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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201189857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201
  • 出版时间:2023-08-01
  • 条形码:9787201189857 ; 978-7-201-18985-7

本书特色

1.作者:哈佛大学哲学教授威廉•欧内斯特•霍金,是美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师从美国唯心主义的奠基人鲁一士,他的研究范围涉及哲学、世界政治、新闻自由、心理学等多方面,曾经担任美国形而上学学会主席。
2.译者:中国法律领域的先行者,多所名校的教授费青,江苏吴江人,与五弟费孝通、大哥费振东被称为“三凤齐飞”。毕业于东吴大学,后考取清华大学公费留学资格,赴柏林大学攻读法律哲学。回国后,曾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复旦大学教授,东吴大学法律系主任、教务长。著有《法理学概要》《西方法律史》等;译著有《现代经济学》等。
3.不学法律的人更应该读。法律哲学研究的是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如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价值,正如译者所说,读法律哲学的人,“并不是在学到它们的结论,而是在学到他们怎样去运用思维”,这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内容简介

《法律哲学概论》全书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作者比较和批评了德国近代两位法学家——柯勒和施塔姆勒的学说,后半部分阐述了自己的法律哲学。霍金并非法学家,在本书中,他以哲学家的思维探讨了非法学者所不敢尝试的法学问题。本书不仅能使不学习法学的人知道怎样去思考法学问题;也能鼓励学习法学的人充分运用自己的思维。

目录

著者原序
前 论
一、过去的成就 _004
二、施塔姆勒的标准 _017
三、柯勒的标准和它的应用 _030
四、柯勒和施塔姆勒间的歧异点 _043
后 论
五、正义标准和社会功利标准 _052
六、假定权利 _063
七、自然权利 _074
八、对于立法者的几个特种指导 _092
译后语 _105
附 录
法律不容不知之原则 _116
谒施塔姆勒氏记 _126
几种法律否定论之检讨 _134
从法律之外到法律之内 _146
国际私法上反致原则之肯定论 _164
自 传 _188
展开全部

作者简介

威廉•欧内斯特•霍金,唯心主义哲学家,其思想受到康德、黑格尔影响,并继承老师鲁一士的工作,将唯心主义与经验主义、自然主义和实用主义融为一体。著有《人性及其重塑》《人与国家》《哲学的类型》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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