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邮财产与宅基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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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9787511900876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193页
- 出版时间:2010-06-01
- 条形码:9787511900876 ; 978-7-5119-0087-6
目录
节选
《财产与宅基地纠纷》内容简介: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民是思想上离法律*远的群体。农民是*容易因为不懂法律而盲目行事,因为不懂法律而吃亏的群体。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地位也越显重要,农民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也越来越多地需要法律的指引和帮助,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所有权是*基本的一类物权,又称自物权,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物权中*完整、*充分的权利,包括四项权能,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本案中,原告任贵仁的房屋被王开红、王开联姐弟所有枯死的龙眼树倒塌砸中,造成平房房顶开裂等经济损失。龙眼树倒塌砸中房屋,任贵仁不能再行使完全所有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构成了对任贵仁房屋所有权的侵害,可以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侵害不动产,造成权利人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侵害人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也可以请求侵害人进行损害赔偿。任贵仁放弃了对不动产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的请求,有权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王开红、王开联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上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概念,权利人往往也要承担相对应的义务。所有人在享受上述权利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即所有权人的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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