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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学研究:第七辑

简牍学研究:第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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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226053447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47页
  • 出版时间:2018-09-01
  • 条形码:9787226053447 ; 978-7-226-05344-7

内容简介

  《简牍学研究(第7辑)》是一部研究论文集。作为“简牍之乡”的甘肃,20世纪以来出土了大批的简牍,这对研究中国古代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简牍学也日益成为一门国际性的显学。  《简牍学研究(第7辑)》从简牍文书研究、简牍考释、简牍与先秦秦汉史研究、出土文献与西北史地研究、出土文献与思想文化史研究等几个方面,呈现了一批专家学者在简牍发掘、整理、考释及简牍制度研究等方面的新研究成果。

目录

上博简《成王为城濮之行》再研究
上博简《容成氏》字词零释
里耶秦简所见秦迁陵县的令史
岳麓秦简课役年龄中的几个问题
汉代西域漕运之渠“海廉渠”再议
汉代西北边塞的“市药”
汉代的出入关符与肩水金关
居延汉简所见燧名命意证解(之二)
《肩水金关汉简(壹—肆)》释文校补
肩水金关汉简所见新莽改酒泉郡为右平郡考
湖南张家界市古人堤汉简释文补正续(上)
长沙五一广场出土:285号简牍再释
读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札记三则
敦煌文书中损美性头发疾病的处方用药考析
青川郝家坪秦墓木牍补论
北大藏西汉简《苍颉篇·颛顼》的文义及其思想背景
《岳麓书院藏秦简(肆)》研究综述
岳麓书院藏秦简《质日》研究综述
从简牍格式拟构走向簿书复原——读《走马楼吴简采集簿书整理与研究》
《简牍学研究》文稿技术规范
《简牍学研究》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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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简牍学研究(第7辑)》:  实际上,《左传》本身也有材料能证明。僖公二十三年,当时身份还是公子的普文公一行流浪到楚国,就和楚王当面说过:“晋楚治兵遇于中原……以与君周旋。”昊阖生先生认为:“晋侯创霸,必以攘楚为功。此事实之无可避免者。不欺楚子,即自见其大略处。”昊先生所说的“大略”,就是指晋文公和楚对立的态度(至于公子重耳这番对话是否为史实,是另外一个问题)。僖公二十七年冬楚国进一步围宋以后,晋国为争取诸侯国之间的平衡点,正式征讨曹、卫,并且拒绝令尹子玉提出的谈判请求,可见对楚决战不是突然决定的。《左传》之所以把晋国的作战决定写在公孙固告急之后,仍然是为了营造晋国不好战而楚国单方面求战的氛围。  至于晋国当时的实力,传统看法都根据《左传》的精彩描述而强调,晋国是以弱胜强、以少胜多。虽然有一些不同看法,也不受重视。  子犯编钟铭文中的“西之六师”,目前没有定论。赵晓龙先生总结分析为三种说法:**:周王朝的六师;第二:晋国三军加上秦、齐、宋三国军队,合称六师;第三:晋国三军各分为二,合计六师。第三说系整理发布铭文资料的张光速先生提出,赵晓龙先生加以论证。不过,趟先生似乎回避了黄锡全先生曾经提出的一个问题,④即铭文中率“西之六师”伐楚的子犯,本身就是晋人,他怎么会自称本国军队为“西”之“师”?要知道,《左传》僖公三十二年秦晋崤之战,传文中晋人明确称秦国军队为“西师”,而这次交战,秦国恰好也参与其事。既然对晋国来说,秦国军队是“西师”,却又自称本国军队为“西之六师”,恐怕有问题。  赵先生之所以把“三军”理解成“六师”,从其论证方法和材料看,他显然是接受了城濮之战晋国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说法(此说*先由童书业先生《春秋左传研究》论证,赵先生已引证),由此还强调秦、齐、宋国并未参战。如果当时只有晋国三军出战,那么铭文的“六师”只能是晋国的三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秦、齐、宋出兵不仅见于《左传》,清华简《系年》第七章也明确说“(晋)文公率秦、齐、宋及群戎之师,以败楚师于城濮”,当时不仅秦、齐、宋出兵参战,还有“群戎之师”。只不过,这些参战力量在《左传》中被掩盖而已。  关于第二说,也有一些问题。由于齐、宋都在晋国东方,也不好计人“西之六师”。至于**说,是黄锡全、江林昌先生等所持见解。确实,如同赵先生指出的那样,西周金文的“西六师”,一般认为在东周时已不复存在。而东周王朝虽然也有军队,但“桓公五年周郑交战,王师只凑成中军,规模应该不是很大,战斗力也弱。”有鉴于此,黄锡全先生本人也认为,“西之六师”也可能指战前部署在城濮以西的联合军队。还有学者提出,不必拘泥于“六”字,“西之六师”就是指晋国率领的诸侯联军。  子犯编钟所见“西之六师”,我们认为上述三说各有可取。晋方是城濮之战获胜一方,晋文公、子犯都参与其事,秦、齐、宋和诸戎参战,看来都是事实。唯独从传统典籍中看不到王朝军队的踪迹。然而,铭文“西之六师”指周王朝的军队,初看似是孤例,却也不应该轻易否定。因为这篇铭文本身旗帜鲜明的“尊王”观念,在东周出土文字资料中,目前实际上也是孤例。  既然“尊王”,王朝军队的战斗力如何,甚至于到底有没有实际参与,已经不是问题所在。因为在尊王观念下,重要的是王朝支持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尤其对昔日属于中原旧秩序体系、后来迫于楚国压力而加入楚国主导的新秩序中的郑、鲁等诸侯国,“尊王”的象征意义尤其重大。在某种程度上,铭文甚至可能为了“尊王”、强调晋方获得周天子支持,而刻意采用“西之六师”的提法,以此呼应周王朝曾经的“西六师”,从而凸显晋方联军的正义性。由于子犯是实际带兵出战并受到周天子赏赐,在纪念铭文中,他的名字列在晋文公之前,或许是同样的“尊王”观念使然:即子犯当时率领的是王朝军队而非晋军,其身份也就不再是晋文公的臣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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