
我是**个提出经济特区立法权的人
罗昌仁
你别叫我副市长,我就是个大工地主任
乔胜利
要记住当年经济特区的“开荒牛”们
刘禹堂
困难再多,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王发祥
我一直怀念那个时代
吴松营
尽自己的能力做到*好
禹国刚
证券很大,我们很小
李小甘
是热血青年就该来深圳
汪顺安
深圳将是个永不落幕的书城
韦洪兴
我是一个深圳的建设者,也是一个记录者
赖元楷
为深圳争“气”
梁富
破了案我们就像小孩过年一样高兴
刘炳和
既然他们能干,我也能干
祝希娟
我来深圳,就像开始了另外一个人生
黄华坤
这是一.座让你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城市
金式如
去深圳把耽误的时间找回来
孔爱玲
做梦都想不到会有今天的成绩
……

下卷
杨春森
深圳给了无数实干者阳光、空气和土壤
姚关荣
我把一切都押在了深圳
陈惠中
在这座城市安身立命
梁明
五卜岁后,为深圳人做了点事
张梁
海拔*低的城市有*多的人登顶珠峰
蔡正富
在“熔炉”深圳接受淬炼
黄江
在深圳有无数种可能
李泓霖
做什么类型的志愿者,我都喜欢
罗峥
这个城市成就了我
回报她的*好办法是去成就更多人
王宗维
那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
陈必昌
离开深圳时,我掉泪了
彭立勋
建立深圳社科院是我做的*有价值的事
单协和
在深圳,把自己打碎捏一个新的
沈迪飞
在深圳找到人生的*佳位置
王海鸿
我在深圳得到了心灵的自由
祝日升
我打心底把深圳当作自己的城市
郭小慧
服务是协会的“立命之本”
孙湧
哪怕一切从零开始
余小琼
我的青春就是在大梅沙
高树
来深圳不是偶然,当律师也不是偶然
程一木
我*怕的就是辜负这个时代
容志行
来深圳,这步我是走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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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深圳口述史1980-1992(套装上下卷)》:  1984年,我有机会去香港了解他们的法律体系。多次交流后我发现,改革开放后我们还有很多法律需要制定,尤其是经济法。进行商品经济改革,需要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一整套法律体系。因此,从1985年开始,我们立法工作组就拟定了一个立法计划,即在5年内拟定135项法规,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使市场经济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然后再用5年时间逐步完善,做到依法实施,所有工作按照法律来推进。  计划拟定之后我就到香港去征求意见,香港的立法局、律师们很支持我们的工作,还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回来后我就去市里汇报,得到肯定后,《借鉴移植香港和国外经济立法经验,加快陕深圳立法的工作方案》就出炉了。  正好这时候省人大发文说按照中央计划,特殊政策立法已经完威,让我们提出下一步立法计划,我们就把做好的计划报过去了。上报之后,我专门前往省人大讲解为什么要立这些法律,并听取省人大的意见,没想到却遇到了来自一些老同志的阻力。比如我们有一个《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草案)》。1983年,我去银行调查,发现本来是中资在香港办的银行,作为外资银行来深圳办,要发放贷款出去,不知道贷款企业诚信度怎么样,所以需要有东西作担保.例如房产等,这样银行有保障,企业借款也方便。但这个条例省里没批,反对声非常强烈,一些老同志认为土地是国有的,不能作抵押。一年多后,虽然通过了,但适用范围仅限于涉外企业。  参照之前五年通过五项条例的经验,我预见到立法进程将会被拖延,当时我就向市领导提出:要实现5年之内制定135项法规的艰巨任务,深圳要有立法权。市领导认为这个问题太敏感,只是在内部讨论了。  为了进一步实现立法诉求,1985年,我又提出在深圳召开一个经济特区立法研讨会。经过差不多两年时间的筹备,1987年,经济特区立法研讨会终于在深圳召开了。我们邀请了法学专家,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的代表以及国务院法制局、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前来与会。在会上我总结了深圳之前的立法情况,并汇报了下一步“135项法规”的立法计划,表示为了深圳的发展,为了完成这样的任务,深圳需要立法权。当时省委和省人大一些同志明确表示反对,并批评我们:“要立法权是违宪。”也有人说我们是要“争权”。其中一名老同志认为,广东已经被授予立法权了,深圳没必要再有立法权,否则就是“多头立法”。而且还有人担心,把立法权交给深圳,会用坏了。当时深圳还没有成立人大,只有一个立法委员会,所以还有人称深圳“没娶媳妇想抱孙子”。但是与会专家学者和经济特区代表都认为应该给立法权。  会议争论了很久没有答案,后来市委领导就说:“不要和他们争论了,直接写报告给中央。”所以会后我就给全国人大和中央写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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