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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县与村里(增订版)

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县与村里(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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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100204637
  • 装帧:70g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411
  • 出版时间:2022-02-01
  • 条形码:9787100204637 ; 978-7-100-20463-7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中国中古社会和政治研本书是一部独具特色的北朝社会生活史著作。作者着眼于北朝时期的基层社会,利用多种史料进行多视角的考察,对北朝乡村社会进行了细致和全面的研究,其研究路径和成果具有多方面的学术创新意义。增加的两个附录,反映了作者对相关问题新的研究与思考。

内容简介

本书将宏观与微观结合,利用传世文献与佛教造像记、碑铭墓志、竹简等,在国家制度的背景下,对北朝时期乡村社会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考察,涉及“村落”的性质、时空分布状况、“宗族”的含义、“三长”的地位、乡里与村民空间认同、“市”的多重意义、民众的国家观念与国家认同、朝廷视野中的“民众”,等等,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十分生动、丰富的北朝基层社会图景。增补的《北京大葆台汉墓竹简释义——汉代聚落自名的新证据》一文揭示了在乡里编制之外汉代聚落带有自名的现象;《魏晋南北朝地方社会》 则对这一时期乡村社会情况做了综合性的概括。

目录

从田园诗到历史——村落研究反思

一 被遗忘的世界

二 西方视野下的中国农村研究

三 方法的反省与研究的思路

北朝的村落

一 村落的时、空分布

二 村落的外观

三 村落与城镇的角色互换:城-乡关系的再思考

汉魏六朝父系意识的成长与“宗族”

一 北朝村落居民的构成

二 汉魏六朝母方亲属的作用与九族、宗族的含义

1.西汉初律令中的母、妻地位

2.日常生活中的母方亲属

3.九族、宗族的多种含义

三 父系意识的发展

1.从“妄变姓氏”到子从父姓

2.父系世系意识的强化

北朝“三长制”

一 三长制设立年代

二 “分置州郡”所见初立三长的成效

三 “三长”名称

四 “三长”地位

北朝乡里制与村民的空间认同

一 乡里制考实

二 乡里制的特点

三 乡里制出现背景的推测

四 乡里与村民的空间认同

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

一 市的分布、形制与管理

二 市:买卖所之也

三 市:交利之所,君子无故不游观

四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五 明刑立威

六 都市:对外展示国力的窗口

七 结论

北朝并州乐平郡石艾县安鹿交村的个案研究

一 资料

二 安鹿交村居民的来源与构成

三 从造像活动看村民生活

造像记所见民众的国家观念与国家认同

一为国祈愿概观

二 为国祈愿用语释意

三 三个造像记中的国家

四 民众国家认同的意义与影响

北朝朝廷视野中的“民众”

一 朝廷对人群的分类

二 何为“民”?

三 君一民:为民父母,教养百姓

四 君一牧守:共治与督责

五 牧守一民:牧与宰

代结论:朝廷、州县与村里——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

一 村民的日常生活及其生活的核心场所:村里

二 村里、州县与朝廷:村民的生活世界

三 村民的世界与帝国的构造

四 官爵名号的颁授与帝国结构及村民世界的维系、再造

附录一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见“乡”与“乡吏”

一 临湘属乡与乡界

二 乡吏及其职责

三 乡吏的前途

附录二 评谷川道雄《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

附录三 北京大葆台汉墓竹简释义——汉代聚落自名的新证据

附录四 魏晋南北朝地方社会

一 引言

二 县以下的聚落

三 居民家庭的构成

四 百姓的活动与团体

五 官府的基层管理

引用书目

初版后记

增订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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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魏晋南北朝地方社会 二 县以下的聚落 六朝都城、州、郡与县,以及那些边境上军事性的军镇,多半都是带有城墙的城池,有些为应付战争,甚至建有两重城墙。而县以下的聚落,自汉代以来就有不少没有围墙,尤其是在江南,并非全部聚居在有围墙的聚落中。比较而言,一般北方的聚落规模较大,人口会达到数百乃至上千,屋舍的排列也很松散,其间甚至散布着田地,聚落中甚至还有空地可以建造佛寺。南方因多山水的地形所限,往往更为分散,形成的聚落面积不大,人口不多。四世纪初因战乱南下的北方人到达南方后建立的聚落亦是如此。 这些聚落往往带有自己的名称,这并不是三国以后才出现的新现象。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聚落名称就很复杂,秦统一后县以下统一设立了乡、里,两汉继承此制,但是聚落的自名并没有随之消失,文献与各地出土的简牍与时刻显示,南北方多见称为“XX聚”的聚落,北方还有叫做“XX格”的聚落,西北边地的居延则有名为“XX田舍”的聚落,南方的长沙,*晚东汉中期(90—112年)就出现了“XX丘”的聚落,并一直延续到三国初年,且数量颇多,在更南方的湖南郴州,则到300年左右,还见于当地发现的木简, 现在中国将与城市相对的聚落通称为“农村”、“乡村”或“村落”,其中“村”就产生于这一时期。目前所见,*早的“村”字出现在湖南郴州发现的300年前后的西晋木简上,含义已经和“丘”一样,是聚落的一种称呼。六朝时期北方的聚落多以“XX村”为名,南方也有不少;但南方同时还有很多以“XX浦”、“XX洲”、“XX沟”、“XX渚”等带有南方水乡特色的聚落名。战乱中形成的带有很强防卫性质的聚落“坞”主要存在于动乱时期和地区。 南北各地从未出现过以“XX村”为名一统天下的局面,“村”*终成为与城镇相对的聚落通称,与北方称“村”的聚落多,五世纪下半叶南朝官方开始统一用“村”统称涉及聚落的用语(如村县、村长、村司等)有关,*直接的动力则是唐初(7世纪初)朝廷的制度规定与随后唐代二百多年的实践。“村”的出现,并非中国基层聚落形态,乃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作者简介

侯旭东,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1986-1996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1996-2008年任职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2008年5月转任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研究秦汉魏晋南北朝史与出土文书简牍,近年主要关注古代国家的形态与运行机制。出版《什么是日常统治史》(2020)、《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2018)、《近观中古史》(2015)、《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2005)与《五六世纪北方民众佛教信仰》(《佛陀相佑》,1998/2015/2018)、论文七十余篇,译著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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