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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收并用 莫不崇奉-陈高华说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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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8061829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97
  • 出版时间:2018-09-01
  • 条形码:9787108061829 ; 978-7-108-06182-9

内容简介

本书为“大家说历史”丛书之一种,对元朝的历史发展做了系统全面的概述,涉及元朝的社会阶层、经济、文化、民族关系、中外关系等诸领域,脉络清晰,内容翔实,是了解元史的一部重要著作。

节选

  引言  元史的范围  元朝以“大元”(简称“元”)作为国号,是1271年确定的。在此之前,这个政权称为“大蒙古国”或“大朝”。1206年成吉思汗建国,蒙古语的拉丁文音译是“YekeMonggholUlus”,“大蒙古国”是蒙古语国号的直译,“大朝”则是其简译。大蒙古国的第五代大汗忽必烈仿效“汉法”,建号改元,他在至元八年(1271)颁布的《建国号诏》中说:“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在《易经》中,“元”的本义为大,因此“元朝”就是“大朝”,是朝臣用儒家经典对原有国号加以改造的产物。当然,采用儒家经典语言作为国号,意味着国家性质的重大改变,但元朝是大蒙古国的继续则是无可置疑的。  大蒙古国前四汗的历史,是元朝历史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元朝这个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指1271年以元为国号起到1368年灭亡为止,前人有“元朝享国不及百年”之说,即指此而言。另一种指成吉思汗1206年建国到1368年灭亡为止。本书所论述的元朝,取后一种。事实上,明人编纂《元史》,便是从太祖成吉思汗开始的。  忽必烈以前,大蒙古国相继有四位大汗,即成吉思汗、窝阔台汗、贵由汗和蒙哥汗,后来分别被尊称为太祖、太宗、定宗、宪宗。他们统治的时间从1206年到1259年。忽必烈被尊称为世祖,世祖之后,到元朝灭亡,先后共有九位皇帝,他们是成宗铁穆耳、武宗海山、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英宗硕德八剌、泰定帝也孙铁木儿、明宗和世、文宗图帖睦尔、宁宗懿璘质班、顺帝妥懽帖睦尔(参看第7页所附“元朝世系表”)。从世祖忽必烈算起,十位皇帝统治的时间始于1260年,终于1368年。  如上所述,元朝的历史,始于1206年,终于1368年,共十四帝,延续了162年。本书所要介绍的,就是这个时期的一些历史现象。  元史的分期  元朝一百六十余年历史,大体可分为四个时期,每个时期各有特点。  一、前四汗时期(太祖、太宗、定宗、宪宗,1206—1259)  在这个时期,新建立的大蒙古国进行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大规模征服战争,建立了东起朝鲜半岛,西到东欧的空前庞大的世界帝国。在这个阶段,尽管西北各蒙古汗国逐渐显示出分裂的倾向,但毕竟整个国家基本上维持着统一的局面,还没有形成公开的分裂,蒙古大汗的政令、军令能够在汗国全境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由于扩张的速度过快,蒙古还不能对新征服的广大地区实施有效的管理,除推行蒙古制度外,还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基础的差异,做了一些相应的政策调整。这一时期蒙古的漠北地区是整个汗国的政治中心,蒙古本土是国家的主体,蒙古的统治方式、剥削方式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二、忽必烈时期(1260—1294)  在这一时期,统一的蒙古汗国解体。由于忽必烈与阿里不哥的帝位之争,西北各汗国独立,并进而控制了原来属于大汗政府直接管辖的西域各地。成功夺取了大汗宝座的忽必烈只能统治蒙古本土和原来金、宋、西夏、大理、吐蕃、畏兀儿等地区。忽必烈的大汗地位长期受到西北蒙古汗国的挑战,统一的“蒙古帝国”已经不复存在。忽必烈为了有效地治理国家,针对汉地为国家主体的客观现实,改革蒙古旧制,推行“汉法”,不仅采用了汉式的年号、国号,确定了都城,还采用了汉地传统的行政、财政等管理制度,确立了以中原王朝制度为主的中央集权体制。与大蒙古国时期相比,这是蒙古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转折。尽管忽必烈保留了不少蒙古制度,用以维护蒙古贵族政治、经济上的特权,但汉法的推行已成为不可扭转的必然趋势。在蒙古旧制与“汉法”之间存在着矛盾、摩擦,甚至激烈的斗争,就在这种新旧制度的碰撞中,长期遭受战争破坏的中原、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在灭亡南宋之后,忽必烈对日本、东南亚地区发动了规模庞大的远征,在北方及西北地区多次讨伐蒙古叛王,消耗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对至元时期元代经济和社会的恢复程度不能做过高的估计。  三、元代中期(包括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文宗、宁宗诸朝,1295—1332)  元世祖去世后,成宗即位,在政治上推行所谓“守成”之治,继续奉行忽必烈所采用的“汉法”政策,对外以武力威慑为后盾,采取和解的立场,平息各种战事。仁宗、英宗受汉文化的影响较大,更深入地推动改革,如恢复科举,扩大儒臣对政治的参与程度,经理田赋,整顿经济,颁布《大元通制》,限制投下权力等。改革的推进,必然触动以蒙古权贵为首的特权阶层的利益,因而遇到很大阻力。这种阻力通常和统治集团内部各派系争权夺利的斗争交织在一起。在这一阶段,围绕着皇位继承,出现了激烈的权力争夺。几乎每一次皇位交替都是在统治集团的争斗中完成的。这中间有各种形式的明争暗斗,如果说成宗即位靠的是实力的暗中比拼,那么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文宗的即位则由宫廷政变、暗杀,一步步升级为大规模的内战。政局动荡削弱了元朝的统治。  四、元代末期(顺帝朝,1333—1368)  在这一阶段,元朝的统治更加黑暗。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从未停息,吏治极为腐败,军备废弛,军队战斗力低下,当年的蒙古劲旅已经不复存在。丞相脱脱当政时推行了一些改革,但政策多不得法:变更钞法导致国家恶性通货膨胀;更新政治,而朝中政争不绝。不断积聚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终于以大规模农民战争的形式爆发出来,元朝在这个汹涌的历史洪流中土崩瓦解。  在本书的总说部分,我们将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和若干专题来介绍蒙元时期历史的基本情况。  ……

作者简介

陈高华,浙江温岭人,1938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元史研究,兼及明史、中国绘画史、中亚史、海外交通史等。主要著作有《元大都》《元史研究论稿》《元史研究新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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