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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推理方法研究

刑法推理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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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308057080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03
  • 页数:178
  • 出版时间:2008-03-01
  • 条形码:9787308057080 ; 978-7-308-05708-0

本书特色

  刑法方法论是随着我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而拓展的一个学术领域,它
对于刑法学的知识更新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刑事司法中刑法适用的:推理方法’
即刑法推理方法研究,在学科分类上就属于刑法方法论的范畴。刑法推理方二法
研究注重对刑事司法思维方法的研究,它摆脱传统刑法学局限于对法条进行静二
态的规范分析和概念注释的研究范式,转而研究刑事司法中法官适用刑法的具
体推理方法和技术,研究刑事司法中规范与事实的动态结合过程。本书初步分
析了演绎、归纳、类比、、辩证等推理方法在刑法适用中的具体运用和它们各自
的作用与局限,揭示刑法推理中逻辑、直觉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关系,以及刑事
程序对刑法推理方法运用的外在制约,以谋求刑事司法客观性的达成路径。  …

节选

nbsp;   序
    中国正处于社会巨变和法制转型的关键期,对置身其中的法律人
来说,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转型中国以众多
本土问题的形式,提供了学术和制度创新的各种契机;另一方面,现有
法律秩序和法律理论作为西方的学习者和追随者,却无力解释和解决
一些必须面对的中国式问题。就此观之,我们实处于一个“*好和*
糟的时代”。
    当下以法律移植为特征的大规模形式法制建设,需要理论研究在
理念、制度和技术等诸方面及时跟进、适度超前。既要研究现代法律
体系的构成和运作,也要研究诸多“之所以然”的问题,以求在固有传
统与舶来品之间探询一种妥当的嫁接,获取一种合理的平衡,乃至实
现适度的超越,避免落入“只有制度皮囊,而无价值骨血”的陷阱。这
既是国家各级研究院、学术社团的任务,也是研究型大学要面对的课
题;既是老一代法律理论工作者的学术使命,更是新一代法律学人的
时代担当。
    梁任公曾言,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
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
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秉持“求是厚德,明法致
公”的院训,追求“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
而下”的学术旨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推出了一套由法学新锐创
作的作品,冠名为“光华法学博士文丛”,以扶持学术,奖掖新人。历史
表明法学的盛衰与政治的治乱息息相关:法学兴盛,政治才有可能兴
 盛;法学衰败,则政治必然衰败。我们希望本丛书能持续成为高层次
学术新著的展示窗口和成长园地,直至迎来法学的真正繁荣和法治的
全面昌盛。
    编  者
    ·    戊子年新春于钱江畔月轮山

第三章刑法推理之类比方法
    一般认为,类比推理是判例法国家法律适用的基本思维方法,法官通过
类比推理把对判例的解决方案转化为解决新案件的方案;而在制定法国家,
类比推理仅是填补法律漏洞的一种方法,法官通过类比推理把法律已有的
规定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的案件。按照这种普遍观点,对刑法而言,由于罪
刑法定原则禁止法官填补法律漏洞,类比推理就应当是被禁止使用的方法。
但是,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却证明,类比的冲动是心理的各种非模式化中枢过
程的一个主要特征,类比是人类思维的一个基本特征。①类比推理是人类认
知的核心。②类比推理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思维能力,人类的任何认识活动,
都离不开类比推理,它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思维方法。据此,刑事裁
判作为一种以刑法规范为视角的指向案件事实的认识活动,应该同样不可
能抗拒人类基本思维规律而不使用类比推理的思维方法。
    本章将通过对刑法适用过程的真实描述揭示出,在刑法适用中,类比推
理的方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类比推理揭示了刑法适用的内在机制。
在制定法的适用中,类比方法的运用具有普遍性。此外,本章还要回答以下
问题:类比推理和我国法学中的“类推”是什么关系?在刑法适用中进行类
比推理是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适用中该如何进行类比推理?对于
刑法适用而言,类比推理方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等等。
     **节  类比推理的运行规则与司法运用
  一、类比推理的运行规则
  在逻辑学中,“类比推理是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方法”,也被称为类
推②,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从而推知它们的另
一个属性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是
运用类比推理得出结论的依据,亦即类比推理的前提;确认未知的另一个属
性也相同或相似,是在此基础上通过推理得出的结论。若以“A”、“B”表示类
比的两个或两类对象,以“a”、“b”、“c”等表示相同或相似的属性,则类比推理
可用公式表示为:
    A具有性质a、b、c、d;
    B具有性质a、b、c;
    B也具有性质d。
    在上例中,A是被类比的对象,逻辑学称之为类比物或类比原型;B是需
要认识的对象,称为认识模型。类比推理就是在类比物与需认识的对象之
间进行的一种推理活动,这种推理活动通过类比物与需认识对象之间的类
比,而获得对需认识对象的知识,这就是类比推理的本质特征。
    在实际思维中,类比推理的运用还可以表现为这样的情形,即类比时所
依据的事例不是某一个过去经验过的事例,而是情形基本相似的一系列过
去经验过的事例。比如,当一个人**次乘汽车时有晕车反应,第二次、第
三次以至更多次也都有晕车反应,在此基础上他自然就会推测:下次乘汽车
时还会出现晕车反应。这种形式的类比推理,从它推理的根据来看,仍然是
类比原型与需认识的对象之间某些属性的相同或相似,只不过据以类比的
不是单一的,而是数个相似的原型。判例法国家司法中所使用的类比推理
即属此类。为了保证推理结论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判例法国家的法官一般
 都会把需要处理的案件与以往一系列相似案件进行类比,以尽可能多的案
例来论证其对该案件处理结果的正当性。这种形式的类比推理虽然以类比
原型与需认识的对象之间的类比为起点和基础,但从具体的思维过程来看,
其实包含了归纳一演绎的推理过程:推理者先从一系列类比原型中归纳出
一个全称命题,如在上例中可以归纳出“我每次乘汽车都会有晕车反应”,然
后再将这个全称命题通过演绎的方法适用于需认识的对象,得出“我下次乘
汽车还会出现晕车反应”的结论。
    作为一种思维方法,“类比推理被用于人类生活的众多领域”①。无论是
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法律活动中,类比推理都在其
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小孩从树上掉下来摔痛了腿,那么另一个
小孩就会想,要是掉下来的是自己,那么也会摔痛腿的。当我们不小心把草
莓汁撒在白色桌布上时,我们会试着放些盐上去,因为我们知道盐能去掉白
色桌布上的红酒,而红酒和草莓汁很相像。杀鸡给猴看的威慑原理也是基
于类比推理。如果物体可以在纽约的上空自由下落,那么物体也可以在北
京的上空自由下落。科学史上的许多重要理论、发现和发明,都是应用类比
推理取得的认识成果。例如,惠更斯提出光的波动说,就是与水波、声波类
比而受到的启发;英国医生詹纳发现“种牛痘”可以预防天花,就是由于受到
挤牛奶的女工感染了牛痘而不患天花的启迪。20世纪50年代,米勒通过类
比推理,做了这样一个实验:他模拟地球的原始环境,在一个密闭的容器中,
加进氢、氧、碳等元素和甲烷、火,配制成了海登所提出的“原始汤液”,又模
拟了原始大气的高温多雨、雷电频繁的气候条件,在容器中合成苷氨酸、甲
氨酸等氨基酸。在人类活动中运用类比推理的例子可谓举不胜举。运用类
比推理可以预料未来、从事解释活动、乃至革新知识结构,也可以影响公众
舆论、调动人的情感或者迎合消费者的心理。②



作者简介

p>作者简介
  沈琪,男,1976年生,浙江嘉兴人。毕业
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文学学士学位(2000)、
法学硕士学位(2003)、法学博士学位(2006);
2006-2008年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
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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