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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

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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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4820957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开本:16开
  • 页数:420
  • 出版时间:2012-06-01
  • 条形码:9787548209577 ; 978-7-5482-0957-7

本书特色

《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由胡兴东所著,在本书中,想要说明的不是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的历史,而是法律作为一种生存范式,社会主体在社会实践中,会在生存成本的选择下改造自己的法律制度,不同生存范式的法律体系在生存成本的比较中会显得更加难以用所谓的传统来抵制实利的选择。在长期和平发展中,必须有一个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自我调适的制度体系,否则所有非实利的东西都将在成本比较下变得微不足道,甚至导致社会秩序的完全解构。本书的出版以达到整理、总结、展示、交流和传承文化,弘扬学术,促进今日云南文化学术的建设与繁荣之目的,供相关读者阅读学习。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背景篇、理论篇、实证篇,背景篇主要对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三个方面进行讨论;理论篇主要对南方民族这个时期法律制度变迁的动因通过法律人类学提出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一种学理建构;实证篇中主要对这个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制度的社会组织制度、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实证分析。

目录

绪论背景篇**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政治背景**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行政制度上的革新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基层社会组织的变迁第二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经济条件**节移民垦殖: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开发中的军事、经济、文化据点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矿藏和木材第三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道路修建和商业集市的发展第三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文化原因**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官学教育的发展:儒学与书院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的启蒙教育:社学与义学第三节南方民族地区科举制度的推行和少数民族内部文人群体的出现理论篇第四章族际交往中法律移植和本土化的成因分析一**节法律移植是人类社会中由不同生存范式的族群相互交往中法律发展的资源之一第二节族际交往中法律移植的成因分析第三节族际法律移植后本土化的成因分析第五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资源**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的资源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本土化的资源第六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形式**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方式和途径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本土化方式和途径实证篇第七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社会组织制度的变迁**节文官行政制度在南方民族中的移植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基层社会组织制度的变迁第八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刑事法律的变迁**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刑事法律中的外来法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内部刑事方面的法律变迁第九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民事法律的变迁**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以物权为中心的法律变化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债的变迁第三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婚姻家庭法律的变迁第十章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的变迁**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中外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变迁第二节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中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变迁结语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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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由胡兴东所著,在本书中,想要说明的不是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的历史,而是法律作为一种生存范式,社会主体在社会实践中,会在生存成本的选择下改造自己的法律制度,不同生存范式的法律体系在生存成本的比较中会显得更加难以用所谓的传统来抵制实利的选择。在长期和平发展中,必须有一个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自我调适的制度体系,否则所有非实利的东西都将在成本比较下变得微不足道,甚至导致社会秩序的完全解构。本书的出版以达到整理、总结、展示、交流和传承文化,弘扬学术,促进今日云南文化学术的建设与繁荣之目的,供相关读者阅读学习。

作者简介

胡兴东,男,汉族,1975年出生,云南临沧市人,2004年获博士学位,2005年被破格聘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法律史、中国少数民族法律史和法律社会学。出版专著二部;参著三部。在《民族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几篇。主持省级和校级课题各一项参加国家级、省级课题多项。博士论文获2006年云南省优秀博士论文,并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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