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邮约法社会-清代民国清水江流域契约社会环境中的民族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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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978751619300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24
- 出版时间:2018-03-01
- 条形码:9787516193006 ; 978-7-5161-9300-6
本书特色
从清代开始贵州省黔东南地区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兴起,民间契约的大量缔结,契约环境基本形成,这就奠定了“契约型社会”法的重要基础。国家“法领域”、“契约领域”、“约法领域”的共存构成这一地区的法秩序,由于清水江流域地区地处各民族共生生存环境下,这种法秩序便可以称为“民族法秩序”。历史上在这些民族村寨中,纯粹以国家法建构的秩序不曾有过,而是国家法结合民间法和民间惯行形成的“混和型法”秩序,即国家法、村寨法、民间惯行共同构成了村寨社会的规范体系,其重要体现就是本书反复说的“盟约”、“乡约”、“禁约”、“公约”、“契约”存在、联系及相互作用,使清水江流域地区成了典型的“约法社会”。
内容简介
从清代开始贵州省黔东南地区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兴起,民间契约的大量缔结,契约环境基本形成,这就奠定了“契约型社会”法的重要基础。国家“法领域”、“契约领域”、“约法领域”的共存构成这一地区的法秩序,由于清水江流域地区地处各民族共生生存环境下,这种法秩序便可以称为“民族法秩序”。历史上在这些民族村寨中,纯粹以国家法建构的秩序不曾有过,而是国家法结合民间法和民间惯行形成的“混和型法”秩序,即国家法、村寨法、民间惯行共同构成了村寨社会的规范体系,其重要体现就是本书反复说的“盟约”、“乡约”、“禁约”、“公约”、“契约”存在、联系及相互作用,使清水江流域地区成了典型的“约法社会”。
目录
作者简介
徐晓光,男,1958年生,辽宁盘锦人。贵州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民间法、中国法制史,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160余篇。
谢晖,男,1963年生,甘肃天水人,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法理学、民族民间法。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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