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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元到一元:清前期法制变革

从二元到一元:清前期法制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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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22715902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其他
  • 页数:265
  • 出版时间:2023-04-01
  • 条形码:9787522715902 ; 978-7-5227-1590-2

内容简介

本书充分利用清初档案,并结合《大清历朝实录》《钦定大清会典》等文献,细致梳理了清朝前期,尤其是顺治朝(1644-1661)的法制变迁,深入分析了明清易代过程中明朝制度与满洲制度的碰撞与融合。清朝法制经历了从二元到一元的转变:多尔衮推行满汉分治的二元法律制度,既为汉人沿用明制,又为满人保留满洲制度;顺治帝在掌权后推行满汉一元化的法律体制,使满人和汉人都适用《大清律》。顺治帝确立的满汉一元化法律体制,奠定了清朝法律制度的根基。

目录

绪论 章 京师、明朝与满洲司法制度 节 京师:旗人的新家园 第二节 明代京师审判制度 第三节 满洲司法制度 第二章 满汉关系视野下清前期的修律 节 引言 第二节 参酌满汉:顺治元年至三年的修律 第三节 修律宗旨的转变与顺治律的颁布 第四节 顺治帝亲政时期及顺治朝之后满洲法的命运 第五节 结语 第三章 从满洲法到清法:清代“逃人法”变迁 节 引言 第二节 入关前满洲社会的“逃人法” 第三节 多尔衮摄政时期的“逃人法” 第四节 顺治帝与“逃人法” 第五节 顺治帝之后的“逃人法” 第六节 从赦免政策看清朝“逃人法”变迁 第七节 结语 第四章 清初京师审判体系的变革 节 引言 第二节 旗人沿用满洲司法体系 第三节 京师民人案件的初级审判:明朝遗产在清朝的变革 第四节 第二级审判:刑部审判权的变革 第五节 结语 第五章 清初死刑审判制度的变化 节 引言 第二节 顺治元年到四年:刑部垄断审判权 第三节 顺治四年起:三法司逐步核拟直省死罪案件 第四节 顺治十年:三法司核拟京师死罪案件 第五节 顺治十一年到十二年:满洲贵族参与死刑核拟 第六节 顺治十二年死罪案件审判程序的确立 第七节 结语 第六章 清朝满汉法律一元化的确立 节 引言 第二节 顺治二年六月之前法律应用的混乱 第三节 满汉分治:直省和京师法律应用的二元格局 第四节 顺治十年到十三年满汉法律一元化的确立 第五节 结语 第七章 从“两议”案件看顺治变革与满汉关系 节 引言 第二节 二十八起“两议”案件总览 第三节 从“两议”案件透视满汉关系 第四节 其他引发“两议”案件的因素 第五节 结语 结论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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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祥雨,先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1996—2000)、北京大学(2000—2003)、中山大学(2003—2004)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2004—2011)历史系,2011年获博士学位。毕业后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任教,现为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清代政治史、法制史。著有《清代法律的常规化:族群与等级》,主编《百年清史研究史·海外研究卷》,在《清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近代中国》(Modern China)、《通报》(T’oung Pao)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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