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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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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详情
  • ISBN:9787802197091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32开
  • 页数:263
  • 出版时间:2010-09-01
  • 条形码:9787802197091 ; 978-7-80219-709-1

本书特色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手册》:公民实用法律法规手册。

内容简介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手册》随着现实生活中法律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人们对法律常识了解的诉求也愈来愈高。为了便于广大公民更为及时地查询法律依据、更为准确地运用法律规定、更为有效地维护切身权益,同时,也为了更加周到地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组织专业法律人士精心编辑了《公民实用法律法规手册》系列丛书。该系列丛书文本标准规范、编辑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实用,便于读者查阅,是广大公民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法律好助手,同时也是相关执法人员权威实用的法律工具书。

目录

婚姻家庭
一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司法部公证司、民政部婚姻管理司关于已形成“事实婚姻”的当事人申办未婚公证问题的复函
(1989年1月31日)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转发《关于自费留学生婚姻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0年2月27日)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自费留学生婚姻的有关问题
(1990午2月17日)
民政部关于外国人、华侨提供的无配偶证明认定问题的通知
(2008年2月15日)
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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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手册》随着现实生活中法律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人们对法律常识了解的诉求也愈来愈高。为了便于广大公民更为及时地查询法律依据、更为准确地运用法律规定、更为有效地维护切身权益,同时,也为了更加周到地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组织专业法律人士精心编辑了《公民实用法律法规手册》系列丛书。该系列丛书文本标准规范、编辑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实用,便于读者查阅,是广大公民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法律好助手,同时也是相关执法人员权威实用的法律工具书。

相关资料

插图:*高人民法院: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小孩,男方因不知情而与女方共同抚养,离婚后小孩随男方,女方承担部分抚养费,当男方知情后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因目前有关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我们在讨论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女方隐瞒真情与他人通奸所生小孩,男方虽无法定抚养义务,但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双方是用共同财产抚养小孩,其各自支出的抚养费金额亦无法计算。因此,男方无权主张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小孩的费用,只能请求返还离婚后支出的抚养费。另一种意见认为,女方应返还自小孩出生后男方支出的全部抚养费。主要理由是:1.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隐瞒小孩是与他人通奸所生的事实,致使男方误将小孩当成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男方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虽对小孩进行了抚养,但其既非小孩的生父,也非养父、继父,故无法定抚养义务。同时,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男方在受欺骗、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2.夫妻关系的存续有效,并不必然导致夫妻一方承担另一方违法行为所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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